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屏幕的方法、装置及终端与流程

文档序号:13875596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点亮屏幕的方法、装置及终端与流程

本申请实施例涉及人机交互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点亮屏幕的方法、装置及终端。



背景技术:

触摸显示屏是终端上用于显示用户界面(userinterface,ui)的部分,柔性触摸显示屏可以实现成为折叠显示屏。

在相关技术中,具有折叠显示屏的终端可以处于折叠状态或展开状态。当处于折叠状态时,该折叠显示屏可以向外对折成u形,该折叠显示屏上的第一屏幕区域处于终端的正面,该折叠显示屏上的第二屏幕区域处于终端的背面,使得终端的正反面均可显示用户界面;当处于展开状态时,该折叠显示屏上的两个屏幕区域可以展开为同一平面或呈一定角度的v形。

当折叠显示屏由熄屏状态切换至点亮状态时,如果折叠显示屏处于折叠状态,则用户仅能够观察到终端的正面和背面中的一个面,若折叠显示屏的两个屏幕区域均由熄屏状态切换至点亮状态,则会耗费较多的电量,而且也容易被用户所误触。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点亮屏幕的方法、装置及终端,可用于解决相关技术中因折叠显示屏的两个屏幕区域同时被点亮,而导致耗电和容易被误触的问题。所述技术方案如下: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点亮屏幕的方法,应用于具有折叠显示屏的终端中,所述折叠显示屏包括可折叠的两个屏幕区域,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折叠显示屏处于熄屏状态时,获取用于触发点亮屏幕的触发信号;

若所述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则确定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的可视屏幕区域和熄屏屏幕区域,其中,所述向外折叠状态是指所述两个屏幕区域平行且外露于所述终端、且所述两个屏幕区域的正面朝向相反方向的状态,所述屏幕区域的正面是指用于显示用户界面的一面,所述可视屏幕区域是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的一个屏幕区域,所述熄屏屏幕区域是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除所述可视屏幕区域以外的另一个屏幕区域;

控制所述可视屏幕区域由所述熄屏状态变为点亮状态,并控制所述熄屏屏幕区域保持所述熄屏状态。

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点亮屏幕的装置,应用于具有折叠显示屏的终端中,所述折叠显示屏包括可折叠的两个屏幕区域,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折叠显示屏处于熄屏状态时,获取用于触发点亮屏幕的触发信号;

确定模块,用于若所述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则确定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的可视屏幕区域和熄屏屏幕区域,其中,所述向外折叠状态是指所述两个屏幕区域平行且外露于所述终端、且所述两个屏幕区域的正面朝向相反方向的状态,所述屏幕区域的正面是指用于显示用户界面的一面,所述可视屏幕区域是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的一个屏幕区域,所述熄屏屏幕区域是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除所述可视屏幕区域以外的另一个屏幕区域;

控制模块,用于控制所述可视屏幕区域由所述熄屏状态变为点亮状态,并控制所述熄屏屏幕区域保持所述熄屏状态。

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终端,所述终端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由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由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带来如下有益效果:

通过在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的情况下,终端并不将两个屏幕区域共同点亮,而是仅点亮其中的一个可视屏幕区域,有助于节省终端的电量,且能够减少因用户误触碰到处于点亮状态的屏幕区域中的显示内容而导致的误操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终端的结构方框图;

图2是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终端的结构方框图;

图3至图5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折叠屏终端的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点亮屏幕的方法的流程图;

图7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点亮屏幕的示意图;

图8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手指的示意图;

图9是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点亮屏幕的方法的流程图;

图10是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点亮屏幕的示意图;

图11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点亮屏幕的装置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申请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参考图1和图2所示,其示出了本申请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终端100的结构方框图。该终端100可以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电子书等等。本申请中的终端100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如下部件:处理器110、存储器120和触摸显示屏130。

