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以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26954260发布日期:2021-10-16 03:04阅读:315来源:国知局
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以及装置与流程

1.本公开涉及大数据领域,具体涉及外汇交易大数据分析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装置、设备、介质和程序产品。


背景技术:

2.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外汇交易的需求量逐渐增多,因此对外汇交易的监管制度的多变性也随之体现。针对不同类型客户、不同类型交易、不同币种、累计方、监控方等多样化的场景均存在不同的限额要求。目前常见的限额管控方式为,为不同的特定场景创建一套对应的管控模型。
3.但对于全球性银行来说,各个国家或者国家内各地区的管控政策纷繁复杂,加之各地管控政策还会随着地区经济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上述管控模型适应新场景反应速度慢的弊端逐渐体现,银行对管控模型作相应调整而产生的成本就随之增加,这极大地增加了银行系统的维护成本和资源投入。


技术实现要素:

4.鉴于上述问题,本公开提供了提高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效率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装置、设备、介质和程序产品。
5.根据本公开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包括:接收外汇交易请求,所述外汇交易请求携带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基于所述借方币种信息和所述贷方币种信息,确定交易场景;基于所述交易场景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
6.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若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均为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一预设条件,若贷方币种为本币,借方币种为非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二预设条件,若借方币种为本币,贷方币种为非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三预设条件,若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均为非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四预设条件,所述预设币种均包括本币和至少一种外币;所述基于所述借方币种信息和所述贷方币种信息,确定交易场景,包括:基于所述借方币种信息和所述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所述预设条件,确定交易场景。
7.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基于所述借方币种信息和所述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所述预设条件,确定交易场景,包括:判断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若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不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则判断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和/或判断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若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满足第二预设条件,则确定所述交易场景为未知购汇场景,若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满足第三预设条件,则确定所述交易场景为未知结汇场景,若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不满足第二预设条件,且不满足第三预设条件,则判断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若所
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则确定所述交易场景为未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8.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基于所述借方币种信息和所述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所述预设条件,确定交易场景,还包括:若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则判断所述借方币种或所述贷方币种是否为本币;若所述借方币种为本币,则确定所述交易场景为已知购汇场景,若所述贷方币种为本币,则确定所述交易场景为已知结汇场景,若所述借方币种和所述贷方币种均不为本币,则确定所述交易场景为已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9.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在所述基于所述借方币种信息和所述贷方币种信息,确定交易场景之前,所述方法包括:解析所述外汇交易请求,得到发送所述外汇交易请求的网点区域;获取所述网点区域对应的限额管控规则集合,所述限额管控规则集合包含至少一条预设限额管控规则。
10.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基于所述借方币种信息和所述贷方币种信息,确定交易场景,包括:基于所述借方币种信息和所述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所述限额管控规则集合中的预设条件,确定交易场景;所述交易场景包括已知购汇场景、已知结汇场景、已知双外币外汇场景、未知购汇场景、未知结汇场景和未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11.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限额管控规则包括累限方、累限币种、累限周期和累限额度,所述基于所述交易场景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包括:获取所述累限方、所述累限币种、所述累限周期和所述累限额度;计算所述累限方在所述累限周期内所述累限币种的已累限金额;计算所述累限额度与所述已累限金额之间的差值,得到可用交易额度。
12.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基于所述交易场景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包括:获取所述交易请求的发起方的身份信息和历史交易信息,以确定所述发起方的信用等级;基于所述信用等级,选定所述交易场景中所述发起方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基于所述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
