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信息采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06126阅读:401来源:国知局
医疗信息采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领域,具体为一种医疗信息采集装置。



背景技术:

当前,我国各地基层医疗机构在与家庭提供服务时,还沿用人工填写纸质表格或电子表格的方法,难以面对人群数量大,表格填写速度要求高、填写内容个性化的新形势。针对上述现实问题,我们提出“医疗信息采集装置”替换人工填写纸质表格或电子表格的办法,可帮助基层医院短时期内大量快速收集家庭信息提供医生服务,防止假冒填写和虚假数据。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医疗信息采集装置,以解决人群数量大,医疗家庭数据收集慢的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医疗信息采集装置主要包括读卡装置(2)、服务器(6)和数据库(7),其特征在于:所述读卡装置(2)与服务器(6)之间设有终端设备(10),卡片(1)通过读卡装置(2)将卡内的信息读取出来,读卡装置(2)通过usb线或蓝牙与终端设备(10)连接,终端设备(10)将所采集的数据上传到服务器(6),服务器(6)将数据处理后存储在数据库(7)内,所述终端设备(10)通过有线或WIFI模块(8)获得GPS模块(9)的位置信息,所述读卡装置(2)上设有读取区域(11)和信息发送的发送按钮(12),以及控制读卡装置(2)开关的电源开关(13)。

进一步,所述终端设备(10)采集的信息包括GPS模块(9)中的位置数据。

进一步,所述终端设备(10)主要为工作站(3)、电脑(4)或手机(5)。

进一步,所述卡片(1)主要为身份证、医疗卡或健康卡。

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1)可以快速、准确的对居民的医疗数据进行采集;

2)数据采集时还包括位置数据,可以实现对居民进行准确定位,为下一步提供附近医疗服务提供依据。

附图说明

图1是医疗信息采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读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卡片1;读卡装置2;工作站3;电脑4;手机5;服务器6;数据库7;WIFI模块8;GPS模块9;终端设备10;读取区域11;发送按钮12;电源开关13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医疗信息采集装置主要包括读卡装置(2)、服务器(6)和数据库(7),其中在读卡装置(2)与服务器(6)之间设有终端设备(10),其中终端设备(10)主要为工作站(3)、电脑(4)或手机(5),卡片(1)通过读卡装置(2)将卡内的信息读取出来,其中卡片(1)主要为身份证、医疗卡或健康卡,读卡装置(2)通过usb线或蓝牙与终端设备(10)连接,终端设备(10)将所采集的数据上传到服务器(6),服务器(6)将数据处理后存储在数据库(7)内。

终端设备(10)内的设备在采集信息时,同时也与GPS模块(9)连接在一起,将GPS模块(9)的位置数据在进行采集,终端设备(10)通过有线或WIFI模块(8)获得GPS模块(9)的信息。GPS模块(9)可以是独立于终端设备(10)之外,例如采用长天型号为M1000-B可以通过USB和无线连接,也可采用内置GPS模块直接连在终端设备(10)上,例如:深圳市联创星无线科技有限公司(SKYTOP)生产的型号为SAM2525SC的内置GPS模块。

当居民进入医院刷卡信息采集模式------即居民进入基层医院信息场所,由医生团队人员,开启读卡装置(2)申请接收设备,居民使用卡片(1),即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或健康卡刷卡替代手工录入卡号和基本信息,即可与卡进行关联,将居民身份的基本信息导入到家庭医生服务信息采集系统平台的数据库(7)中。

如图2所示,读卡装置(2)上设有读取区域(11),信息发送的发送按钮(12),以及控制读卡装置(2)开关的电源开关(13)。使用时将卡片(1)放置在读卡装置(2)上,打开电源开关(13),然后按住发送按钮(12)将卡片(1)内的信息发送到到终端设备(10)上面。所用的读卡装置可以选择国腾GTICR100或国腾GTICR100-01型,其可采用usb接口供电,无需外置电源适配器。具有阅读身份证信息、验证身份证真伪等功能,它采用国际上先进的Type B非接触IC卡阅读技术,通过内嵌的专用身份证安全控制模块(SAM)以无线传输方式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的专用芯片进行安全核验认证后,将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资料解读和对应输出,再通过计算机USB接口传输到终端设备(10)中。

当医生团队在社区任何地方与居民双方采用手机漫游式信息采集模式------即医生团队成员与居民在任何场所,由医生团队人员,开启手机进行信息采集,医生团队成员扫描居民使用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健康卡,从而替代手工录入卡号和基本信息,将于卡关联的居民身份基本信息导入家庭医生服务信息采集系统平台的数据库(7)。

虽然上面的举例了一些特定实施例来说明和描述本发明,但并不意味着本发明仅局限于其中的各种细节。相反地,在等价于权利要求书的范畴和范围内可以不偏离本发明精神地在各种细节上做出各种修改。说明书中未详细写明的信息、程序等为本领域常用技术和公知常识,更重要的是本发明只要求保护相应产品的形状、结构及位置关系,因此,对其他部分不进行详细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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