处理器110可以包括一个或者多个处理核心。处理器110利用各种接口和线路连接整个终端100内的各个部分,通过运行或执行存储在存储器120内的指令、程序、代码集或指令集,以及调用存储在存储器120内的数据,执行终端100的各种功能和处理数据。可选地,处理器110可以采用数字信号处理(digitalsignalprocessing,dsp)、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可编程逻辑阵列(programmablelogicarray,pla)中的至少一种硬件形式来实现。处理器110可集成中央处理器(centralprocessingunit,cpu)、图像处理器(graphicsprocessingunit,gpu)和调制解调器等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其中,cpu主要处理操作系统、用户界面和应用程序等;gpu用于负责触摸显示屏130所需要显示的内容的渲染和绘制;调制解调器用于处理无线通信。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调制解调器也可以不集成到处理器110中,单独通过一块芯片进行实现。

存储器120可以包括随机存储器(randomaccessmemory,ram),也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read-onlymemory)。可选地,该存储器120包括非瞬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non-transitorycomputer-readablestoragemedium)。存储器120可用于存储指令、程序、代码、代码集或指令集。存储器120可包括存储程序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区可存储用于实现操作系统的指令、用于至少一个功能的指令(比如触控功能、声音播放功能、图像播放功能等)、用于实现下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指令等;存储数据区可存储根据终端100的使用所创建的数据(比如音频数据、电话本)等。

以操作系统为安卓(android)系统为例,存储器120中存储的程序和数据如图1所示,存储器120中存储有linux内核层220、系统运行库层240、应用框架层260和应用层280。linux内核层220为终端100的各种硬件提供了底层的驱动,如显示驱动、音频驱动、摄像头驱动、蓝牙驱动、wi-fi驱动、电源管理等。系统运行库层240通过一些c/c++库来为android系统提供了主要的特性支持。如sqlite库提供了数据库的支持,opengl/es库提供了3d绘图的支持,webkit库提供了浏览器内核的支持等。在系统运行库层240中还提供有安卓运行时库(androidruntime),它主要提供了一些核心库,能够允许开发者使用java语言来编写android应用。应用框架层260提供了构建应用程序时可能用到的各种api,开发者也可以通过使用这些api来构建自己的应用程序,比如活动管理、窗口管理、视图管理、通知管理、内容提供者、包管理、通话管理、资源管理、定位管理。应用层280中运行有至少一个应用程序,这些应用程序可以是操作系统自带的联系人程序、短信程序、时钟程序、相机应用等;也可以是第三方开发者所开发的应用程序,比如即时通信程序、相片美化程序等。

以操作系统为ios系统为例,存储器120中存储的程序和数据如图2所示,ios系统包括:核心操作系统层320(coreoslayer)、核心服务层340(coreserviceslayer)、媒体层360(medialayer)、可触摸层380(cocoatouchlayer)。核心操作系统层320包括了操作系统内核、驱动程序以及底层程序框架,这些底层程序框架提供更接近硬件的功能,以供位于核心服务层340的程序框架所使用。核心服务层340提供给应用程序所需要的系统服务和/或程序框架,比如基础(foundation)框架、账户框架、广告框架、数据存储框架、网络连接框架、地理位置框架、运动框架等等。媒体层360为应用程序提供有关视听方面的接口,如图形图像相关的接口、音频技术相关的接口、视频技术相关的接口、音视频传输技术的无线播放(airplay)接口等。可触摸层380为应用程序开发提供了各种常用的界面相关的框架,可触摸层380负责用户在终端100上的触摸交互操作。比如本地通知服务、远程推送服务、广告框架、游戏工具框架、消息用户界面接口(userinterface,ui)框架、用户界面uikit框架、地图框架等等。

在图2所示出的框架中,与大部分应用程序有关的框架包括但不限于:核心服务层340中的基础框架和可触摸层380中的uikit框架。基础框架提供许多基本的对象类和数据类型,为所有应用程序提供最基本的系统服务,和ui无关。而uikit框架提供的类是基础的ui类库,用于创建基于触摸的用户界面,ios应用程序可以基于uikit框架来提供ui,所以它提供了应用程序的基础架构,用于构建用户界面,绘图、处理和用户交互事件,响应手势等等。