13.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外汇交易请求完成后,存储所述外汇交易请求的交易记录,以更新所述预设限额管控规则下用户的已累限金额。
14.本公开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外汇交易限额管控装置,包括: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外汇交易请求,所述外汇交易请求携带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借方币种信息和所述贷方币种信息,确定交易场景;以及计算模块,用于基于所述交易场景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
15.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若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均为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一预设条件,若贷方币种为本币,借方币种为非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二预设条件,若借方币种为本币,贷方币种为非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三预设条件,若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均为非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四预设条件,所述预设币种均包括本币和至少一种外币;所述确定模块具体用于,基于所述借方币种信息和所述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所述预设条件,确定交易场景。
16.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确定交易模块,包括: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第二判断单元,用于若所述第一判断单
元的判断结果为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不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则判断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和/或判断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第一确定单元,用于若所述第二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满足第二预设条件,则确定所述交易场景为未知购汇场景,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满足第三预设条件,则确定所述交易场景为未知结汇场景,第三判断单元,用于若所述第二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不满足第二预设条件,且不满足第三预设条件,则判断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第二确定单元,用于若所述第三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则确定所述交易场景为未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17.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确定模块,还包括第四判断单元,用于若所述第一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所述借方币种以及所述贷方币种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则判断所述借方币种或所述贷方币种是否为本币;第三确定单元,用于若所述借方币种为本币,则确定所述交易场景为已知购汇场景,若所述贷方币种为本币,则确定所述交易场景为已知结汇场景,所述借方币种和所述贷方币种均为外币,则确定所述交易场景为已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18.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装置还包括:解析模块,用于在所述确定模块确定交易场景之前,解析所述外汇交易请求,得到发送所述外汇交易请求的网点区域。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网点区域对应的限额管控规则集合,所述限额管控规则集合包含至少一条预设限额管控规则。
19.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基于所述借方币种信息和所述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所述限额管控规则集合中的预设条件,确定交易场景,所述交易场景包括已知购汇场景、已知结汇场景、已知双外币外汇场景、未知购汇场景、未知结汇场景和未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20.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限额管控规则包括累限方、累限币种、累限周期和累限额度,所述计算模块,包括: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累限方、所述累限币种、所述累限周期和所述累限额度;第一计算单元,用于计算所述累限方在所述累限周期内所述累限币种的已累限金额;第二计算单元,用于计算所述累限额度与所述已累限金额之间的差值,得到可用交易额度。
21.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计算模块,包括: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交易请求的发起方的身份信息和历史交易信息,以确定所述发起方的信用等级;选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信用等级,选定所述交易场景中所述发起方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第三计算单元,用于基于所述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
22.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装置还包括:存储模块,用于在所述外汇交易请求完成后,存储所述外汇交易请求的交易记录,以更新所述预设限额管控规则下用户的已累限金额。
23.本公开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存储器,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其中,当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上述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
24.本公开的第四方面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可执行指令,该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处理器执行上述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
