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规则组件的业务规则批量生成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24743111发布日期:2021-04-20 22:22阅读:207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规则组件的业务规则批量生成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数据治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规则组件的业务规则批量生成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2.本部分的陈述仅仅是提供了与本发明相关的背景技术信息,不必然构成在先技术。
3.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数据信息不断庞大,推动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大数据技术的战略意义不在于掌握庞大的数据信息,而是在于对这些含有意义的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也就是说在于提高对数据的“加工能力”,通过“加工”实现数据的“增值”;然而,在数据的“加工”过程中会出现很多质量问题。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影响着一定的决策和科研,也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竞争力。数据质量管理是测度、提高和验证质量以及整合组织数据方法等一套处理准则,而体量大、速度快和多样性的特点决定了大数据质量所需的处理有别于传统信息治理计划的质量管理方式。
4.在众多的数据质量管理软件中,有关数据质量质控规则的构建相当繁琐复杂。维护规则库时需要根据质控的标准,在规则库中逐个的人工添加配置,配置规则的过程都是重复且繁琐的操作,工作量非常大且很容易产生规则配置的错误。比如医院中的住院病案首页信息表中有一百八十多个字段,对这一百八十个字段进行数据的完整性校验,需要制定一百八十个完整性质控规则,如果对这一百八十个字段进行数据的格式校验,还需要再次制定一百八十个格式校验的质控规则,如此重复又繁多的操作,加大系统操作人员的负担;而且人员操作的过程中很容易因为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数据的错误。


技术实现要素:

5.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规则组件的业务规则批量生成方法及系统,利用规则组件快速批量生成质控规则,提高操作人员的效率,有效减少人员生成规则的操作过程中产生的数据错误。
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7.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规则组件的业务规则批量生成方法,包括:
8.对业务规则数据集根据规则类型划分后得到多类规则组件;
9.根据待生成业务规则选择规则组件,并获取待生成业务规则的表字段信息;
10.根据所选择的规则组件将每个字段生成相应的业务规则。
11.第二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规则组件的业务规则批量生成系统,包括:
12.规则组件生成模块,用于对业务规则数据集根据规则类型划分后得到多类规则组件;
13.字段获取模块,用于根据待生成业务规则选择规则组件,并获取待生成业务规则的表字段信息;
14.规则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选择的规则组件将每个字段生成相应的业务规则。
15.第三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以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运行时,完成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16.第四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存储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完成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18.本发明利用规则组件快速批量生成规则的方法,管理方便,能够批量快速的生成质控规则,提高操作人员的效率,减少操作人员负担。
19.本发明通过规则组件自动生成质控规则,能有效减少人员生成规则的操作过程中产生的数据错误。
20.本发明涉及可视化的规则组件界面,具有一定的可维护性,且如果规则组件中引用到的相关数据改变后,便于操作人员对规则组件信息的调整维护。
21.本发明附加方面的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22.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
23.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基于规则组件的业务规则批量生成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
25.应该指出,以下详细说明都是示例性的,旨在对本发明提供进一步的说明。除非另有指明,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含义。
26.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27.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28.实施例1
29.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规则组件的业务规则批量生成方法,包括:
30.s1:对业务规则数据集根据规则类型划分后得到多类规则组件;
31.s2:根据待生成业务规则选择规则组件,并获取待生成业务规则的表字段信息;
32.s3:根据所选择的规则组件将每个字段生成相应的业务规则。
33.由于一般根据数据治理的方向和重点制定数据质控方案的规则,故,本实施例将
需要添加维护的业务规则利用聚类方法进行总结归类,根据规则类别的不同得到多类规则组件;
34.如:针对医院病历数据,对入院时间格式校验、对出院时间格式校验、对门诊挂号时间校验等对任何业务的时间格式校验都是一种时间格式的校验,所以将“时间格式校验”归类为一类规则组件。
35.由于规则组件是用来生成规则信息的,所以本实施例在规则组件绑定规则信息,所述规则信息包括规则类型、规则业务类型、字典表信息等和规则相关的一系列信息,然后形成规则组件字典;其中,字典表信息包括值域字典表、行政区划字典表等;
36.当规则类型、规则业务类型、字典表信息等基础信息改变时,需要同步更新规则组件中的相关信息;将规则组件进行可视化后,需要在一定的业务可控范围内进行维护调整。
37.在本实施例中,对规则组件编码,且该编码唯一,通过待生成业务规则的表字段中绑定的编码id调取对应的规则组件;由于在系统内会固定识别规则组件的编码id,所以规则组件编码id一旦确定后唯一且不能更改。
38.在本实施例中,选中待生成业务规则的部分表字段信息,以及选中要生成某类业务规则的一个或多个规则组件字典信息,根据选中的表字段信息和选中的规则组件字典信息,批量生成规则并保存入库;具体地:
39.在使用规则组件生成规则时,根据选中的所有表字段信息和规则组件信息,将每个字段逐个的自动生成选中的所有规则组件代表的规则;
40.利用规则组件生成的规则信息存储在规则库的信息表中,字段绑定的组件信息存储在规则组件设定信息表中,两者信息的生成具有一定关联性。
41.如,日期格式校验组件,设定该组件的编码id为1001,当对某个字段绑定了编码为1001的组件信息后,根据编码id为1001的规则组件,获取组件中设定的规则类型、规则业务分类、字典表信息、日期格式校验方式等相关信息;然后获取待创建日期格式校验规则的表和表字段信息,分别将相应的规则组件信息和表、表字段信息保存到规则信息表中,从而成字段的日期格式校验规则。
42.实施例2
43.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规则组件的业务规则批量生成系统,包括:
44.规则组件生成模块,用于对业务规则数据集根据规则类型划分后得到多类规则组件;
45.字段获取模块,用于根据待生成业务规则选择规则组件,并获取待生成业务规则的表字段信息;
46.规则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选择的规则组件将每个字段生成相应的业务规则。
47.此处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模块对应于实施例1中的步骤s1至s3,上述模块与对应的步骤所实现的示例和应用场景相同,但不限于上述实施例1所公开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模块作为系统的一部分可以在诸如一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计算机系统中执行。
48.在更多实施例中,还提供:
49.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以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运行时,完成实施例1中所述的方法。为了简洁,在此不再赘述。
50.应理解,本实施例中,处理器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pu,处理器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sp、专用集成电路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51.存储器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和随机存取存储器,并向处理器提供指令和数据、存储器的一部分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随机存储器。例如,存储器还可以存储设备类型的信息。
52.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存储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完成实施例1中所述的方法。
53.实施例1中的方法可以直接体现为硬件处理器执行完成,或者用处理器中的硬件及软件模块组合执行完成。软件模块可以位于随机存储器、闪存、只读存储器、可编程只读存储器或者电可擦写可编程存储器、寄存器等本领域成熟的存储介质中。该存储介质位于存储器,处理器读取存储器中的信息,结合其硬件完成上述方法的步骤。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详细描述。
54.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即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申请的范围。
55.以上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56.上述虽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并非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做出的各种修改或变形仍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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