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漏电的计算机电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37128阅读:308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漏电的计算机电源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计算机硬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漏电的计算机电源。



背景技术:

计算机电源是用来给计算机内的各部件供电,其外观通常是一个长方体盒子,可安装在主机机箱内,由于计算机电源内设置有大容量电容等电子元件,导致其容易出现漏电现象,发生漏电时,用户身体只要接触主机机箱就会有被电击的感觉,甚至还可能发生触电事故,计算机电源漏电引起触电的主要原因是计算机电源机壳与主机机箱之间没有绝缘体隔离开,因此会将漏电的电流传导给主机箱,虽然计算机电源的供电也会连接到主板,但供电线输出是电压很低的直流电,不至于会引起触电。为此专利CN201520569802.4公开了一种防漏电的计算机电源,采用在电源本体的角部加装绝缘块的方法防止漏电,虽然具有一定的防漏电效果,但是由于保护并不全面,仍然存在漏电的可能,且整个电源的散热效果也非常一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不能防止漏电、散热差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防漏电的计算机电源。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防漏电的计算机电源,包括电源主体,电源主体上设有电源接口,所述电源主体上连接有接地线,所述电源主体外设有顶部设有开口的防护壳,所述防护壳的内壁上等距排列有长方形片装的绝缘散热片,所述绝缘散热片与防护壳内壁相互垂直,所述电源主体紧靠绝缘散热片设置,所述防护壳侧壁均布有散热孔,所述散热孔设在相邻绝缘散热片之间,所述防护壳的一侧设有过线孔,所述防护壳的顶部安装有顶盖,所述电源主体顶部设有行程开关,所述行程开关紧靠顶盖底部设置。

优选的,所述顶盖上设有通风口,所述通风口上设有防尘网,所述顶盖底部通过支架安装有散热风机,所述散热风机朝向通风口设置。

优选的,所述防护壳的一侧转动安装有活动门,所述过线孔设在活动门上,所述过线孔的边缘套装有护线环,所述护线环为橡胶质圆环。

优选的,防护壳的一侧通过螺栓安装有不少于两个L形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上设有多个安装孔。

优选的,所述绝缘散热片为硬质塑料片。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漏电的计算机电源,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利用防护壳和绝缘散热片将电源主体与计算机主机箱内部隔开,能够全方位地防止漏电,还能够辅助电源进行散热,在强调安全性的同时,也提高了运行性能,延长了电源使用寿命,具有极高的市场价值和应用前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漏电的计算机电源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漏电的计算机电源的绝缘散热片的分布示意图。

图中:防护壳1、通风口2、散热风机3、行程开关4、连接件5、安装孔6、接地线7、散热孔8、电源主体9、活动门10、过线孔11、护线环12、电源接口13、顶盖14、绝缘散热片1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防漏电的计算机电源,包括电源主体9,电源主体9上设有电源接口13,电源主体9上连接有接地线7,电源主体9外设有顶部设有开口的防护壳1,防护壳1的一侧通过螺栓安装有不少于两个L形的连接件5,连接件5上设有多个安装孔6。接地线7起到接地保护的作用,防护壳1起到绝缘保护的作用。连接件5用于固定安装防护壳1。

防护壳1的内壁上等距排列有长方形片装的绝缘散热片15,绝缘散热片15为硬质塑料片。绝缘散热片15与防护壳1内壁相互垂直,电源主体9紧靠绝缘散热片15设置,防护壳1侧壁均布有散热孔8,散热孔8设在相邻绝缘散热片15之间,防护壳1的一侧设有过线孔11,防护壳1的一侧转动安装有活动门10,过线孔11设在活动门10上,过线孔11的边缘套装有护线环12,护线环12为橡胶质圆环。绝缘散热片15起到绝缘保护的作用,同时与散热孔8一起起到散热的作用,过线孔11用于连接电源线,护线环12用于保护电源线。

防护壳1的顶部安装有顶盖14,顶盖14上设有通风口2,通风口2上设有防尘网,顶盖14底部通过支架安装有散热风机3,散热风机3朝向通风口2设置。电源主体9顶部设有行程开关4,行程开关4紧靠顶盖14底部设置。散热风机3起到辅助散热的作用,行程开关4用于连接电源线,确保顶盖14压紧后再导通电路。

实施方式:接地线7起到接地保护的作用,防护壳1起到绝缘保护的作用。连接件5用于固定安装防护壳1。绝缘散热片15起到绝缘保护的作用,同时与散热孔8一起起到散热的作用,过线孔11用于连接电源线,护线环12用于保护电源线。行程开关4用于连接电源线,确保顶盖14压紧后再导通电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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