25.本公开的第五方面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
附图说明
26.通过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的描述,本公开的上述内容以及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将更为清楚,在附图中:
27.图1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装置、设备、介质和程序产品的应用场景图;
28.图2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的流程图;
29.图3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确定交易场景的流程图;
30.图4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确定交易场景的流程图;
31.图5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确定交易场景的流程图;
32.图6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的流程图;
33.图7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计算可用交易额度的流程图;
34.图8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计算可用交易额度的流程图;
35.图9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装置的结构框图;
36.图10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确定模块的结构框图;
37.图11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确定模块的结构框图;
38.图12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装置的结构框图;
39.图13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计算模块的结构框图;
40.图14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计算模块的结构框图;
41.图15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装置的结构框图;以及
42.图16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适于实现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的电子设备的方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43.以下,将参照附图来描述本公开的实施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公开的范围。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为便于解释,阐述了许多具体的细节以提供对本公开实施例的全面理解。然而,明显地,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也可以被实施。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公开的概念。
44.在此使用的术语仅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例,而并非意在限制本公开。在此使用的术语“包括”、“包含”等表明了所述特征、步骤、操作和/或部件的存在,但是并不排除存在或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步骤、操作或部件。
45.在此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所理解的含义,除非另外定义。应注意,这里使用的术语应解释为具有与本说明书的上下文相一致的含义,而不应以理想化或过于刻板的方式来解释。
46.在使用类似于“a、b和c等中至少一个”这样的表述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应该按照本
领域技术人员通常理解该表述的含义来予以解释(例如,“具有a、b和c中至少一个的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单独具有a、单独具有b、单独具有c、具有a和b、具有a和c、具有b和c、和/或具有a、b、c的系统等)。在使用类似于“a、b或c等中至少一个”这样的表述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应该按照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理解该表述的含义来予以解释(例如,“具有a、b或c中至少一个的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单独具有a、单独具有b、单独具有c、具有a和b、具有a和c、具有b和c、和/或具有a、b、c的系统等)。
47.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公开的技术方案中,所涉及的用户个人信息的获取,存储和应用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保密措施,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48.由于传统银行在客户限额监控方面,存在场景与处理流程一一绑定的紧耦合的现状,当限额管控政策发生调整时,需要投入较高的人力物力对对应的限额管控处理流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同时,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在对限额管控处理流程进行修改的投入会越来越大。
49.基于上述问题,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包括:接收外汇交易请求,外汇交易请求携带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基于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确定交易场景;基于交易场景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
50.以已有的全球典型银行的客户限额监控政策数据为基础,抽取出的关键限额管控参数,预先制定基准的限额管控规则,实现与当前主流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政策相匹配。
51.其次,将限额管控的外汇交易场景与管控方法解耦,所以当限额管控场景或管控政策发生变动时,可通过修改限额管控规则或新增自定义参数,基于已有管控方法实现外汇交易管控,无需投入较多成本修改现有的管控方法或增加新管控方法。
52.图1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装置、设备、介质和程序产品的应用场景图。
53.如图1所示,根据该实施例的应用场景100可以包括终端设备101、102、103,网络104和服务器105。网络104用以在终端设备101、102、103和服务器105之间提供通信链路的介质。网络104可以包括各种连接类型,例如有线、无线通信链路或者光纤电缆等等。
54.用户可以使用终端设备101、102、103通过网络104与服务器105交互,以接收或发送消息等。终端设备101、102、103上可以安装有各种通讯客户端应用,例如金融类应用、购物类应用、网页浏览器应用、搜索类应用、即时通信工具、邮箱客户端、社交平台软件等(仅为示例)。