触摸显示屏130用于接收用户使用手指、触摸笔等任何适合的物体在其上或附近的触摸操作,以及显示各个应用程序的用户界面。触摸显示屏130通常设置在终端100的前面板。

如图3所示,终端100包括第一壳体41、第二壳体42以及连接于第一壳体41和第二壳体42之间的连接组件43,第一壳体41与第二壳体42通过连接组件43实现翻转折叠。

第一壳体41包括与触摸显示屏背面连接的第一支撑面,以及与第一支撑面相对的第一背面,第二壳体42包括与触摸显示屏背面连接的第二支撑面,以及与第二支撑面相对的第二背面。相应的,触摸显示屏包括第一显示区域131、第二显示区域132和第三显示区域133,其中,第一显示区域131与第一壳体41的位置对应,第二显示区域132与第二壳体42的位置对应,第三显示区域133与连接组件43的位置对应。在一种实现方式中,第一显示区域131、第二显示区域132和第三显示区域133均采用柔性材料制成,具有一定的伸缩延展性;在另一种实现方式中,仅第三显示区域133采用柔性材料制成,第一显示区域131和第二显示区域132采用非柔性材料制成。

在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中,终端100的连接组件43采用手动结构。用户手动分离第一壳体41和第二壳体42时,终端100由折叠状态变为展开状态;用户手动合拢第一壳体41和第二壳体42时,终端100由展开状态变为折叠状态。

在另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中,终端100的连接组件43采用电动结构,比如,连接组件43中设置有电动马达一类的电动旋转部件。在电动旋转部件的带动下,第一壳体41和第二壳体42自动实现合拢或分离,从而使终端100具备展开和折叠两种状态。

按照折叠状态下触摸显示屏是否外露进行划分,终端100可以被划分为外折叠屏终端和内折叠屏终端。其中:

外折叠屏终端

外折叠屏终端是指可折叠角度为180°,且在折叠状态下,触摸显示屏全部外露的终端。如图3所示,终端100为外折叠屏终端。展开状态下,终端100的第一壳体41的第一支撑面与第二壳体42的第二支撑面相齐平(即夹角为180°),且触摸显示屏的第一显示区域131、第二显示区域132和第三显示区域133位于同一平面;终端100由展开状态变为折叠状态过程中,如图3所示,第一壳体41的第一背面与第二壳体42的第二背面相靠拢,第一支撑面与第二支撑面的夹角由180°变为0°;折叠状态下,如图4所示,终端100的第一壳体41的第一支撑面与第二壳体42的第二支撑面相平行(第一壳体41与第二壳体42的夹角为0°),使得触摸显示屏处于u型折叠状态,其中,触摸显示屏的第三显示区域133形成外露的u型弧面。

在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中,在折叠状态下,触摸显示屏的全部或部分显示区域用于显示用户界面。比如,如图4所示,折叠状态下,仅第二显示区域132用于显示用户界面,或,仅第三显示区域133用于显示用户界面。

内折叠屏终端

内折叠屏终端是指可折叠角度为180°,且在折叠状态下,触摸显示屏(全部或部分)内敛的终端。如图5所示,终端100为内折叠屏终端。展开状态下,终端100的第一壳体41的第一支撑面与第二壳体42的第二支撑面相齐平(即夹角为180°),使得触摸显示屏处于平面展开状态(第一显示区域131、第二显示区域132和第三显示区域133位于同一平面);终端100由展开状态变为折叠状态过程中,如图5所示,第一壳体41的第一支撑面与第二壳体42的第二支撑面相靠拢,即第一支撑面与第二支撑面的夹角由180°变为0°;折叠状态下,终端100的第一壳体41的第一支撑面与第二壳体42的第二支撑面相平行,使得触摸显示屏处于u型折叠状态,其中,触摸显示屏的第三显示区域133形成内敛的u型弧面。在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中,在折叠状态下,触摸显示屏的全部显示区域均不显示用户界面。

