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33702176发布日期:2023-03-31 20:05阅读:9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电子门票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2.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喜欢现场观看演出、电影、体育赛事等的观众越来越多,当前用户往往使用提供在线购票服务的票务应用(例如安装于手机上的购票app),通过互联网购买观看演出、电影、体育赛事的电子门票,极大地方便了日常生活。
3.这类电子门票,通常是由票务应用,根据用户的购票数据,生成对应的二维码图像作为电子门票,发送给用户保存,用户可以通过展示二维码图像完成兑换、验票等环节。但是,目前大部分票务系统不开放退票接口,所以用户在第三方售票客户端上购票后则无法退票,若无法退票将为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通过提供了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及装置,解决了现有部分票务系统不开放退票接口,用户在第三方售票客户端上购票后无法退票,为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根据用户转让电子门票的需求,实现电子门票在用户间的转让的技术效果,为用户转让电子门票带来极大的方便,提高了客户对于购票平台的满意度。
5.鉴于上述问题,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及装置。
6.第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身份验证数据;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其中,所述转让请求中携带有与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的电子门票数据;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生成对应的转让数据,并发送至第二用户;第二用户根据所述转让数据发送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获取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根据所述第一用户的所述第一身份验证数据以及所述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对所述转让数据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将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转让至第二用户。
7.第二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装置,其中,第一身份验证数据获得模块,用于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身份验证数据;电子门票转让请求获得模块,用于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其中,所述转让请求中携带有与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的电子门票数据;转让数据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生成对应的转让数据,并发送至第二用户;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输出模块,用于第二用户根据所述转让数据发送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第二身份验证数据获得模块,用于获取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验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用户的所述第一身份验证数据以及所述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对所述转让数据进行验证;电子门票转让模块,用于若验证通过,则将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转让至第二用户。
8.第三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和/或指令,其特
征在于,该计算机程序和/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第一方面任一项所述方法的步骤。
9.本技术中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
10.由于采用了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其中,所述转让请求中携带有与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的电子门票数据;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生成对应的转让数据,并发送至第二用户;第二用户根据所述转让数据发送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获取第二用户的第一身份验证数据;根据header方式对所述第一身份验证数据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将所述电子门票数据提供给所述第二用户,以实施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转让。解决了现有部分票务系统不开放退票接口,用户在第三方售票客户端上购票后无法退票,为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根据用户转让电子门票的需求,实现电子门票在用户间的转让的技术效果,为用户转让电子门票带来极大的方便,提高了客户对于购票平台的满意度。
11.上述说明仅是本技术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技术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技术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1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3.图1为本技术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4.图2为本技术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的标记指示所述转让电子门票为低价票的流程示意图;