55.终端设备101、102、103可以是具有显示屏并且支持网页浏览的各种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膝上型便携计算机和台式计算机等等。
56.服务器105可以是提供各种服务的服务器,例如对用户利用终端设备101、102、103所浏览的网站提供支持的后台管理服务器(仅为示例)。后台管理服务器可以对接收到的用户请求等数据进行分析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例如根据用户请求获取或生成的网页、信息、或数据等)反馈给终端设备。
57.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一般可以由服务器105执行。相应地,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装置一般可以设置于服务器105中。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也可以由不同于服务器105且能够与终端设备101、102、103和/或服务器105通信的服务器或服务器集群执行。相应地,本公开实
施例所提供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装置也可以设置于不同于服务器105且能够与终端设备101、102、103和/或服务器105通信的服务器或服务器集群中。
58.应该理解,图1中的终端设备、网络和服务器的数目仅仅是示意性的。根据实现需要,可以具有任意数目的终端设备、网络和服务器。
59.以下将基于图1描述的场景,通过图2~图6对公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进行详细描述。
60.图2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的流程图。
61.如图2所示,该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包括操作s210~操作s230。
62.在操作s210,接收外汇交易请求,外汇交易请求携带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
63.外汇交易指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进行交换,即借方币种与贷方币种交换。当交易请求发起方发送外汇交易请求时,外汇交易请求携带了发起方的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例如,外汇交易请求为通过人民币购买美元,则借方币种为美元,贷方币种为人民币。
64.在操作s220,基于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确定交易场景。
65.根据外汇交易请求携带的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确定外汇交易场景。外汇交易场景包括购汇场景、结汇场景和双外币外汇场景等。
66.在操作s230,基于交易场景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
67.银行针对不同的外汇交易场景,以全球典型银行的客户限额监控政策数据为基础,抽取出的关键限额管控参数,预先制定基准的限额管控规则。限额管控规则可理解为外汇交易额度的管控规则。即交易请求发起方不能无限制的进行外汇交易,而是在限额管控规则的限制下进行外汇交易。同时,针对不同的外汇交易场景,具有不同的限额管控规则。在执行一笔外汇交易请求时,银行需先根据对应的限额管控规则判断是否可进行外汇交易,在判断结果为是的前提下,再计算可交易的额度。
68.外汇交易场景与限额管控规则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受外部因素影响。外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网点的外汇政策的变化、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的牌价、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之间的汇率、用户的信用等级和银行的流水额度。
69.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基于多个外汇交易场景中不同层面的多种关键因素生成限额管控规则,将限额管控过程与外汇交易场景进行解耦,通过对限额管控规则中多种关键因素的灵活配置,使得限额管控规则适应多样化的外汇交易场景。同时,本公开通过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确定外汇交易场景,简化了外汇交易场景的确定过程,便于进行后续对特定外汇交易场景的限额管控,进而降低了银行系统的维护限额管控规则的成本和资源投入,提高了管控方法对限额政策的自适应能力。
70.图3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确定交易场景的流程图。
71.如图3所示,该实施例的基于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确定交易场景,包括操作s310。
72.在操作s310,基于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预设条件,确定交易场景。
73.其中,若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均为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一预设条件;若贷方币种为本币,借方币种为非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二预设
条件;若借方币种为本币,贷方币种为非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三预设条件;若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均为非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四预设条件。
74.通过将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分别与预设币种进行比较,确定外汇交易场景。具体的比较过程分为上述四种预设条件,确定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是预设币种还是非预设币种。可理解地,预设币种为银行外汇现有的管控规则中已涉及的币种,非预设币种为银行外汇现有的管控规则中暂未涉及的币种。通过上述四种预设条件,可以简单地将交易请求对应的外汇交易场景快速划分出来。
75.其中,本币为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定货币,例如我国的本币为人民币。外币为某个国家或地区除本币之外的币种。可理解地,预设币种包括本币和至少一种外币。
76.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例,图4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确定交易场景的流程图。
77.如图4所示,该实施例的基于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预设条件,确定交易场景,包括操作s410~操作s460。
78.在操作s410,判断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若不满足执行操作s420。