除了在壳体的支撑面上设置触摸显示屏外,第一壳体41的第一背面和/或第二壳体42的第二背面上也可以设置触摸显示屏。内折叠屏终端处于折叠状态时,设置在壳体背面的触摸显示屏用于显示用户界面,该用户界面与展开状态下触摸显示屏显示的用户界面相同或不同。

在其他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终端100的可折叠角度还可以为360°(既可以内折也可以外折),且在折叠状态下,触摸显示屏外露或内敛的终端,本实施例对此不加以限定。

图3至图5所示的终端100中,第一壳体41和第二壳体42尺寸相同或相近,终端100的折叠方式被称为对称折叠。在其他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终端100的折叠方式还可以为非对称折叠。采用非对称折叠时,第一壳体41和第二壳体42的尺寸可以不同或尺寸相差大于阈值(比如50%或60%或70%),相应的,触摸显示屏中第一显示区域131的面积与第二显示区域132的面积相差大于阈值。

图3至5中,仅以终端100包含两部分壳体以及一个用于连接壳体的连接组件为例进行示意性说明(终端为两折结构),在另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终端100可以包含n部分壳体以及n-1个连接组件,相应的,终端100的触摸显示屏中包含2n-1块显示区域,与连接组件对应的n-1块显示区域采用柔性材料制成,从而实现n折结构的终端,本实施例对此不加以限定。

终端100中还设置有至少一种其他部件,该至少一种其他部件包括:摄像头、指纹传感器、接近光传感器、距离传感器等。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种其他部件设置在终端100的正面、侧边或背面,比如将指纹传感器设置在壳体的背面或侧边、将摄像头设置在触摸显示屏130的上方。

在另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种其他部件可以集成在触摸显示屏130的内部或下层。在一些实施例中,将骨传导式的听筒设置在终端100的内部;将传统终端的前面板上的其他部件集成在触摸显示屏130的全部区域或部分区域中,比如将摄像头中的感光元件拆分为多个感光像素后,将每个感光像素集成在触摸显示屏130中每个显示像素中的黑色区域中,使得触摸显示屏130具备图像采集功能。由于将至少一种其他部件集成在了触摸显示屏130的内部或下层,因此终端100具有更高的屏占比。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终端100的中框的单个侧边,或两个侧边(比如左、右两个侧边),或四个侧边(比如上、下、左、右四个侧边)上设置有边缘触控传感器,该边缘触控传感器用于检测用户在中框上的触摸操作、点击操作、按压操作和滑动操作等中的至少一种操作。该边缘触控传感器可以是触摸传感器、热力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等中的任意一种。用户可以在边缘触控传感器上施加操作,对终端100中的应用程序进行控制。

除此之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附图所示出的终端100的结构并不构成对终端100的限定,终端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比如,终端100中还包括射频电路、输入单元、传感器、音频电路、无线保真(wirelessfidelity,wifi)模块、电源、蓝牙模块等部件,在此不再赘述。

请参考图6,其示出了本申请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点亮屏幕的方法的流程图,该方法可应用于上文介绍的具有折叠显示屏的终端中。该方法可以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步骤601,在折叠显示屏处于熄屏状态时,获取用于触发点亮屏幕的触发信号。

熄屏状态是指折叠显示屏的屏幕光源熄灭,不显示用户界面的状态。与熄屏状态相对应的状态为点亮状态。点亮状态是指折叠显示屏的屏幕光源亮起,显示用户界面的状态。

用于触发点亮屏幕的触发信号可能有用户触发,也可能由终端的应用程序触发。例如,当用户需要点亮终端的折叠显示屏以查看相关内容(如时间),或者解锁使用终端时,用户可以通过终端设置相关物理按键或者触控按键发出上述触发信号。又例如,当终端的应用程序需要发出相关提醒(如来电提醒、短信提醒、推送通知提醒等)时,上述应用程序会发出用于触发点亮屏幕的触发信号。

