一种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和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9118阅读:305来源:国知局
一种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和电子设备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故障诊断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和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在电脑维修阶段或者电子设备等相关产品的研发阶段都会采用故障诊断卡来检测和分析电子设备的故障,而且故障诊断卡是目前比较流行的诊断工具。现有的故障诊断卡的接口一般采用UART、LPC、SMBUS/I2C、PCI、PCI-E等接口。但是,随着计算机领域和智能终端电子设备领域的快速发展,在笔记本、台式机、一体机中很少采用UART接口,LPC和SMBUS属于电脑内部的接口,维修时必须先拆开电脑,硬件诊断的时候比较费时。对于LPC、SMBUS接口的诊断卡,需要在主板上特意预留诊断接口,特别是笔记本产品现越来越讲究轻薄小巧,预留诊断接口占用空间与成本。另外,也有通过利用USB接口接入专门的诊断卡可进行诊断,但需要专门定制诊断卡。

目前,现PC产品各家厂商都采用不同标准来制造诊断卡,有上述各种接口UART,LPC,SMBUS/I2C,PCI,PCI-E,USB等,存在PIN定义不一致、无法通用等问题。

而现有的设置有USB Type-C(C型USB)接口的计算机设备一般具备数字显示端口(DisplayPort)和USB3.x/USB2.0等功能,一般的,电子设备中会为该C型USB接口设置有独立的控制部件,以与USB接口进行交互。而且由于C型USB接口具有显示端口的功能,其也可以用于与显示器连接以显示信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直接通过与显示设备连接而获取诊断卡中的诊断信息的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和电子设备。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其包括与电子设备的C型USB接口电连接的USB控制部,所述USB控制部的输入侧与所述电子设备的故障诊断卡电连接,输出侧与显示设备电连接;

所述故障诊断卡的诊断信息通过所述USB控制部被读取并由所述显示设备显示。

其中,所述USB的输出侧还与所述C型USB接口连接,以驱动与所述C型USB接口连接的显示设备显示所述诊断信息。

其中,所述USB控制部通过显示驱动器与所述显示设备电连接,所述显示驱动器驱动所述显示设备显示所述诊断信息。

其中,所述显示驱动器驱动所述显示设备以屏幕菜单的方式显示所述诊断信息。

其中,还包括显示开关,并且所述显示驱动器的输入侧还包括开关信号输入端;

所述开关信号输入端与所述显示开关电连接,并且所述开关信号输入端接收由所述显示开关的开启而触发生成用于启动所述显示驱动器的开启信号,或接收由所述显示开关的关闭而触发生成用于关闭所述显示驱动器的关闭信号。

其中,所述USB控制部包括编译器,其根据接收的所述诊断信息中的故障代码生成相应的故障信息,并由所述输出侧输出。

其中,所述USB控制部的输入侧包括UART接口、LPC接口、SMBUS/I2c接口、PCI接口、PCI-E接口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接口。

另外,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中包括如上所述的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并且所述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分别与所述电子设备中的故障诊断卡和USB接口连接,并且所述USB接口为C型USB接口。

其中,所述电子设备包括任意的计算机设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使用新型实施例利用现有的C型USB接口的USB控制器获取诊断卡的中的诊断信息,并可以直接通过与电子设备的USB接口连接的显示设备显示故障信息,诊断过程不需要拆开电子设备,也不需要定义引脚功能,具有操作方便,成本低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一种获取故障信息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中的一种获取故障信息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C型USB接口 2-USB控制部

3-故障诊断卡 4-显示驱动器

5-显示设备 6-显示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的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定于此。

目前,设置有USB Type-C(C型USB)接口的计算机设备或其他的电子设备一般具备数字显示接口(DisplayPort)和USB3.x/USB2.0等功能,因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可以利用该USB Type-C接口所具备的独立的USB控制部读取计算机系统中的诊断信息;并通过显示驱动器驱动其他的显示设备或驱动与USB接口连接的显示设备显示该诊断信息。而且显示驱动器还可以将该诊断信息加载成OSD(屏幕显示菜单)的方式在显示设备上显示。因此,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应用的USB控制部和显示驱动器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通过现有技术手段实现的,其中的功能配置也是可以通过现有的电子器件、芯片等通过现有的软件、硬件等方式实现和实施的。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一种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的原理结构图,其中,本实施例的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可以设置在电子设备中使用,以用于将故障诊断卡中的故障信息通过与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连接的显示设备5显示出来。

