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服务器结构设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支持双mSATA的标准转接模块。
背景技术:
由于机箱结构的限制,服务器通常都只能安装固定数量的硬盘,一般的服务器都支持mSATA时,都只能支持一块,不能实现mSATA的热备功能,一台独立的服务器必须要专用至少一块磁盘来安装操作系统,这样就降低了服务器的整机存储容量,系统稳定性存在一定风险。此为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设计一种支持双mSATA的标准转接模块,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支持双mSATA的标准转接模块,包括转接卡,其特征在于,所述转接卡设有控制电路结构、电源线插接件、数据线插接件、跳线、两个标准mSATA接口和硬盘固定区域,电源线插接件和数据线插接件均通过控制电路结构与mSATA接口电路连接,所述转接卡还设有安装孔和螺栓孔,硬盘与mSATA接口插接固定在硬盘固定区域,安装孔呈半圆状且开设在转接卡的侧边位置;
控制电路结构包括主控芯片和扩展芯片,主控芯片有扩展口,扩展口通过总线与扩展芯片连接,扩展芯片包括控制单元和切换单元,所述控制单元有两个传输端口,两个传输端口对应连接两个mSATA接口,切换单元输入端子与主控芯片控制输出端连接,切换单元输出端与mSATA接口控制端连接。
所述总线包括数据线、时钟线和复位线。
所述数据线和时钟线中均分别设有上拉电阻。
切换单元包括并列设置在通信路径上的多个开关元件。
所述开关元件为同相器、反相器或晶体管。
所述螺栓孔分别设在安装孔侧边和硬盘固定区域。
扩展口可以为主控芯片上内部集成电路的总线接口。
主控芯片的扩展口连接扩展芯片,扩展芯片具有两个通用接口,进而能够扩展出两个mSATA接口,具体地,主控芯片根据扩展芯片的地址访问扩展芯片中的控制单元,达到控制mSATA接口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在仅占用一个磁盘槽位的情况下,通过扩展转接卡接口的模块,来实现双mSATA的拓展备份,支持双模块mSATA的转接卡设计,实现OS安装在mSATA盘上的双重保护,提升整机系统OS稳定性。
此外,本实用新型设计原理可靠,结构简单,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前景。
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实施的有益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支持双mSATA的标准转接模块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一种支持双mSATA的标准转接模块中控制电路结构示意图。
其中,1-转接卡,2A、2B-标准mSATA接口,3A、3B-硬盘固定区域,4-电源线插接件,5-数据线插接件,6-控制电路结构,7-螺栓孔,8-安装孔,9扩展接口,10-主控芯片,11-扩展芯片,12-控制单元,13-切换单元,14-跳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方式。
一种支持双mSATA的标准转接模块,包括转接卡1,所述转接卡1设有控制电路结构6、电源线插接件4、数据线插接件5、跳线14、标准mSATA接口2A、标准mSATA接口2B和硬盘固定区域3A、3B,电源线插接件4和数据线插接件5均通过控制电路结构6与mSATA接口电路连接,所述转接卡还设有安装孔8和螺栓孔7,硬盘与mSATA接口插接固定在硬盘固定区域,安装孔8呈半圆状且开设在转接卡1的侧边位置;
控制电路结构6包括主控芯片10和扩展芯片11,主控芯片10有扩展口9,扩展口9通过总线与扩展芯片11连接,扩展芯片11包括控制单元12和切换单元13,所述控制单元12有两个传输端口,两个传输端口对应连接两个mSATA接口2A、2B,切换单元13输入端子与主控芯片10控制输出端连接,切换单元13输出端与mSATA接口控制端连接。
所述总线包括数据线、时钟线和复位线。
所述数据线和时钟线中均分别设有上拉电阻。
切换单元包括并列设置在通信路径上的多个开关元件。
所述开关元件为同相器、反相器或晶体管。
所述螺栓孔分别设在安装孔侧边和硬盘固定区域。
本实施例中,扩展口9可以为主控芯片10上内部集成电路的总线接口,主控芯片10的扩展口9连接扩展芯片11,扩展芯片11具有两个通用接口,进而能够扩展出两个mSATA接口2A和2B,具体地,主控芯片10根据扩展芯片11的地址访问扩展芯片11中的控制单元12,经切换单元达到控制mSATA接口2A或2B的目的,数据线用于发送或接收数据,时钟线传输时钟信号控制数据的传输方向,切换单元13还用于系统复位时信号的切换,在数据线和时钟线中均分别设有上拉电阻增强信号的抗干扰能力。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没有创造性的变化,以及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所作的若干改进和润饰,都应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