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及其协同管理方法

文档序号:9751614阅读:1442来源:国知局
一种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及其协同管理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医疗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及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协同管理方法。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世界专业化分工进一步深化,依托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间通过整合资金、人才、市场等各种资源,形成由多个企业结成经济利益相连、业务关系紧密的动态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增强市场竞争实力,成为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态和运营方式,即供应链管理模式,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演变为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
[0003]供应链管理的概念在制造业、商品贸易、服务业等领域广泛应用。例如DelUWal-Mart等以严格的供应链管理而著称,联合了遍布全球的各类生产企业、原材料供应商、物流服务商等为用户提供一流的服务。在医疗领域,医疗器材、药品的供给也广泛实施供应链管理,而对医疗服务却缺乏系统的认识。医疗服务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由不同服务提供商共同协作,经过多个环节来完成,整个医疗服务过程结成了一个有机的医疗服务供应链系统。
[0004]长期以来“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如何整合医疗服务各相关环节、将有限的各种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对我国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将具有深刻的影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要求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其本质是关于医疗服务供应链管理的问题。如,提高医疗信息共享、互认检查结果等是医疗服务供应链协同问题,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是医疗服务供应链的服务效率问题等。
[0005]然而现有技术并不存在相应的供应链平台,故现有技术有待改进和发展。