15.图3为本技术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的获得新的虚拟验证码的流程示意图;
16.图4为本技术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的判断所述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的时间是否处于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有效期的流程示意图;
17.图5为本技术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的第二用户发送所述购买请求和所述支付凭证的流程示意图;
18.图6为本技术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的确定所述无法购买状态的流程示意图;
19.图7为本技术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0.图8为本技术示例性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21.附图标记说明:第一身份验证数据获得模块11,电子门票转让请求获得模块12,转让数据生成模块13,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输出模块14,第二身份验证数据获得模块15,验证模块16,电子门票转让模块17,电子设备300,存储器301,处理器302,通信接口303,总线架构304。
具体实施方式
22.本技术通过提供了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及装置,解决了现有部分票务系统不开放退票接口,用户在第三方售票客户端上购票后无法退票,为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根据用户转让电子门票的需求,实现电子门票在用户间的转让的技术效果,为用户转让电子门票带来极大的方便,提高了客户对于购票平台的满意度。
23.申请概述
24.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喜欢现场观看演出、电影、体育赛事等的观众越来越多,当前用户往往使用提供在线购票服务的票务应用(例如安装于手机上的购票app),通过互联网购买观看演出、电影、体育赛事的电子门票,极大地方便了日常生活。
25.这类电子门票,通常是由票务应用,根据用户的购票数据,生成对应的二维码图像作为电子门票,发送给用户保存,用户可以通过展示二维码图像完成兑换、验票等环节。但是,目前大部分票务系统不开放退票接口,所以用户在第三方售票客户端上购票后则无法退票,若无法退票将为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
26.现有技术存在现有部分票务系统不开放退票接口,用户在第三方售票客户端上购票后无法退票,为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的技术问题。
27.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总体思路如下:
28.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及装置,其中,所述方法包括: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身份验证数据;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其中,所述转让请求中携带有与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的电子门票数据;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生成对应的转让数据,并发送至第二用户;第二用户根据所述转让数据发送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获取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根据所述第一用户的所述第一身份验证数据以及所述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对所述转让数据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将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转让至第二用户。
29.在介绍了本技术基本原理后,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来具体介绍本技术的各种非限制性的实施方式。
30.实施例一
31.如图1所示,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及系统及装置,其中,所述方法包括:
32.s100: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身份验证数据;
33.具体而言,获取第一用户的所述第一身份验证数据的方式可以有多种,既可以是通过扫描包含所述第一用户的身份验证数据的二维码图像,获取所述第一用户的身份验证数据,也可以是第一用户预先填写的身份信息,又或者是,通过通信的方式接收所述第一用户发送的第一身份验证数据,需要说明的是,第一身份验证数据是用于验证第一用户的身份的数据,它可以是用于标识该第一用户的用户身份标识、用户账户名称等,避免被恶意冒用身份的风险,此处是为进行步骤理解进行的细化,不进行具体限定。
34.s200: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其中,所述转让请求中携带有与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的电子门票数据;
35.具体而言,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由第一用户持有,可以是第一用户通过购买、兑换、接收赠送等途径得到的提供对应票务服务的票据的电子形式,如电影票、演出票、景区
门票等;另外,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由与所述第一用户对应的客户端实施,所述客户端可以是第一用户持有、登录或者使用的客户端,也可以是手机、平板、掌上电脑、平板电脑、台式计算机等电子设备;需要说明的是,电子门票数据包括对应的活动项目信息以及持有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用户信息,例如电子门票的二维码、电子门票的持有者身份信息、有效期、演出时间、位置等,此处是为进行步骤理解进行的细化,不进行具体限定。
