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掌上计数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012883发布日期:2022-02-23 20:56阅读:111来源:国知局
一种掌上计数器的制作方法
一种掌上计数器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涉及计数器领域,特别是一种掌上计数器。


背景技术:

2.过去,人们使用念珠,也称佛珠,习惯通过人的头脑记忆来达到记数目的,但容易因环境干扰而记错。
3.因此,市面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佛珠或念珠计数器。而为了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对于生产商而言,需要不断开发新的计数器,以丰富产品的种类,以便客户有更多选择。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掌上计数器。
5.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掌上计数器,包括:
6.壳体,设有一显示屏窗口、一避让开口和一出声口;
7.主控电路板,固定于所述壳体内;
8.蜂鸣器,固定于所述壳体内,并朝向所述出声口,并通信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
9.显示屏,固定在所述壳体内,并位于所述显示屏窗口,且和所述主控电路板通信连接;
10.电池,固定于所述壳体内,并电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
11.归零按钮,电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并穿设于所述壳体上;
12.led灯,通信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并固定于所述壳体内,且朝向所述显示屏;
13.灯光按钮,穿设于所述壳体上,并电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
14.转轴,固定于所述壳体内;
15.转动环,表面沿圆周均匀凸设有若干个念珠;所述转动环套设在所述转轴上,并呈间隙配合,且所述念珠从所述避让开口凸出所述壳体外;
16.微动开关,电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并固定在所述壳体内,且位于所述念珠的侧边;
17.其中,当拨动所述念珠时,所述转动环绕所述转轴旋转,各个念珠间歇性地挤压所述微动开关,将所述微动开关接通。
18.进一步地,所述壳体包括:
19.上半壳体,开设有第一穿孔和第二穿孔,并内设有一圆槽;所述出声口位于所述圆槽内;所述蜂鸣器嵌入所述圆槽;所述归零按钮穿设于所述第一穿孔内;所述灯光按钮穿设于所述第二穿孔内;
20.下半壳体,和所述上半壳体相互扣合;
21.其中,所述显示屏窗口位于所述上半壳体的中间;
22.所述避让开口位于所述上半壳体,且位于所述显示屏窗口的上方。
23.进一步地,还包括:
24.电池盖,设有一通孔;
25.第一螺丝;
26.其中,所述下半壳体开设有一电池更换口和一螺孔;
27.所述电池盖盖住所述电池更换口,且所述第一螺丝穿过所述通孔后锁入所述螺孔内。
28.进一步地,所述上半壳体内,并位于所述避让开口两侧对称设有第一半圆形槽;
29.所述下半壳体内对设有第二半圆形槽;
30.当所述上半壳体和下半壳体扣合时,所述第一半圆形槽和第二半圆形槽一一对应搭接形成一圆柱容纳腔;
31.所述转轴胶黏于所述圆柱容纳腔。
32.进一步地,还包括弧形盖板,卡接于所述壳体上,并将所述避让开口和念珠盖住。
33.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一种掌上计数器,包括:壳体;主控电路板;蜂鸣器;显示屏;电池;归零按钮;led灯,通信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并固定于所述壳体内,且朝向所述显示屏;灯光按钮,穿设于所述壳体上,并电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转轴,固定于所述壳体内;转动环,表面沿圆周均匀凸设有若干个念珠;所述转动环套设在所述转轴上,并呈间隙配合,且所述念珠从所述避让开口凸出所述壳体外;微动开关,电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并固定在所述壳体内,且位于所述念珠的侧边;其中,当拨动所述念珠时,所述转动环绕所述转轴旋转,各个念珠间歇性地挤压所述微动开关,将所述微动开关接通。led灯提供照明,可实现夜视功能;蜂鸣器可实现发声报数。
【附图说明】
34.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35.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掌上计数器的主视图。
36.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掌上计数器的弧形盖板隐藏后的主视图。
37.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掌上计数器的弧形盖板隐藏后的后视图。
38.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上半壳体的内部装配示意图。
39.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下半壳体的示意图。
40.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led灯固定在主控电路板的示意图。
41.附图标记说明:
42.壳体1,显示屏窗口11,避让开口12,出声口13,上半壳体14,第一穿孔141,第二穿孔142,圆槽143,第一半圆形槽144,下半壳体15,电池更换口151,第二半圆形槽152;
43.主控电路板2;
44.蜂鸣器3;
45.显示屏4;
46.电池5;
47.归零按钮6;
48.led灯7;
49.灯光按钮8;
50.转轴9;
51.转动环10,念珠101;
52.微动开关20;
53.电池盖30;
54.第一螺丝40;
55.第二螺丝50;
56.弧形盖板60。
【具体实施方式】
57.在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的描述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5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59.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总体构思如下:
60.在现有计数器的基础上,增加led灯7提供照明,可实现夜视功能;增加蜂鸣器3可实现发声报数,可按需求预设好预定的次数,当计数结果达到预定的次数时,主控电路板控2制所述蜂鸣器3将计数结果进行播报,从而减少闭目念经时,睁眼的次数,尽量减少睁眼对念经状态的影响。
61.请参阅图1至图6所示。其中图4中的蜂鸣器3处于爆炸状态,从圆槽143内拆解出来。
62.实施例:
63.一种掌上计数器,包括:
64.壳体1,设有一显示屏窗口11、一避让开口12和一出声口13;
65.主控电路板2,固定于所述壳体1内;
66.蜂鸣器3,固定于所述壳体1内,并朝向所述出声口13,并通信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2;
67.显示屏4,固定在所述壳体1内,并位于所述显示屏窗口11,且和所述主控电路板2通信连接;
68.电池5,固定于所述壳体1内,并电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2;
69.归零按钮6,电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2,并穿设于所述壳体1上;
70.led灯7,通信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2,并固定于所述壳体1内,且朝向所述显示屏4;
71.灯光按钮8,穿设于所述壳体1上,并电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2;
72.转轴9,固定于所述壳体1内;
73.转动环10,表面沿圆周均匀凸设有若干个念珠101;所述转动环10套设在所述转轴
9上,并呈间隙配合,且所述念珠101从所述避让开口12凸出所述壳体1外;
74.微动开关20,电连接于所述主控电路板2,并固定在所述壳体1内,且位于所述念珠101的侧边;
75.其中,当拨动所述念珠101时,所述转动环10绕所述转轴9旋转,各个念珠101间歇性地挤压所述微动开关20,将所述微动开关20接通。
76.所述壳体1包括:
77.上半壳体14,开设有第一穿孔141和第二穿孔142,并内设有一圆槽143;所述出声口13位于所述圆槽143内;所述蜂鸣器3嵌入所述圆槽143;所述归零按钮6穿设于所述第一穿孔141内;所述灯光按钮8穿设于所述第二穿孔142内;
78.下半壳体15,和所述上半壳体14相互扣合;在具体一实施例中,还可通过第二螺丝50将两者锁紧在一起,使得上、下半壳体固定的更牢固。
79.其中,所述显示屏窗口11位于所述上半壳体14的中间;
80.所述避让开口12位于所述上半壳体14,且位于所述显示屏窗口11的上方。
81.还包括:
82.电池盖30,设有一通孔(未图示);
83.第一螺丝40;
84.其中,所述下半壳体15开设有一电池更换口151和一螺孔(未图示);
85.所述电池盖30盖住所述电池更换口151,且所述第一螺丝40穿过所述通孔(未图示)后锁入所述螺孔(未图示)内。
86.所述上半壳体14内,并位于所述避让开口12两侧对称设有第一半圆形槽144;
87.所述下半壳体15内对设有第二半圆形槽152;
88.当所述上半壳体14和下半壳体15扣合时,所述第一半圆形槽144和第二半圆形槽145一一对应搭接形成一圆柱容纳腔;
89.所述转轴9胶黏于所述圆柱容纳腔。
90.还包括弧形盖板60,卡接于所述壳体1上,并将所述避让开口12和念珠101盖住,可避免在不使用的情况下,误触碰所述念珠101。
91.使用方式:
92.(一)将所述弧形盖板60从所述壳体1上扣下来;
93.(二)先按下所述归零按钮6,发送电信号给主控电路板2,主控电路板2将计数清零并发送给显示屏4显示出来;
94.(三)握住所述壳体1,大拇指拨动所述念珠101,带动所述转动环10旋转,从而带动其余念珠101旋转,每拨动一次,其中一个所述念珠101挤压所述微动开关20一次,将所述微动开关20接通一次,被所述主控电路板2接收到,从而累计计数一次,并将计数结果发送给所述显示屏4显示出来。
95.其中,当计数结果达到预设的次数时,所述主控电路板2控制所述蜂鸣器3播报当前计数次数。
96.(四)如果在夜间或者光线较暗的场所,可按下所述灯光按钮8,发生电信号给所述主控电路板2,然后所述主控电路板2将所述led灯7接通,led灯7发光,对显示屏4起背景灯的作用,提供照明,实现夜视功能,可看清当前的计数情况。
97.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我们所描述的具体的实施例只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限定,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依照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饰以及变化,都应当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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