79.在操作s420,判断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和/或判断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若满足第二预设条件,则执行操作s430,若满足第三预设条件,则执行操作s440,若不满足第二预设条件,且不满足第三预设条件,则执行操作s450。
80.在操作s430,确定交易场景为未知购汇场景。
81.在操作s440,确定交易场景为未知结汇场景。
82.在操作s450,则判断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若满足第四预设条件,则执行操作s460。
83.在操作s460,确定交易场景为未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84.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先判断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是否为预设币种。若贷方币种和借方币种为已知的预设币种时,可根据具体的币种信息确定具体的外汇交易场景。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开实施例重点考虑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不同时为预设币种的情况。
85.在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不同时为预设币种时,可仅通过一方币种信息确定外汇交易场景。即当判断结果为贷方币种为本币,或借方币种为本币,无论对应的另一方币种为何种币种时,均可以明确确定外汇交易场景。
86.需要说明的是,预设币种包括本币,则优先判断贷方币种或借方币种是否为本币。同时,外汇交易是本币与外币的交易,或一种外币与另一种外币的交易,因此,当确认一方币种为本币时,另一方币种只可能是一种外币。
87.在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不同时为预设币种的前提下,当确定一方币种为本币时,另一方币种为非预设外币。由于非预设币种为银行外汇现有的管控规则中暂未涉及的币种,则本币与非预设外币构成银行外汇现有的管控规则中未知的购汇场景或未知结汇场景。
88.在本公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可实现上述判断过程的伪代码,具体内容如下:
89.if当前交易的借方币种=参数借方币种&&当前交易的贷方币种=参数贷方币种
90.if限额控制标志=0then返回,不进行管控
91.else if限额控制标志=1then进行下一步
92.endif
93.else if 0=参数借方币种&&当前交易的贷方币种=参数贷方币种
94.if限额控制标志=0then返回,不进行管控
95.else if限额控制标志=1then进行下一步
96.endif
97.else if当前交易的借方币种=参数借方币种&&0=参数贷方币种
98.if限额控制标志=0then返回,不进行管控
99.else if限额控制标志=1then进行下一步
100.endif
101.else if 0=参数借方币种&&0=参数贷方币种
102.if限额控制标志=0then返回,不进行管控
103.else if限额控制标志=1then进行下一步
104.endif
105.endif
106.其中,“if当前交易的借方币种=参数借方币种&&当前交易的贷方币种=参数贷方币种”表示判断借方币种与贷方币种是否均为预设币种。“else if 0=参数借方币种&&当前交易的贷方币种=参数贷方币种”表示在不满足第一种判断情况时,判断贷方币种是否为预设币种,此时不考虑借方币种。“else if 0=参数借方币种&&0=参数贷方币种”表示在不满足前三种判断情况时,则判断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是否为非预设币种。“限额控制标志=0”表示不进行限额管控。“限额控制标志=1”表示进行限额管控。
107.作为一种可选实施例,“else if 0=参数借方币种&&0=参数贷方币种”还可以表示为不考虑当前外汇交易场景。在不确定外汇交易场景的前提下,对交易请求进行限额管控。
108.通常而言,若借方币种与贷方币种均不为本币,则借方币种与贷方币种均为非预设外币。但为避免判断过程中出现误判断的问题,则在操作s420中,判断结果为借方币种既不满足第二预设条件也不满足第三预设条件时,进一步判断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若满足第四预设条件,则确定外汇交易场景为未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109.图5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确定交易场景的流程图。
110.如图5所示,该实施例的基于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预设条件,确定交易场景,还包括操作s510~操作s540。
111.在操作s510,若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则判断借方币种或贷方币种是否为本币。若借方币种为本币,则执行操作s520,若贷方币种为本币,则操作s530,若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均不为本币,则操作s540。
112.当借方币种为本币时,则确定交易场景为已知购汇场景,当贷方币种为本币时,则确定交易场景为已知结汇场景,当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均为外币时,则确定交易场景为已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113.在操作s520,确定交易场景为已知购汇场景。
114.在操作s530,确定交易场景为已知结汇场景。
115.在操作s540,确定交易场景为已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116.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在操作s410中判断结果为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为预设币种时,可根据具体的币种信息确定具体的外汇交易场景。本公开实施例重点考虑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同时为预设币种的情况。
117.由于预设币种为银行外汇现有的管控规则中已涉及的币种,则本币与预设外币构成银行外汇现有的管控规则中已知的购汇场景或已知结汇场景。
118.在明确交易请求所涉及的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后,可明确得到该交易请求所涉及的具体外汇交易场景。具体外汇交易场景为银行外汇现有的管控规则中已制定了限额规则的外汇交易场景。因此,在确定已知外汇交易场景后,可根据银行现有的限额管控规则进行限额管控。
119.图6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的流程图。
120.如图6所示,该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包括:
121.在操作s210,接收外汇交易请求,外汇交易请求携带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
122.在操作s610,解析外汇交易请求,得到发送外汇交易请求的网点区域。
123.在操作s620,获取网点区域对应的限额管控规则集合,限额管控规则集合包含至少一条预设限额管控规则。
124.在操作s630,基于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限额管控规则集合中的预设条件,确定交易场景。
125.在操作s230,基于交易场景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