【发明内容】

[0006]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及该平台的协同管理方法。
[0007]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包括;
[0008]挂号预约模块:由系统APP、电信运营商、移动通讯运营商提供挂号预约服务;
[0009]检验模块:由参与协同的各级医院、医疗科研院所提供检验服务;
[0010]初诊/诊断/治疗模块:由参与协同的各级医院,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区县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以及各类专科类医院提供相应的服务;
[0011]配药模块:由各级各类医药商店、各级各类医院的药房提供;
[0012]以及康复/随访模块: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提供服务。
[0013]所述供应链平台的各节点处可以抽象为两个具有一定功能的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相互作用,他们同时具有用户和供应商的双重角色,分别用A、B代表在医疗服务供应链上的两个医疗服务提供商,并且提供某服务功能的医疗服务提供商可以进一步由下一层的医疗服务提供商嵌入。
[0014]3.—种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的协同管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15]I)医疗服务供应链内部信息共享与激励;包括共享公开医院间的专家、检查设备状况、价格折扣、信用结算;在医疗服务供应链管理中,处于不同功能环节的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同一致是关键,通过在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签署协议、统一治疗标准、规范医疗过程、共享医疗健康记录等措施,可以有效促进医疗服务供应链的协同性。
[0016]2)签署双向转诊协议;根据单病种转诊标准,相关医疗服务提供商签署转诊协议,形成协同医疗联合体。转诊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公布实施,按照特定病种划分系列,逐步完善和补充,明确有关检验指标和临床检查指标;
[0017]3)统一社保/新农合基金等政策,优化资金流;在协同医疗服务中互相认可门槛费;
[0018]4)政策激励;对于病人上转,首先是依据病人的初诊状况,因未及时转诊而延误有利治疗时机将承担相应医疗责任;对于病人下转,已达到下转康复标准而坚持在上级医院治疗的,允许医疗服务提供商加收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并不得纳入社保报销的范围;
[0019]5)完善药品、医疗器材的采购与供应体系;推行电子商发明务采购,在区域内集中开展网上采购和招投标,强调产品质量和服务;实行医生与药品相分离,由于医生考核体系的变革,医生不再关心某个厂家的药品而是更加关心药品对病人的治愈功能;建立药房安全库存管理,减少库存积压,并进而促使药房、药品供应商及时供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以及加强供应商的管理,不断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等。
[0020]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0021]医疗服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病人和医疗服务提供商在区域上分布广泛,并且各自的需求持续发生变化,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分布式医疗服务供应链系统。从医疗服务供应链的视野将复杂的医疗服务过程分解为各个相对独立、功能清晰、互相作用的功能环节,以及明确医疗服务与环境的关系。对于医疗服务供应链内部而言,不同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的有效协同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降低医疗成本的关键。
【附图说明】
[0022]图1为本发明供应链平台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3]实施例:
[0024]参阅图1,从供应链的角度来看,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构成了一条完整的医疗服务供应链,包括挂号预约、初诊、检验、诊断、治疗、配药、康复、随访等,各个功能环节相互作用和关联.
[0025]同时,与各医疗服务环节相联的还有其他一些辅助服务,包括传递各种检验样本的物流服务,承担各环节各种单证、检验报告流转的信息服务,以及提供各种药品、医疗器材的物流供应服务等,这些服务分别由相关服务提供商提供。在不同的医疗服务功能环节,分别由不同的医疗服务提供商提供相应的服务。挂号预约:可以由系统APP、电信运营商、移动通讯运营商等提供服务;检验:可以由参与协同的各级医院、医疗科研院所提供服务;初诊/诊断/治疗:可以由参与协同的各级医院,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区县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以及各类专科类医院等(各类疾病按照分类分级治疗的原则)提供服务;配药:各级各类医药商店、各级各类医院的药房;以及康复/随访: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提供服务。医疗服务供应链具有动态性和集成性。一方面,在满足一定条件和承诺相关义务的前提下,参与医疗服务供应链的医疗服务提供商可以根据协议或机制自由进入或退出该供应链,例如,承担各医疗功能服务的医院(如社区医院或私人医院)必须具备必要的医疗手段与设施、医务人员等,并根据相互协议提供转诊、互认检验等医疗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医疗服务供应链以医疗服务流程为核心,集成了病人流、信息流、资金流以及物流等4种“流”。其中,病人的检验报告、诊断记录等形成了重要的信息流,病人的双向转诊形成了病患者的病人流,预付款、社保、新农合等信息形成了资金流,而医疗器材和药品的配送及采购则形成了物流。以上4种“流”相互作用和影响,共同服务患者,医院信息化以及区域医疗协同的实际上是以上4种“流”的进一步整合和集成,从而为病人提供高价值的服务。医疗服务供应链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系统内部各个单元相互作用,并与外部环境相关联。根据医疗服务供应链的复杂性,采用嵌入式的系统结构可分析系统的层次性。
[0026]医疗服务供应链的各节点处可以抽象为两个具有一定功能的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相互作用,他们同时具有用户(对上游而言)和供应商(对下游而言)的双重角色,分别用A、B代表在医疗服务供应链上的两个医疗服务提供商,并且提供某服务功能的医疗服务提供商可以进一步由下一层的医疗服务提供商嵌入,例如,由医疗服务提供商A1、A2共同嵌入来完成上层医疗服务提供商A的功能服务。通过建立嵌入式的系统结构,一方面,将医疗服务供应链的复杂性抽象为服务提供商和用户之间的关系(如检验环节为诊断环节提供服务和支持),另一方面,在同一功能环节上的医疗服务提供商具有相同的属性,从而为系统开发提供了有效途径。
[0027]一种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协同管理方法
[0028]供应链管理的本质是不同环节、不同参与企业之间的协同一致。协同是指为实现系统总体演进目标,各子系统或各部分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支持而形成的一种良性循环态势,协同强调双方或几方在同一时刻具有相同的地位、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同心合力、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的关系,强调系统内部各子系统或者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而产生的新的结构和功能。协同在管理学中最初出现于1965年由H.LgorAnsoff著的《公司战略》中,强调系统的整体突现性,即系统的组分之间相互作用、相互激发而产生的整体效应,即结构效应或结构增值,单个组分或组分的总和不能产生这种效应。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协同的含义即系统整体的价值有可能大于各部分价值之和。
[0029]医疗服务供应链的效率、竞争能力、服务质量等将取决于各医疗服务提供商的有效协同。根据医疗服务供应链的特征,实施供应链信息共享、供应链系统评价、供应链内部激励等相应的协同管理措施,以提高医疗服务供应链的协同效益。
[0030]I)医疗服务供应链的协同管理措施
[0031]通过医疗服务供应链内部的信息交互、技术共享、质量互认、统一价格等措施,促进医疗服务供应链上病人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良性循环,以提高整条医疗服务供应链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医疗服务供应链管理措施包括:
[0032]医疗服务供应链内部信息共享与激励
[0033]包括信息共享(公开医院间的专家、检查设备状况)、价格折扣、信用结算等。在医疗服务供应链管理中,处于不同功能环节的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同一致是关键,通过在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签署协议、统一治疗标准、规范医疗过程、共享医疗健康记录等措施,可以有效促进医疗服务供应链的协同性。
[0034]签署双向转诊协议,根据单病种转诊标准,相关医疗服务提供商签署转诊协议,形成协同医疗联合体。转诊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公布实施,按照特定病种(如骨科/糖尿病等)划分系列,逐步完善和补充,明确有关检验指标和临床检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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