步骤602,若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则确定两个屏幕区域中的可视屏幕区域和熄屏屏幕区域。

终端在获取到用于触发点亮屏幕的触发信号之后,在点亮屏幕之前首先获取折叠显示屏的屏幕状态。折叠显示屏的屏幕状态包括折叠状态和展开状态。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折叠显示屏能够外折,使得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其中,向外折叠状态是指两个屏幕区域平行且外露于终端、且两个屏幕区域的正面朝向相反方向的状态,屏幕区域的正面是指用于显示用户界面的一面。向外折叠状态的图示可参见图4示出。展开状态是指两个屏幕区域之间呈一定角度的夹角的状态,可参见图5示出。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的情况下,终端并不将两个屏幕区域共同点亮,而是仅点亮其中的一个屏幕区域。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该被点亮的一个屏幕区域称为可视屏幕区域,而另一个不被点亮的屏幕区域称为熄屏屏幕区域。可视屏幕区域是两个屏幕区域中的一个屏幕区域,熄屏屏幕区域是两个屏幕区域中除可视屏幕区域以外的另一个屏幕区域。

步骤603,控制可视屏幕区域由熄屏状态变为点亮状态,并控制熄屏屏幕区域保持熄屏状态。

综上所述,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方法,通过在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的情况下,终端并不将两个屏幕区域共同点亮,而是仅点亮其中的一个可视屏幕区域,有助于节省终端的电量,且能够减少因用户误触碰到处于点亮状态的屏幕区域中的显示内容而导致的误操作。

下面,通过几个不同的实施例,对终端确定两个屏幕区域中的可视屏幕区域和熄屏屏幕区域的方式做介绍说明。

在本申请一示例性实施例中,终端内设置有加速度传感器,步骤602包括如下几个子步骤:

1、获取加速度传感器采集的重力加速度方向;

重力加速度是一个物体受重力作用的情况下所具有的加速度,方向竖直向下。

2、计算两个屏幕区域的朝向与重力加速度方向的夹角;

屏幕区域的朝向是垂直于屏幕区域且朝向显示一侧(也即用于显示用户界面的一侧)的方向。

3、将两个屏幕区域中夹角为钝角或180度的屏幕区域,确定为可视屏幕区域;

当某一屏幕区域的朝向与重力加速度方向的夹角为钝角或180度时,该屏幕区域的朝向为向上,终端将朝向向上的屏幕区域确定为可视屏幕区域。

4、将两个屏幕区域中夹角为锐角或0度的屏幕区域,确定为熄屏屏幕区域。

当某一屏幕区域的朝向与重力加速度方向的夹角为锐角或0度时,该屏幕区域的朝向为向下,终端将朝向向下的屏幕区域确定为可视屏幕区域。

如图7所示,终端确定朝向向上的屏幕区域为可视屏幕区域,而朝向向下的屏幕区域为熄屏屏幕区域,终端控制可视屏幕区域由熄屏状态变为点亮状态。

考虑到在用户手持终端的情况下,或者在终端被放置在桌面上的情况下,如果终端的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则用户仅能够查看到朝向向上的屏幕区域,而朝向向下的屏幕区域用户查看不到,因此仅需将朝向向上的屏幕区域点亮即可。

在本申请另一示例性实施例中,终端的折叠显示屏的屏内或屏下设置有指纹识别模组,步骤602包括如下几个子步骤:

1、获取指纹识别模组在两个屏幕区域上采集到的指纹信息;

指纹识别模组具备采集指纹信息的功能。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对指纹识别模组的类型不作限定,其可以是光学式、压敏式、电容式、电感式、热敏式、超声波式等不同类型。

2、将两个屏幕区域中采集到的指纹信息是拇指指纹信息的屏幕区域,确定为可视屏幕区域;和/或,将两个屏幕区域中采集到的指纹信息是非拇指指纹信息的屏幕区域,确定为熄屏屏幕区域。