126.在本公开实施例中,银行网点针对不同的区域位置制定了不同的限额管控规则,即不同网点针对同一外汇交易场景可能具有不同的限额管控规则。不同的网点的限额管控规则可构成该网点区域的限额管控规则集合。
127.例如,解析出发出该外汇交易请求的地区号和/或网点号,获取该地区号和/或网点号对应的限额管控规则集合。并基于该限额管控规则集合,确定该限额管控规则集合包含的已知购汇场景、已知结汇场景和已知双外币外汇场景,以及该限额管控规则集合不包含的未知购汇场景、未知结汇场景和未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128.操作s630基于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限额管控规则集合中的预设条件,确定外汇交易场景的具体实施例与图3~图5对应的具体实施例类似。因此,在本实施例中对确定外汇交易场景的具体实施例不再赘述。
129.需要说明的是,在网点区域的确定过程中,当实际的网点区域超出外汇交易限额所覆盖的范围时,可按照设置的默认限额管控规则限额管控。
130.通过本公开始实施例,在地区化限额管控规则集合中对外汇交易场景进行确定,充分地考虑了地区化因素对限额管控规则的影响,进一步完善限额管控规则。
131.图7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计算可用交易额度的流程图。
132.如图7所示,该实施例的基于交易场景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包括操作s710~操作s730。
133.在操作s710,获取累限方、累限币种、累限周期和累限额度。限额管控规则包含累
限方、累限币种、累限周期和累限额度的信息。
134.在操作s720,计算累限方在累限周期内累限币种的已累限金额。
135.在操作s730,计算累限额度与已累限金额之间的差值,得到可用交易额度。
136.在本公开实施例中,累限方包括借方和贷方,累限周期包括日周期、月周期、季周期和年周期等,累限币种为限额管控规则所涉及的预设币种。
137.计算已累限金额包括确定参数折算基准,即确定以取借方的交易金额未折算基准还是以贷方交易金额为折算基准。还包括确定参数折算方式。例如在确定以借方交易金额为折算基准后,还需要确定按照日终汇率、实时汇率或成本汇率进行折算。
138.基于限额管控规则计算确定的累限方在累限周期内截止至当前交易日期已累限的金额。当已累限金额未超过累限额度时,交易请求可正常被执行。
139.图8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计算可用交易额度的流程图。
140.如图8所示,该实施例的基于交易场景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包括操作s810~操作s830。
141.在操作s810,获取交易请求的发起方的身份信息和历史交易信息,以确定发起方的信用等级。
142.交易请求的发起方可以是个人用户,也可以是集体用户,也可以是企业单位等。无论是个人用户、集体用户还是企业单位,都通过一个特定银行账户发起外汇交易请求。获取该特定银行账户的身份信息和历史交易信息,可知,根据历史交易流水和账户的身份等级可确定该账户的信用等级。历史交易流水量越大,账号的身份等级越高,说明用户的信用等级越高。
143.在操作s820,基于信用等级,选定交易场景中发起方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
144.针对具有不同信用等级的账户,选定不同的限额管控规则。可理解地,具有越高信用等级的账户,可具有更大的外汇交易额度。
145.在操作s830,基于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
146.在本公开实施例中,根据发起方的银行账户的信用等级,选择与信用等级相适应的限额管控规则,以向客户进行相匹配的限额管控。
147.作为一种具体实施例,限额管控规则还涉及多种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借方币种、借方牌价、借方钞汇、贷方币种、贷方牌价、贷方钞汇、客户管控标志、客户区分类型标志、单笔限额控制标志、总额度控制标志、产品种类、额度币种等等。
148.为了便于增加限额管控方法的可扩展性和易维护性,还可以添加自定义限额匹配接口,实现在除地区因素、币种因素、累限方因素、累限周期因素、额度因素以及账户信用等级等因素外,还可以通过自定义限额参数,确定与交易请求相匹配的特色化限额管控规则。例如,可自定义限额参数中设置黑白名单,在自定义限额参数的限制下,与当前交易的发起方做比较,确定是否进行限额管控。
149.作为一种具体实施例,在一笔外汇交易请求被成功执行后,需存储该笔外汇交易请求的交易记录,以更新预设限额管控规则下用户的已累限金额,实现对后续外汇交易的限额管控。
150.基于上述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本公开还提供了一种外汇交易限额管控装置。以下将结合图9对该装置进行详细描述。
151.图9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装置的结构框图。
152.如图9所示,该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装置900包括接收模块910、确定模块920和计算模块930。
153.接收模块910,用于接收外汇交易请求,外汇交易请求携带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在一实施例中,接收模块910可以用于执行前文描述的操作s210,在此不再赘述。
154.确定模块920,用于基于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确定交易场景。在一实施例中,确定模块920可以用于执行前文描述的操作s220,在此不再赘述。
155.计算模块930,用于基于交易场景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在一实施例中,计算模块930可以用于执行前文描述的操作s230,在此不再赘述。
156.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基于多个外汇交易场景中不同层面的多种关键因素生成限额管控规则,将限额管控过程与外汇交易场景进行解耦,通过对限额管控规则中多种关键因素的灵活配置,使得限额管控规则适应多样化的外汇交易场景。同时,本公开通过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确定外汇交易场景,简化了外汇交易场景的确定过程,便于进行后续对特定外汇交易场景的限额管控,进而降低了银行系统的维护限额管控规则的成本和资源投入,提高了管控方法对限额政策的自适应能力。
157.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确定模块920具体用于,基于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预设条件,确定交易场景。
158.其中,若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均为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一预设条件。若贷方币种为本币,借方币种为非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二预设条件。若借方币种为本币,贷方币种为非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三预设条件。若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均为非预设币种,则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满足第四预设条件。预设币种均包括本币和至少一种外币。
159.图10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确定模块的结构框图。
