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吸盘固定鼠标线的鼠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18220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吸盘固定鼠标线的鼠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吸盘固定鼠标线的鼠标,属于外置输入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鼠标是计算机的一种主要配件,使用中,随着鼠标的移动,手掌接触桌面的部分会产生摩擦,为了减小这种摩擦,人们一般都会为鼠标配置鼠标垫,传统的鼠标垫一般都与鼠标分离,使用中鼠标仍然要在鼠标垫上移动,由于鼠标垫较桌面柔软,使用中会提高手感的舒适度,但不能避免手与鼠标垫的摩擦。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320122650.4的一种鼠标,该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鼠标,包括鼠标本体,围绕鼠标本体的下部边缘设置卡槽,还具有一面积大于鼠标本体的鼠标垫,所述鼠标垫设置有与鼠标本体的下部边缘相配合的空腔,在所述空腔的边缘设置与卡槽相配的突起,鼠标本体与鼠标垫通过卡槽与突起的配合连接在一起。所述鼠标垫的空腔开设在鼠标垫的左上部,在右下部留出供手掌放置的部分。所述鼠标垫采用硬质橡胶或塑料制成。所述鼠标垫的厚度为0.1-2毫米。由于鼠标与一块面积大于鼠标底面积的鼠标垫板固为一体,手完全置于鼠标和鼠标垫上,使用中可以彻底避免手与桌面之间因移动鼠标产生的摩擦,使操作者更加舒适,但该鼠标的鼠标线过长导致杂乱无章,影响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用吸盘固定鼠标线的鼠标,以解决鼠标的鼠标线过长导致杂乱无章,影响美观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用吸盘固定鼠标线的鼠标,其结构包括吸盘式鼠标线固定器、鼠标右键、滚轮、鼠标左键、灯光亮度控制按钮、外壳、固定螺丝、光标减速按钮、光标加速按钮、鼠标线塑胶头、鼠标线,所述吸盘式鼠标线固定器与鼠标线活动连接,所述鼠标右键活动装设在外壳上,所述滚轮活动装设在外壳上,所述鼠标左键与外壳活动连接,所述灯光亮度控制按钮固定装设在外壳上,所述固定螺丝固定装设在外壳上,所述光标减速按钮与外壳固定连接,所述光标加速按钮与外壳固定连接,所述鼠标线塑胶头固定装设在外壳上,所述鼠标线与鼠标线塑胶头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吸盘式鼠标线固定器由盖子、小灯泡、鼠标线容纳口、吸盘、贯穿口、穿线孔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盖子与鼠标线容纳口活动连接,所述小灯泡固定装设在鼠标线容纳口上,所述鼠标线容纳口固定装设在吸盘上,所述贯穿口与鼠标线容纳口固定连接,所述穿线孔固定装设在贯穿口内。

进一步地,所述小灯泡在盖子上一共设有个。

本实用新型上设有一个吸盘式鼠标线固定器,可以用来固定鼠标线,避免因为鼠标线过长而导致鼠标线与其他数据线混作一团,同时提升了美观。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吸盘固定鼠标线的鼠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吸盘式鼠标线固定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吸盘式鼠标线固定器-1、鼠标右键-2、滚轮-3、鼠标左键-4、灯光亮度控制按钮-5、外壳-6、固定螺丝-7、光标减速按钮-8、光标加速按钮-9、鼠标线塑胶头-10、鼠标线-11、盖子-12、小灯泡-13、鼠标线容纳口-14、吸盘-15、贯穿口-16、穿线孔-17。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吸盘固定鼠标线的鼠标,其结构包括吸盘式鼠标线固定器1、鼠标右键2、滚轮3、鼠标左键4、灯光亮度控制按钮5、外壳6、固定螺丝7、光标减速按钮8、光标加速按钮9、鼠标线塑胶头10、鼠标线11,所述吸盘式鼠标线固定器1与鼠标线10活动连接,所述鼠标右键2活动装设在外壳6上,所述滚轮3活动装设在外壳6上,所述鼠标左键4与外壳6活动连接,所述灯光亮度控制按钮5固定装设在外壳6上,所述固定螺丝7固定装设在外壳6上,所述光标减速按钮8与外壳6固定连接,所述光标加速按钮9与外壳6固定连接,所述鼠标线塑胶头10固定装设在外壳6上,所述鼠标线11与鼠标线塑胶头10固定连接,所述吸盘式鼠标线固定器1由盖子12、小灯泡13、鼠标线容纳口14、吸盘15、贯穿口16、穿线孔17组成,所述盖子12与鼠标线容纳口14活动连接,所述小灯泡13固定装设在鼠标线容纳口14上,所述鼠标线容纳口14固定装设在吸盘15上,所述贯穿口16与鼠标线容纳口14固定连接,所述穿线孔17固定装设在贯穿口16内,所述小灯泡13在盖子12上一共设有24个。

在进行使用时,吸盘式鼠标线固定器可以将鼠标线固定起来,避免混乱,固定器上的小灯泡可以用来照明,以便在夜晚容易寻找且大大提升了美观。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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