如图8所示,用户的手指分为拇指81、食指82、中指83、无名指84、小指85。拇指指纹信息是指拇指的指纹信息,非拇指指纹信息是指食指、中指、无名指或小指的指纹信息。在用户手持终端的情况下,如果终端的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则两个屏幕区域中,拇指所在的屏幕区域通常正面朝向用户眼睛,而除拇指以外的其它手指所在的屏幕区域通常正面背向用户眼睛,因此仅需将拇指所在的屏幕区域(也即正面朝向用户眼睛的屏幕区域)点亮即可。

在本申请另一示例性实施例中,终端上设置有与两个屏幕区域分别对应的第一光传感器和第二光传感器,假设折叠显示屏的两个屏幕区域分别为第一屏幕区域和第二屏幕区域,第一光传感器用于采集第一屏幕区域的正面的环境光强度,第二光传感器用于采集第二屏幕区域的正面的环境光强度。第一光传感器可以设置在第一屏幕区域的屏内或屏下,或者设置在第一屏幕区域所在的边框的正面;类似地,第二光传感器可以设置在第二屏幕区域的屏内或屏下,或者设置在第二屏幕区域所在的边框的正面。步骤602包括如下几个子步骤:

1、获取第一光传感器采集的第一环境光强度和第二光传感器采集的第二环境光强度;

2、当第一环境光强度大于第二环境光强度时,将第一光传感器对应的屏幕区域确定为可视屏幕区域,将第二光传感器对应的屏幕区域确定为熄屏屏幕区域。

考虑到在用户手持终端的情况下,或者在终端被放置在桌面上的情况下,如果终端的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则朝向向上的屏幕区域的正面的环境光强度通常较强,朝向向下的屏幕区域的正面的环境光强度通常较弱,因此仅需将正面的环境光强度较强的一个屏幕区域(该屏幕区域通常是正面朝上的屏幕区域)点亮即可。

在本申请另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步骤602包括如下几个子步骤:

1、获取两个屏幕区域分别采集到的触摸点个数;

终端的折叠显示屏具有检测触摸操作的功能,能够识别出作用于折叠显示屏的触摸点(如用户手指所形成的触摸点)的个数。

2、将采集到的触摸点个数较少的屏幕区域确定为可视屏幕区域,将采集到的触摸点个数较多的屏幕区域确定为熄屏屏幕区域。

在用户手持终端的情况下,如果终端的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则两个屏幕区域中,拇指所在的屏幕区域通常正面朝向用户眼睛,而除拇指以外的其它手指所在的屏幕区域通常正面背向用户眼睛,因此仅需将触摸点个数较少的屏幕区域(也即正面朝向用户眼睛的屏幕区域)点亮即可。

在本申请另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步骤602包括如下几个子步骤:

1、获取两个屏幕区域上分别采集到的触摸面积;

终端的折叠显示屏具有检测触摸操作的功能,能够识别出作用于折叠显示屏的触摸面积(如用户手指与折叠显示屏的接触面积)的个数。

2、将采集到的触摸面积较小的屏幕区域确定为可视屏幕区域,将采集到的触摸面积较大的屏幕区域确定为熄屏屏幕区域。

在用户手持终端的情况下,如果终端的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则两个屏幕区域中,拇指所在的屏幕区域通常正面朝向用户眼睛,而除拇指以外的其它手指所在的屏幕区域通常正面背向用户眼睛,因此仅需将触摸面积较小的屏幕区域(也即正面朝向用户眼睛的屏幕区域)点亮即可。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上述示例性实施例提供了几种确定两个屏幕区域中的可视屏幕区域和熄屏屏幕区域的方式,在实际实现时,可以采用其中任意一种方式确定可视屏幕区域和熄屏屏幕区域,也可以采用上述多种方式的组合确定可视屏幕区域和熄屏屏幕区域。示例性地,上述步骤602可以包括如下几个子步骤:

1、获取加速度传感器采集的重力加速度方向;

2、计算两个屏幕区域的朝向与重力加速度方向的夹角;

3、将两个屏幕区域中夹角为钝角或180度的屏幕区域确定为朝向向上的屏幕区域;

4、检测朝向向上的屏幕区域的正面是否朝向用户眼睛;

可选地,终端可采用上文介绍的根据指纹信息、环境光强度、触摸点个数、触摸面积等信息,确定朝向向上的屏幕区域的正面是否朝向用户眼睛。

5、若朝向向上的屏幕区域的正面朝向用户眼睛,则将朝向向上的屏幕区域确定为可视屏幕区域,并将朝向向下的屏幕区域确定为熄屏屏幕区域;

6、若朝向向上的屏幕区域的正面未朝向用户眼睛,则将朝向向下的屏幕区域确定为可视屏幕区域,并将朝向向上的屏幕区域确定为熄屏屏幕区域。

通过上述方式,能够更为准确地确定出可视屏幕区域和熄屏屏幕区域。

请参考图9,其示出了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点亮屏幕的方法的流程图,该方法可应用于上文介绍的具有折叠显示屏的终端中。折叠显示屏除包括两个屏幕区域之外,还包括位于这两个屏幕区域之间的折叠区域,该折叠区域连接这两个屏幕区域,且该折叠区域是由柔性材料制成的显示屏,同样能够显示用户界面。本实施例提供的方法可以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步骤901,在折叠显示屏处于熄屏状态时,获取用于触发点亮屏幕的触发信号。

步骤902,若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则确定两个屏幕区域中的可视屏幕区域和熄屏屏幕区域。

步骤901-902与步骤601-602相同,参见上文介绍说明,本实施例对此不再赘述。

步骤903,控制可视屏幕区域和折叠区域由熄屏状态变为点亮状态,并控制熄屏屏幕区域保持熄屏状态。

与图6实施例不同的是,在图6实施例中,终端仅控制可视屏幕区域由熄屏状态变为点亮状态,并控制熄屏屏幕区域和折叠区域保持熄屏状态。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0所示,终端控制可视屏幕区域和折叠区域由熄屏状态变为点亮状态,并控制熄屏屏幕区域保持熄屏状态。折叠区域在变为点亮状态之后,可以在用户界面中显示一些用户需要的内容,如来电、短信、推送通知等提醒,滑动解锁控件,时间、天气等信息。

综上所述,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方法,通过在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的情况下,终端并不将两个屏幕区域共同点亮,而是仅点亮其中的一个可视屏幕区域,有助于节省终端的电量,且能够减少因用户误触碰到处于点亮状态的屏幕区域中的显示内容而导致的误操作。

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步骤603之后还包括如下步骤:当折叠显示屏由向外折叠状态变为展开状态时,终端控制熄屏屏幕区域由熄屏状态变为点亮状态,并控制可视屏幕区域保持点亮状态。可选地,若在折叠显示屏处于折叠状态的情况下,折叠区域并未被点亮,则当折叠显示屏由向外折叠状态变为展开状态时,终端控制熄屏屏幕区域和折叠区域由熄屏状态变为点亮状态。

当折叠显示屏由向外折叠状态变为展开状态时,终端自动将折叠显示屏的所有屏幕区域点亮,以满足用户的查看需求。

下述为本申请装置实施例,可以用于执行本申请方法实施例。对于本申请装置实施例中未披露的细节,请参照本申请方法实施例。

请参考图11,其示出了本申请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点亮屏幕的装置的框图。该装置具有实现上述方法示例的功能,所述功能可以由硬件实现,也可以由硬件执行相应的软件实现。该装置可以包括:获取模块1101、确定模块1102和控制模块1103。