160.如图10所示,确定模块920,包括:
161.第一判断单元9201,用于判断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
162.第二判断单元9202,用于若第一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不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则判断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和/或判断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
163.第一确定单元9203,用于若第二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满足第二预设条件,则确定交易场景为未知购汇场景,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满足第三预设条件,则确定交易场景为未知结汇场景。
164.第三判断单元9204,用于若第二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不满足第二预设条件,且不满足第三预设条件,则判断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
165.第二确定单元9205,用于若第三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则确定交易场景为未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166.图11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确定模块的结构框图。
167.如图11所示,确定模块920,还包括:
168.第四判断单元9206,用于若第一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借方币种以及贷方币种满
足第一预设条件,则判断借方币种或贷方币种是否为本币。
169.第三确定单元9027,用于若借方币种为本币,则确定交易场景为已知购汇场景,若贷方币种为本币,则确定交易场景为已知结汇场景,借方币种和贷方币种均为外币,则确定交易场景为已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170.图12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装置的结构框图。
171.如图12所示,该装置900,还包括:
172.解析模块940,用于在确定模块确定交易场景之前,解析外汇交易请求,得到发送外汇交易请求的网点区域
173.获取模块950,用于获取网点区域对应的限额管控规则集合,限额管控规则集合包含至少一条预设限额管控规则。
174.在本公开实施例中,确定模块920还用于,基于借方币种信息和贷方币种信息满足的限额管控规则集合中的预设条件,确定交易场景,交易场景包括已知购汇场景、已知结汇场景、已知双外币外汇场景、未知购汇场景、未知结汇场景和未知双外币外汇场景。
175.图13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计算模块的结构框图。
176.如图13所示,计算模块930,包括:
177.第一获取单元9301,用于获取累限方、累限币种、累限周期和累限额度。
178.第一计算单元9302,用于计算累限方在累限周期内累限币种的已累限金额。
179.第二计算单元9303,用于计算累限额度与已累限金额之间的差值,得到可用交易额度。
180.图14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计算模块的结构框图。
181.如图14所示,计算模块930,包括:
182.第二获取单元9304,用于获取交易请求的发起方的身份信息和历史交易信息,以确定发起方的信用等级。
183.选定模块9305,用于基于信用等级,选定交易场景中发起方对应的预设限额管控规则。
184.第三计算单元9306,用于基于预设限额管控规则,计算可用交易额度。
185.图15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外汇交易限额管控装置的结构框图。
186.如图15所示,该装置900,还包括:
187.存储模块960,用于在外汇交易请求完成后,存储外汇交易请求的交易记录,以更新预设限额管控规则下用户的已累限金额。
188.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接收模块910、确定模块920和计算模块930的任意多个模块可以合并在一个模块中实现,或者其中的任意一个模块可以被拆分成多个模块。或者,这些模块中的一个或多个模块的至少部分功能可以与其他模块的至少部分功能相结合,并在一个模块中实现。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接收模块910、确定模块920和计算模块930中的至少一个可以至少被部分地实现为硬件电路,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可编程逻辑阵列(pla)、片上系统、基板上的系统、封装上的系统、专用集成电路(asic),或可以通过对电路进行集成或封装的任何其他的合理方式等硬件或固件来实现,或以软件、硬件以及固件三种实现方式中任意一种或以其中任意几种的适当组合来实现。或者,接收模块910、确定模块920和计算模块930中的至少一个可以至少被部分地实现为计算机程序模块,当该计算机
程序模块被运行时,可以执行相应的功能。
189.图16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适于实现外汇交易限额管控方法的电子设备的方框图。
190.如图16所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电子设备1600包括处理器1601,其可以根据存储在只读存储器(rom)1602中的程序或者从存储部分1608加载到随机访问存储器(ram)1603中的程序而执行各种适当的动作和处理。处理器1601例如可以包括通用微处理器(例如cpu)、指令集处理器和/或相关芯片组和/或专用微处理器(例如,专用集成电路(asic))等等。处理器1601还可以包括用于缓存用途的板载存储器。处理器1601可以包括用于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流程的不同动作的单一处理单元或者是多个处理单元。
191.在ram 1603中,存储有电子设备1600操作所需的各种程序和数据。处理器1601、rom 1602以及ram 1603通过总线1604彼此相连。处理器1601通过执行rom 1602和/或ram 1603中的程序来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流程的各种操作。需要注意,所述程序也可以存储在除rom 1602和ram 1603以外的一个或多个存储器中。处理器1601也可以通过执行存储在所述一个或多个存储器中的程序来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流程的各种操作。
192.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电子设备1600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i/o)接口1605,输入/输出(i/o)接口1605也连接至总线1604。电子设备1600还可以包括连接至i/o接口1605的以下部件中的一项或多项:包括键盘、鼠标等的输入部分1606;包括诸如阴极射线管(crt)、液晶显示器(lcd)等以及扬声器等的输出部分1607;包括硬盘等的存储部分1608;以及包括诸如lan卡、调制解调器等的网络接口卡的通信部分1609。通信部分1609经由诸如因特网的网络执行通信处理。驱动器1610也根据需要连接至i/o接口1605。可拆卸介质1611,诸如磁盘、光盘、磁光盘、半导体存储器等等,根据需要安装在驱动器1610上,以便于从其上读出的计算机程序根据需要被安装入存储部分1608。