36.s300: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生成对应的转让数据,并发送至第二用户;
37.具体而言,转让数据中包含本次转让涉及的第一用户身份、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具体基本信息和/或转让价格等,受让方通过接收转让数据以及对应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就能完成电子门票的转让,多种方式将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数据以及对应的转让数据,提供给第二用户。例如,根据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数据以及对应的转让数据,生成对应的二维码图像以供第二用户扫描获取;或者,通过近距离通信方式,将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数据以及对应的转让数据,发送给第二用户。该近距离通信方式可以包括wifi、蓝牙、nfc、zigbee等支持近距离内信息交互的通信方式,进一步地,转让数据的发送方式可以是微信小程序生成该门票的转让二维码,也可以是微信链接,当然还可以为其他方式,需说明的是,此处是为进行步骤理解进行的细化,不对转让数据的方式进行具体限定。
38.s400:第二用户根据所述转让数据发送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
39.具体而言,第二用户接收到第一用户发送过来的所述转让数据时,可以在与第二用户对应的第二客户端上显示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具体基本信息以及转让价格,第二用户在完成支付流程后,服务器确定第一用户购买该待转让电子门票时的支付路径,将第二用户支付的金额按照第一用户的支付路径待转让完成后返还至第一用户,最终完成两个用户间款项的转移,需说明的是,支付路径可以是各种线上支付的方式,如微信支付、银行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等,此处是为进行步骤理解进行的细化,不进行具体限定。
40.s500:获取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
41.具体而言,获取第二用户的所述第二身份验证数据的方式可以有多种,既可以是通过扫描包含所述第二用户的身份验证数据的二维码图像,获取所述第二用户的身份验证数据,也可以是第二用户预先填写的身份信息,又或者是,通过通信的方式接收所述第二用户发送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需要说明的是,第二身份验证数据是用于验证第二用户的身份的数据,它可以是用于标识该第二用户的用户身份标识、用户账户名称等,避免被恶意冒用身份的风险,此处是为进行步骤理解进行的细化,不进行具体限定。
42.s600:根据所述第一用户的所述第一身份验证数据以及所述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对所述转让数据进行验证。
43.具体而言,可利用多种方式对所述转让数据进行验证,例如,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用户身份验证数据和所述第二用户身份验证数据至少包括对应用户的用户公钥。
44.所述用户公钥是基于不对称加密算法验证用户身份所使用的密钥对中的公钥。该密钥对中还包括与用户公钥对应的用户私钥。该密钥对可以由客户端在向服务器通过登录、注册等行为获取用户身份时,由服务器分配后获取存储于本地存储中,也可以通过外部接口写入、预先存储在客户端的本地存储中。通过用户公钥,可以基于不对称加密算法验证用户身份,提高安全性,降低被恶意冒用身份的风险。
45.在某些应用场景中,对于安全性由较高的要求,因此,在上例中,第二用户的身份验证数据中还可以包括第二用户的身份签名数据,对应地,本实施例中提供的方法还包括:使用与第二用户的用户公钥对应的用户私钥,对第二用户的用户公钥进行数字签名处理,得到第二用户的身份签名数据。数字签名技术是将原文的摘要信息用发送者的私钥加密,与原文一起传送给接收者。接收者只有用发送者的公钥才能解密被加密的摘要信息,然后用收到的原文也产生摘要信息,与解密的摘要信息对比。如果相同,则说明收到的信息是完整的,在传输过程中没有被修改,验证通过,否则说明信息被修改过,因此数字签名能够验证信息的完整性。
46.在本例中,数字签名是个加密过程,是使用第二用户的用户私钥,对第二用户的用户公钥的摘要信息加密得到加密数据,得到包括第二用户的用户公钥与加密数据的签名身份数据。
47.s700:若验证通过,则将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转让至第二用户。
48.具体而言,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身份验证数据;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其中,所述转让请求中携带有与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的电子门票数据;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生成对应的转让数据,并发送至第二用户;第二用户根据所述转让数据发送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获取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根据所述第一用户的所述第一身份验证数据以及所述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对所述转让数据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将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转让至第二用户。解决了现有部分票务系统不开放退票接口,用户在第三方售票客户端上购票后无法退票,为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根据用户转让电子门票的需求,实现电子门票在用户间的转让的技术效果,为用户转让电子门票带来极大的方便,提高了客户对于购票平台的满意度。
