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RFID设备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操作状态检测模块、操作成功识别模块、操作成功处理模块和操作失败处理模块,其中:
操作状态检测模块、操作成功处理模块和操作失败处理模块分别与操作成功识别模块连接;
操作状态检测模块检测RFID设备的操作状态,操作成功识别模块在所述RFID设备进行相应的操作后,判断所述RFID设备是否成功完成所述操作,操作成功处理模块在所述RFID设备成功完成所述操作时,并进行相应的操作结束处理;操作失败处理模块在所述RFID设备未能成功完成所述操作时,进行相应的操作失败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包括RFID读操作、RFID写操作或RFID初始化操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为RFID读操作;
操作成功处理模块还用于在所述RFID设备成功完成RFID读操作的情况下,将读出的RFID数据发送到预定的存储器进行存储,并结束RFID读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操作失败处理模块还用于在所述RFID设备未能成功完成RFID读操作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RFID读操作失败报警。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为RFID写操作;
操作成功处理模块还用于在所述RFID设备成功完成RFID写操作的情况下,进一步对RFID写操作进行写操作校验;若所述写操作校验成功,则判断RFID写操作成功,并结束RFID写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操作失败处理模块还用于根据操作成功处理模块的判断结果,若所述写操作校验失败,则判断RFID写操作失败,并进行相应的RFID写操作失败报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操作成功处理模块具体在对RFID写操作进行校验时,驱动所述RFID设备进行读操作,以便读取指定信息,在读操作成功的情况下,对所读取的指定信息进行验证,若验证成功,则判定RFID写操作校验成功;若验证失败,则判定RFID写操作校验失败。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操作失败处理模块还用于在所述RFID设备未能成功完成RFID写操作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RFID写操作失败报警。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为RFID初始化操作;
操作成功处理模块还用于在所述RFID设备成功完成RFID初始化的情况下,结束RFID初始化操作。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操作失败处理模块还用于在所述RFID设备未能成功完成RFID初始化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RFID初始化操作失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