获取模块1101,用于在所述折叠显示屏处于熄屏状态时,获取用于触发点亮屏幕的触发信号。

确定模块1102,用于若所述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则确定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的可视屏幕区域和熄屏屏幕区域,其中,所述向外折叠状态是指所述两个屏幕区域平行且外露于所述终端、且所述两个屏幕区域的正面朝向相反方向的状态,所述屏幕区域的正面是指用于显示用户界面的一面,所述可视屏幕区域是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的一个屏幕区域,所述熄屏屏幕区域是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除所述可视屏幕区域以外的另一个屏幕区域。

控制模块1103,用于控制所述可视屏幕区域由所述熄屏状态变为点亮状态,并控制所述熄屏屏幕区域保持所述熄屏状态。

综上所述,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装置,通过在折叠显示屏处于向外折叠状态的情况下,终端并不将两个屏幕区域共同点亮,而是仅点亮其中的一个可视屏幕区域,有助于节省终端的电量,且能够减少因用户误触碰到处于点亮状态的屏幕区域中的显示内容而导致的误操作。

在基于图11提供的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终端内设置有加速度传感器。所述确定模块1102,用于:

获取所述加速度传感器采集的重力加速度方向;

计算所述两个屏幕区域的朝向与所述重力加速度方向的夹角,所述屏幕区域的朝向是垂直于所述屏幕区域且朝向显示一侧的方向;

将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所述夹角为钝角或180度的屏幕区域,确定为所述可视屏幕区域;

将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所述夹角为锐角或0度的屏幕区域,确定为所述熄屏屏幕区域。

在基于图11提供的另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折叠显示屏的屏内或屏下设置有指纹识别模组。所述确定模块1102,用于:

获取所述指纹识别模组在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上采集到的指纹信息;

将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采集到的所述指纹信息是拇指指纹信息的屏幕区域,确定为所述可视屏幕区域;和/或,将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中采集到的所述指纹信息是非拇指指纹信息的屏幕区域,确定为所述熄屏屏幕区域。

在基于图11提供的另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终端上设置有与所述两个屏幕区域分别对应的第一光传感器和第二光传感器。所述确定模块1102,用于:

获取所述第一光传感器采集的第一环境光强度和所述第二光传感器采集的第二环境光强度;

当所述第一环境光强度大于所述第二环境光强度时,将所述第一光传感器对应的屏幕区域确定为所述可视屏幕区域,将所述第二光传感器对应的屏幕区域确定为所述熄屏屏幕区域。

在基于图11提供的另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确定模块1102,用于:

获取所述两个屏幕区域分别采集到的触摸点个数;

将采集到的所述触摸点个数较少的屏幕区域确定为所述可视屏幕区域,将采集到的所述触摸点个数较多的屏幕区域确定为所述熄屏屏幕区域。

在基于图11提供的另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确定模块1102,用于:

获取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上分别采集到的触摸面积;

将采集到的所述触摸面积较小的屏幕区域确定为所述可视屏幕区域,将采集到的所述触摸面积较大的屏幕区域确定为所述熄屏屏幕区域。

在基于图11提供的另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折叠显示屏还包括位于所述两个屏幕区域之间的折叠区域,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当控制所述可视屏幕区域由所述熄屏状态变为所述点亮状态时,同时控制所述折叠区域由所述熄屏状态变为所述点亮状态。

在基于图11提供的另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当所述折叠显示屏由向外折叠状态变为展开状态时,控制所述熄屏屏幕区域由所述熄屏状态变为所述点亮状态,并控制所述可视屏幕区域保持所述点亮状态。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上述实施例提供的装置在实现其功能时,仅以上述各个功能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模块完成,即将设备的内容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另外,上述实施例提供的装置与方法实施例属于同一构思,其具体实现过程详见方法实施例,这里不再赘述。

在示例性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在被终端的处理器执行时以实现上述实施例提供的点亮屏幕的方法。可选地,上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cd-rom、磁带、软盘和光数据存储设备等。

在示例性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该计算机程序产品被执行时,其用于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中提供的点亮屏幕的方法。

应当理解的是,在本文中提及的“多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和/或”,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上述本申请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申请,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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