49.进一步的,s200的步骤中,所述第二用户获取所述转让数据的方式,具体包括:扫描包含所述转让数据的二维码图像,获取所述转让数据;或者,通过链接接收的方式,接收所述第一用户发送的所述转让数据。例如,通过微信小程序生成该门票的转让二维码或者微信链接,第二用户可以通过扫描转让二维码或者第一用户发送的微信链接获得所述转让数据,进一步提升了方案的可行性,同时使用简单,易于操作。
50.进一步的,如图2所示,步骤s300之前还包括:
51.s310:接收第一用户发送的预期转让票价;
52.s320:判断所述预期转让票价是否小于原票价;
53.s330:当小于原票价时,在购票界面中将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进行标记;其中,所述标记用于指示所述转让电子门票为低价票;
54.具体而言,与第一用户对应的第一客户端发送了电子门票转让请求之后,还可以发送预期转让票价,服务器则接收第一客户端发送的预期转让票价;并判断预期转让票价是否小于原票价;当小于原票价时,在购票界面中将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进行低价票标记。当然,若预期转让票价大于原票价时,在购票界面中也可以将待转让电子门票进行高价票标记。通过对票价进行标记,使得第二用户可以更为直观的看清票价,促成双方达成转让,进一步提升了方案的可实施性。
55.进一步的,如图3所示,步骤s700包括:
56.s710: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确定与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提前预设的虚拟验证码和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
57.s720:接收所述第二用户发送的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
58.s730:根据所述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确定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的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且为所述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生成新的虚拟验证码;
59.s740:将所述新的虚拟验证码给所述第二用户。
60.具体而言,在本实施例中,当第一用户购买电子门票时,服务器将为第一用户购买的电子门票生成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和虚拟验证码,并将虚拟验证码发送给第一用户。第一用户可根据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和虚拟验证码进行取票,但当服务器接收到所述第二用户发送的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时,服务器则将之前的虚拟验证码设置为失效,而此时维持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有效,服务器为第二用户生成新的虚拟验证码,这样即可完成电子门票转让流程,对于第一用户而言即实现了退票目的。由于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持续有效不发生变动,因此,无需票务系统参与即可完成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更无须票务系统开放退票接口,仅需在服务器中增添电子门票转让服务即可满足在各票务系统上购买票的用户的退票需求,故具有良好的普适性。
61.进一步的,如图4所示,本技术步骤s300之前,还包括:
62.s340:判断所述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的时间是否处于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有效期;
63.s350:若是,则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生成对应的转让数据,并发送至第二用户;
64.s360:若否,则向所述第一用户输出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已过期的结果。
65.具体而言,为防止转让后的电子门票因为过期无法使用的情形,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将所述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的时间与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有效期进行比较,若所述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的时间在有效期内,便可以进行后续的转让程序,若不在有效期内,则该待转让电子门票无效,无法进行转让的,有效的防止了转让后的电子门票因为过期无法使用的情形,进一步提升了方案的操作性。
66.进一步的,本技术步骤s600,具体为根据header方式进行验证。
67.具体而言,其中验证参数包括apikey(分销商唯一识别码)、signature(验签结果)、timestamp(当前时间戳)和apisecret(分销商秘钥),signature(验签结果)按照“apikey=分销商唯一识别码&apisecret=分销商秘钥&timestamp=当前时间戳”方式拼接,并替换其中中文部分,再根据md5加密一次,并转化为大写。在本实施例中,首先,在第二用户根据所述转让数据发送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和获得其第二身份验证数据后,服务器提示第一用户已支付完成,需进行验证,此时第一用户将所述apisecret(分销商秘钥)由线下提供给第二用户,需要说明的是,所述apisecret(分销商秘钥)仅用于signature(验签结果)验证数据组装,在所述转让请求中不传输;其次,将通过计算的与第一用户对应的signature(验签结果)与请求过来的第二用户根据第一用户线下发送的所述apisecret(分销商秘钥)计算得到的signature进行对比,判断是否相等;若相等,则验证通过,服务器可按流程将电子门票转让至第二用户名下;若不相等,则验证失败,终止转让。通过采用header方式进行验证,提高了转让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提升了方案的可操作性。
68.进一步的,如图5所示,本技术步骤s400包括:
69.s410:第二用户获取所述转让数据;
70.具体而言,第二用户接收到第一用户发送过来的所述转让数据时,可以在与第二用户对应的第二客户端上显示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具体基本信息以及转让价格等,接收的方式可以为多种,例如通过微信小程序生成该门票的转让二维码或者微信链接,第二用户可以通过扫描转让二维码或者第一用户发送的微信链接获得所述转让数据,此处是为进行步骤理解进行的细化,不进行具体限定。