本实施例中的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可以包括与电子设备的C型USB接口1电连接的USB控制部2,并且该USB控制部2的输入侧与电子设备的故障诊断卡3电连接,以接收故障诊断卡中的诊断信息;其中,可以单双工通信的方式传输该诊断信息,并且一般的,诊断信息包括表示故障信息的故障代码;本实施例中所指出的故障代码是统一的故障代码规范,例如port80的数字代码,并不涉及任何的改变,例如,1700表示硬盘系统通过(正常),1701表示不可识别的硬盘系统,1702表示硬盘操作超时。即在获取该故障代码可以唯一的获得电子设备的故障源。而且,对于USB控制部2的输入侧可以包括UART接口、LPC接口、SMBUS/I2C接口、PCI接口、PCI-E接口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接口,可以通过上述接口与故障诊断卡连接以传输诊断信息。

本实施例中,可以利用USB控制部2的输出侧与显示设备连接,以将障诊断卡的诊断信息通过USB控制部2被读取并由该显示设备显示。

对于本实施例,USB控制部对于故障信息的接收和传输,以及将诊断信息在显示设备上显示的配置方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通过现有技术实现,例如利用软件的方式、硬件的方式或者软硬件结合的方式都可以完成和实现,在此不再赘述。其实现上述功能的方法不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改进。

优选的,USB控制部2中可以包括编译器,该编译器可以将获取的诊断信息中的故障代码转换成与该故障代码对应的具体的故障信息,即可以转换成通过文字形式进行显示的故障信息,而不是单纯的以port80的数字代码表示。可以将该转换后的故障信息通过编译器的输出侧发送至显示设备,以利用显示设备显示文字形式的故障信息,这样可以帮助用户轻松的获知故障源以及故障问题。需要说明的是,USB控制部2将故障代码转换成对应的故障信息的方法也是可以通过现有技术手段实现的,其实现方法不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改进。

另外,如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中的一种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的原理结构框图,本实施例中的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还可以包括显示驱动器4,该显示驱动器4的输入侧包括故障信号输入端,该故障信号输入端与USB控制部2的输出侧电连接;显示驱动器4的输出侧与显示设备5连接,以驱动显示设备5显示诊断信息。另外,显示驱动器4的输出侧还可以通过USB接口1与显示设备5连接,即显示驱动器4的输出侧还与C型USB接口1连接,显示设备与C型USB接口连接,则显示驱动器4可以驱动与C型USB接口1连接的显示设备显示诊断信息;并且优选的,本实施例中,显示驱动器4还可以驱动显示设备以OSD的方式显示诊断信息,即以屏幕菜单的方式显示。

同样的,USB控制部2可以包括编译器,该编译器可以将获取的诊断信息中的故障代码转换成与该故障代码对应的具体的故障信息,即以文字的方式说明该故障的具体内容,而不是单纯的以port80的数字代码表示。可以将该转换后的故障信息通过其输出侧发送至显示驱动器4的故障信号输入端,以利用显示驱动器4驱动显示设备显示文字形式的故障信息,这样可以帮助用户轻松的获知故障源以及故障问题。

另外,本实施例中,还包括显示开关6,并且显示驱动器4的输入侧还包括开关信号输入端;该开关信号输入端与显示开关6电连接,开关信号输入端接收由显示开关6的开启而触发生成用于启动显示驱动器4的开启信号,或接收由显示开关6的关闭而触发生成用于关闭显示驱动器4的关闭信号。显示驱动器4基于显示开关6的触发生成的开启信号而启动执行相关显示驱动操作,并且显示开关6的触发生成的关闭信号而停止执行相关显示驱动操作。

综上,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获取诊断信息的装置可以直接读取诊断卡中的诊断信息,并将该诊断信息传送至显示驱动器,以驱动显示设备显示该诊断信息。由于本实施例中利用的是现有的USB控制部,并不需要重新定义各引脚,而且在故障检测时,也不需要将电子设备拆开以与故障卡连接,而是可以直接在C型USB接口处连接显示设备,以在显示设备上查看故障信息,具有操作方便的特点。

另外,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可以是任意的计算机设备。其中,可以包括如上实施例中所述的获取故障信息的装置,还可以包括C型USB接口1和故障诊断卡3,获取故障信息的装置可以通过其中的USB控制部2与故障诊断卡3电连接以获得诊断信息,并通过其中的显示驱动器4将该诊断信息显示在显示设备上。具体配置和上述实施例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限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和保护范围内,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修改或等同替换,这种修改或等同替换也应视为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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