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办公自动化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办公自动化系统。
背景技术:
办公自动化是将现代化办公和计算机网络功能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办公方式。办公自动化没有统一的定义,凡是在传统的办公室中采用各种新技术、新机器、新设备从事办公业务,都属于办公自动化的领域。在行政机关中,大多把办公自动化叫做电子政务,企事业单位就都叫oa,即办公自动化。通过实现办公自动化,或者说实现数字化办公,可以优化现有的管理组织结构,调整管理体制,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增加协同办公能力,强化决策的一致性,最后实现提高决策效能的目的,而在现有的办公系统中,有时办公需要用到打印设备时,恰好有人正在使用,致使只能原地等待或者过一段时间再来打印,浪费时间,越到及时需要的打印文件,有会影响办事效率,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办公自动化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办公自动化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办公自动化系统,包括控制系统、声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所述控制系统的输入端分别连接有声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所述控制系统的输入端连接有电源模块,所述控制系统的输入端连接有内部oa,所述内部oa包括数据输入模块,数据输入模块的输出端连接有数据处理模块,所述数据处理模块的输出端连接有输出模块,输出模块的输出端与控制系统的输入端连接,所述控制系统的输出端连接有数据分析模块,所述数据分析模块包括识别模块、发送模块、输送模块,所述识别模块、发送模块、输送模块依次连接,所述识别模块数据处理器,数据处理器设有一级权限、二级权限,所述输送模块的输出端连接有打印模块和提醒模块。
优选的,所述声控系统控制会议室声频大小以及会议室光源,监测系统监测内部oa运行情况以及是否被入侵。
优选的,所述门禁系统包括监控器、指纹打卡机,定时语音播报器,语音播报器提醒上班时进行打卡,监控器能够随着监控员工的出勤状况。
优选的,所述数据处理器设有编码器,编码器编制一级权限和二级权限,用于限定文件打印的优先权。
优选的,所述提醒模块的输出端连接到内部oa,传输文件已经打印完成,提醒工作人员及时取走。
优选的,控制系统设有无线终端,用于与其他系统终端相连接。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办公自动化系统,能够实现员工在进行打印时能够事先预约,减少员工跑动量,同时通过权限能够实现打印急需文件,以免耽误工作进度,从而能够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而且其他系统的设置能够监察员工的出勤率,以及监测公司内部运行情况,使工作更加高效,增加了员工的协同办公能力,实现高决策、高效能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包括控制系统、声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控制系统的输入端分别连接有声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控制系统的输入端连接有电源模块,控制系统的输入端连接有内部oa,内部oa包括数据输入模块,数据输入模块的输出端连接有数据处理模块,数据处理模块的输出端连接有输出模块,输出模块的输出端与控制系统的输入端连接,控制系统的输出端连接有数据分析模块,数据分析模块包括识别模块、发送模块、输送模块,识别模块、发送模块、输送模块依次连接,识别模块数据处理器,数据处理器设有一级权限、二级权限,输送模块的输出端连接有打印模块和提醒模块。
声控系统控制会议室声频大小以及会议室光源,监测系统监测内部oa运行情况以及是否被入侵,门禁系统包括监控器、指纹打卡机,定时语音播报器,语音播报器提醒上班时进行打卡,监控器能够随着监控员工的出勤状况,数据处理器设有编码器,编码器编制一级权限和二级权限,用于限定文件打印的优先权,提醒模块的输出端连接到内部oa,传输文件已经打印完成,提醒工作人员及时取走。
实施例:当员工办公需要用到打印设备时,可事先从公司内部oa查看打印设备是否被人使用,以此可以预约,首先数据输入模块数去打印指令以及需要打印文件,打印信息传输到数据处理模块,然后由输出模块传递到控制系统,控制系统传输到数据分析模块,在识别模块的识别下,依次经过发送模块、输出模块传输到打印模块,使打印模块中打印机根据数据指令打印,节省了跑动时间,当遇到及时需要的打印文件,可输入二级权限权限密码,及时打印一些临时会议或者紧急文件,同时在各系统的配合下使公司运行更加协同高效化,本发明能够实现员工在进行打印时能够事先预约,减少员工跑动量,同时通过权限能够实现打印急需文件,以免耽误工作进度,从而能够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而且其他系统的设置能够监察员工的出勤率,以及监测公司内部运行情况,使工作更加高效,增加了员工的协同办公能力,实现高决策、高效能目的。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