71.s420:第二用户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从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中选择待购买电子门票,并向服务器发送所述购买请求;
72.具体而言,第二用户在接收到第二用户接收到第一用户发送过来的所述转让数据后,可以在与第二用户对应的第二客户端上显示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待转让的电子门票数量,及各个电子门票对应的具体基本信息以及转让价格等,第二用户可以根据各个电子门票对应的具体基本信息、转让价格以及自己的需求,选择需购买的电子门票,并向服务器发送购买对应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
73.s430: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购买请求,将所述购买请求对应的所述待购买电子门票设置为无法购买状态,并向第二用户发送支付请求;
74.具体而言,在服务器接收到所述购买请求后,服务器会将所述购买请求对应的所述待购买电子门票设置为无法购买状态,此时,若他人通过获取所述转让请求后,转票界面将显示该电子门票无法购买,当然,也可以提示他人存在用户正在购买此票,他人可以根据需求购买其他待转让电子门票,通过此种形式,可以有效地避免一票多卖的情形出现,同时需说明的是,所述支付请求可以是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和/或银行卡支付等,此处是为进行步骤理解进行的细化,不进行具体限定。
75.s440:第二用户根据所述支付请求进行支付,并将生成的所述支付凭证发送至服务器。
76.具体而言,第二用户在完成支付流程后,服务器确定第一用户购买该待转让电子门票时的支付路径,将第二用户支付的金额按照第一用户的支付路径待转让完成后返还至第一用户,最终完成两个用户间款项的转移。
77.进一步地,如图6所示,s430步骤之后,还包括:
78.s450:为所述无法购买状态预设时间阈值;
79.s460:获取当前的时间信息;
80.s470:判断所述时间信息是否在所述预设时间阈值之内;
81.s480:若所述时间信息在所述预设时间阈值之内,则所述待购买电子门票维持所述临时无法购买状态;
82.s490:若所述时间信息不在所述预设时间阈值之内,则所述待购买电子门票退出所述无法购买状态。
83.具体而言,所述预设时间阈值简单来说就是所述第二用户确定的待支付时间,即当所述服务器在将所述待购买电子门票设置为无法购买状态时,同时向第二用户发送支付请求,预设的时间阈值就等同所述第二用户确定的待支付时间,优选地,所述预设时间阈值为15分钟,若获取的当前时间在所述预设时间阈值15分钟之内,所述待购买电子门票将继
续维持所述临时无法购买状态,此时他人无法购买,当第二用户完成支付,服务器接收到支付凭证后,此时无法购买的状态将一直维持,同时服务器也可以提醒第二用户尽快填写其个人信息及完成验证,将该票转入第二用户名下,若获取的当前时间不在所述预设时间阈值15分钟之内时,即第二用户在15分钟之内还未完成支付时,服务器将解除该票的无法购买状态,第二用户需重新接收转让请求,进行购买,需说明的是,预设时间阈值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是为进行步骤理解进行的细化,不进行具体限定。
84.综上所述,本技术所提供的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具有如下技术效果:
85.1.由于采用了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身份验证数据;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其中,所述转让请求中携带有与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的电子门票数据;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生成对应的转让数据,并发送至第二用户;第二用户根据所述转让数据发送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获取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根据所述第一用户的所述第一身份验证数据以及所述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对所述转让数据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将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转让至第二用户。解决了现有部分票务系统不开放退票接口,用户在第三方售票客户端上购票后无法退票,为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根据用户转让电子门票的需求,实现电子门票在用户间的转让的技术效果,为用户转让电子门票带来极大的方便,提高了客户对于购票平台的满意度。
86.2.由于采用了所述第二用户获取所述转让数据的步骤包括:扫描包含所述转让数据的二维码图像,获取所述转让数据;或者,通过链接接收的方式,接收所述第一用户发送的所述转让数据,进一步提升方法的可行性。
87.3.由于采用了接收第一用户发送的预期转让票价;判断所述预期转让票价是否小于原票价;当小于原票价时,在购票界面中将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进行标记;其中,所述标记用于指示所述转让电子门票为低价票,进一步提升了方法的可行性。
88.4.由于采用了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确定与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提前预设的虚拟验证码和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接收所述第二用户发送的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根据所述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确定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的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且为所述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生成新的虚拟验证码;将所述新的虚拟验证码给所述第二用户,为用户提供了便利,同时可以有效的避免在转让完成后,第一用户根据原先的虚拟验证码使用该电子门票,保证了方法的有效性与可实施性。