193.本公开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上述实施例中描述的设备/装置/系统中所包含的;也可以是单独存在,而未装配入该设备/装置/系统中。上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承载有一个或者多个程序,当上述一个或者多个程序被执行时,实现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
194.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非易失性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计算机磁盘、硬盘、随机访问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便携式紧凑磁盘只读存储器(cd

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在本公开中,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任何包含或存储程序的有形介质,该程序可以被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例如,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包括上文描述的rom 1602和/或ram 1603和/或rom 1602和ram 1603以外的一个或多个存储器。
195.本公开的实施例还包括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包括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包含用于执行流程图所示的方法的程序代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系统中运行时,该程序代码用于使计算机系统实现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物品推荐方法。
196.在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1601执行时执行本公开实施例的系统/装置中限定的上述功能。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文描述的系统、装置、模块、单元等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模块来实现。
197.在一种实施例中,该计算机程序可以依托于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等有形存储介质。在另一种实施例中,该计算机程序也可以在网络介质上以信号的形式进行传输、分发,并通过通信部分1609被下载和安装,和/或从可拆卸介质1611被安装。该计算机程序包含的程序代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网络介质传输,包括但不限于:无线、有线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198.在这样的实施例中,该计算机程序可以通过通信部分1609从网络上被下载和安装,和/或从可拆卸介质1611被安装。在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1601执行时,执行本公开实施例的系统中限定的上述功能。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文描述的系统、设备、装置、模块、单元等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模块来实现。
199.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的任意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程序的程序代码,具体地,可以利用高级过程和/或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和/或汇编/机器语言来实施这些计算程序。程序设计语言包括但不限于诸如java,c++,python,“c”语言或类似的程序设计语言。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用户计算设备上执行、部分地在用户设备上执行、部分在远程计算设备上执行、或者完全在远程计算设备或服务器上执行。在涉及远程计算设备的情形中,远程计算设备可以通过任意种类的网络,包括局域网(lan)或广域网(wan),连接到用户计算设备,或者,可以连接到外部计算设备(例如利用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来通过因特网连接)。
200.附图中的流程图和框图,图示了按照本公开各种实施例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在这点上,流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上述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规定的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也应当注意,在有些作为替换的实现中,方框中所标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例如,两个接连地表示的方框实际上可以基本并行地执行,它们有时也可以按相反的顺序执行,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框图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框图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可以用执行规定的功能或操作的专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统来实现,或者可以用专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20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本公开的各个实施例和/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特征可以进行多种组合或/或结合,即使这样的组合或结合没有明确记载于本公开中。特别地,在不脱离本公开精神和教导的情况下,本公开的各个实施例和/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特征可以进行多种组合和/或结合。所有这些组合和/或结合均落入本公开的范围。
202.以上对本公开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这些实施例仅仅是为了说明的目的,而并非为了限制本公开的范围。尽管在以上分别描述了各实施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各个实施例中的措施不能有利地结合使用。本公开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不脱离本公开的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做出多种替代和修改,这些替代和修改都应落在本公开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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