89.5.由于采用了判断所述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的时间是否处于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有效期;若是,则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生成对应的转让数据,并发送至第二用户;若否,则向所述第一用户输出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已过期的结果,有效地避免了待转让电子门票过期的情形,保证了方法的有效性与可实施性。
90.6.由于采用了据所述第一用户的所述第一身份验证数据以及所述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对所述转让数据进行验证的步骤,具体为根据header方式进行验证提高了转让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提升了方案的可操作性。
91.实施例二
92.基于与前述实施例中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相同的发明构思,如图7所示,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装置,其中,所述装置包括
93.第一身份验证数据获得模块11,用于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身份验证数据;
94.电子门票转让请求获得模块12,用于获取第一用户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其中,所述转让请求中携带有与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的电子门票数据;
95.转让数据生成模块13,用于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生成对应的转让数据,并发送至第二用户;
96.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输出模块14,用于第二用户根据所述转让数据发送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
97.第二身份验证数据获得模块15,用于获取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
98.验证模块16,用于根据所述第一用户的所述第一身份验证数据以及所述第二用户的第二身份验证数据,对所述转让数据进行验证;
99.电子门票转让模块17,用于若验证通过,则将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转让至第二用户。
100.进一步的,电子门票转让请求获得模块12具体为扫描包含所述转让数据的二维码图像,获取所述转让数据;或者,通过链接接收的方式,接收所述第一用户发送的所述转让数据。
101.进一步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102.预期转让票价获得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用户发送的预期转让票价;
103.票价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预期转让票价是否小于原票价;
104.标记模块,用于当小于原票价时,在购票界面中将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进行标记;其中,所述标记用于指示所述转让电子门票为低价票。
105.进一步的,所述装置包括:
106.验证码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电子门票数据确定与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提前预设的虚拟验证码和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
107.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用户发送的对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的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
108.虚拟验证码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购买请求和支付凭证确定所述待转让电子门票对应的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且为所述票务系统真实验证码生成新的虚拟验证码;
109.虚拟验证码输出模块,用于将所述新的虚拟验证码给所述第二用户。
110.进一步的,所述验证模块16具体为根据header方式进行验证。
111.示例性电子设备
112.下面参考图8来描述本技术的电子设备,基于与前述实施例中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方法及装置相同的发明构思,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电子门票的线上转让系统,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与存储器耦合,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当所述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系统以执行第一方面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该电子设备300包括:处理器302、通信接口303、存储器301。
113.可选的,电子设备300还可以包括总线架构304。其中,通信接口303、处理器302以及存储器301可以通过总线架构304相互连接;总线架构304可以是外设部件互连标(peripheral component interconnect,简称pci)总线或扩展工业标准结构(extended 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简称eisa)总线等。所述总线架构304可以分为地址总线、数据总线、控制总线等。为便于表示,图8中仅用一条粗线表示,但并不表示仅有一根总
线或一种类型的总线。处理器302可以是一个cpu,微处理器,asic,或一个或多个用于控制本技术方案程序执行的集成电路。通信接口303,使用任何收发器一类的装置,用于与其他设备或通信网络通信,如以太网,无线接入网(radio access network,ran),无线局域网(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s,wlan),有线接入网等。存储器301可以是rom或可存储静态信息和指令的其他类型的静态存储设备,ram或者可存储信息和指令的其他类型的动态存储设备,也可以是电可擦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lectrically 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eeprom)、只读光盘(compact discread-only memory,cd-rom)或其他光盘存储、光碟存储(包括压缩光碟、激光碟、光碟、数字通用光碟、蓝光光碟等)、磁盘存储介质或者其他磁存储设备、或者能够用于携带或存储具有指令或数据结构形式的期望的程序代码并能够由计算机存取的任何其他介质,但不限于此。存储器可以是独立存在,通过总线架构304与处理器相连接。存储器也可以和处理器集成在一起。
114.其中,存储器301用于存储执行本技术方案的计算机执行指令,并由处理器302来控制执行。处理器302用于执行存储器301中存储的计算机执行指令,从而实现本技术上述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旅游规划信息处理方法。
115.可选的,本技术中的计算机执行指令也可以称之为应用程序代码,本技术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116.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本技术中涉及的第一、第二等各种数字编号仅为描述方便进行的区分,并不用来限制本技术的范围,也不表示先后顺序。“和/或”,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至少一个”是指一个或者多个。至少两个是指两个或者多个。“至少一个”、“任意一个”或其类似表达,是指的这些项中的任意组合,包括单项(个)或复数项(个)的任意组合。例如a,b,或c中的至少一项(个、种),可以表示:a,b,c,a-b,a-c,b-c,或a-b-c,其中a,b,c可以是单个,也可以是多个。
117.在上述实施例中,可以全部或部分地通过软件、硬件、固件或者其任意组合来实现。当使用软件实现时,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以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实现。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一个或多个计算机指令。在计算机上加载和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时,全部或部分地产生按照本技术所述的流程或功能。所述计算机可以是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计算机网络、或者其他可编程装置。所述计算机指令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或者从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向另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传输,例如,所述计算机指令可以从一个网站站点、计算机、服务器或数据中心通过有线(例如同轴电缆、光纤、数字用户线(dsl))或无线(例如红外、无线、微波等)方式向另一个网站站点、计算机、服务器或数据中心进行传输。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计算机能够存取的任何可用介质或者是包括一个或多个可用介质集成的服务器、数据中心等数据存储设备。所述可用介质可以是磁性介质,(例如软盘、硬盘、磁带)、光介质(例如dvd)、或者半导体介质(例如固态硬盘(solid state disk,ssd))等。
118.本技术中所描述的各种说明性的逻辑单元和电路可以通过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专用集成电路(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或其它可编程逻辑装置,离散门或晶体管逻辑,离散硬件部件,或上述任何组合的设计来实现或操作所描述的功能。通用处理
器可以为微处理器,可选地,该通用处理器也可以为任何传统的处理器、控制器、微控制器或状态机。处理器也可以通过计算装置的组合来实现,例如数字信号处理器和微处理器,多个微处理器,一个或多个微处理器联合一个数字信号处理器核,或任何其它类似的配置来实现。
119.本技术中所描述的方法或算法的步骤可以直接嵌入硬件、处理器执行的软件单元、或者这两者的结合。软件单元可以存储于ram存储器、闪存、rom存储器、eprom存储器、eeprom存储器、寄存器、硬盘、可移动磁盘、cd-rom或本领域中其它任意形式的存储媒介中。
120.示例性地,存储媒介可以与处理器连接,以使得处理器可以从存储媒介中读取信息,并可以向存储媒介存写信息。可选地,存储媒介还可以集成到处理器中。处理器和存储媒介可以设置于asic中,asic可以设置于终端中。可选地,处理器和存储媒介也可以设置于终端中的不同的部件中。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121.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122.尽管结合具体特征及其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描述,显而易见的,在不脱离本技术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对其进行各种修改和组合。相应地,本说明书和附图仅仅是所附权利要求所界定的本技术的示例性说明,且视为已覆盖本技术范围内的任意和所有修改、变化、组合或等同物。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技术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技术的范围。这样,倘若本技术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技术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技术意图包括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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