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及其协同管理方法_2

文档序号:9751614阅读:来源:国知局
标。
[0035]统一社保/新农合基金等政策,优化资金流;重点是在协同医疗服务(如双向转诊)中互相认可门槛费,让患者受益。双向转诊是病人治疗的必要流程和环节,将不同医院的治疗纳入统一支付核算具有本质的一致性。
[0036]政策激励,对于病人上转,首先是依据病人的初诊状况,因未及时转诊而延误有利治疗时机将承担相应医疗责任;对于病人下转,已达到下转康复标准而坚持在上级医院治疗的,允许医疗服务提供商加收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并不得纳入社保报销的范围。
[0037]完善药品、医疗器材的采购与供应体系;推行电子商务采购,在区域内集中开展网上采购和招投标,强调产品质量和服务;实行医生与药品相分离,由于医生考核体系的变革,医生不再关心某个厂家的药品而是更加关心药品对病人的治愈功能;建立药房安全库存管理,减少库存积压,并进而促使药房、药品供应商及时供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以及加强供应商的管理,不断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等。
[0038]医疗服务供应链协同管理的评估
[0039]协同医疗实现了各个医疗功能环节信息资源的共享,不同的医疗服务提供商可根据功能定位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形成合作与竞争的相互关系。一方面,不同医疗服务提供商通过协同联结在一起,共同为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逐步形成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同级的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可以通过竞争提高效率,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为病人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为了有效评价医疗服务供应链协同效益,重点从医疗成本、运营成本、服务质量、协作关系等方面予以评价,并通过评价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供应链的管理措施。
[0040]a、医疗成本
[0041]通过开展协同医疗,特别是开展双向转诊等医疗服务项目,将大幅度降低患者的医疗成本并获得优质的服务。在协同医疗环境下患者的医疗成本函数可以表示为:
[0042]Δ0 = η i = lSApiXti。
[0043]其中,AC:协同医疗节约总费用,Ap1:协同医疗服务价差,t1:协同医疗服务时间,η:协同服务项目。
[0044]b、协同医疗的运营成本
[0045]协同医疗在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患者医疗成本的同时,也将增加必要的运营成本,主要包括医疗服务供应链通信成本、库存费用各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物流费用等。供应链通信成本包括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通讯费用,如电子数据交换、互联网的建设和使用费用,以及供应链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费等。供应链总库存费用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物流(医药品等)在各医疗服务节点的在制品和成品库存费用、以及各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在途库存费用,二是病人流在医疗服务中因协同医疗所产生的非正常的成本费用开支,例如过长的专科候诊或检查时间、医疗服务过于集中于某一功能环节等。各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物流费用是供应链所有节点的医疗服务的提供商在医药品、医生、病人等物流成本的总和。
[0046]医疗服务供应链核心医疗服务提供商(如诊断或检验)的服务成本是供应链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根据核心医疗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在市场上的价格,确定出该服务的目标成本,并追溯到各上游供应商确定的服务的目标成本。只有当目标成本小于市场价格时,各个参与医疗服务提供商才能获得利润,供应链才能得到发展。
[0047]C、医疗服务供应链服务质量
[0048]指供应链各节点医疗服务提供商(包括核心医疗服务提供商)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主要包括合格率、事故率、投诉率、治愈率、治愈周期等指标。
[0049]d、供应链上、下节点医疗服务提供商的协同
[0050]根据医疗服务供应链的系统结构,医疗服务供应链可看成是由不同层次供应商组成的递阶层次结构,上层供应商可看成是其下层供应商的用户。为了能综合反映供应链上、下层节点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关系,可以定义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是反映供应链上、下节点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关系的绩效评价指标。
[0051 ]在一定时间内上层供应商i对其相邻下层供应商j的综合满意程度Cij的表达式如下:
[0052]满意度Cij=aj X服务商j及时服务率+β]_ X服务商j成本利润率+Aj X服务商j月艮务质量合格率。
[0053]其中,aj,0j,Aj为权数,且aj+0j+Aj= l。
[0054]对最终用户而言,供应链服务的满意度指标是供应链绩效评价的一个最终标准,可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0055]满意度=aX最终服务商准时服务率+βΧ服务质量合格率+λΧ(实际的服务价格+用户期望的服务价格)。
[0056]其中,及时服务率是针对医疗服务而言,反映用户需求的等待时间的长短,可以设定各项医疗服务的时间,或以上游服务对上游用户的需求满足程度的百分比来衡量。成本利润率是指单位服务净利润占单位服务总成本的百分比,因此医疗服务成本利润率越高,说明医疗服务提供商的盈利能力越强,其综合管理水平越高。服务质量合格率是指质量合格的服务数量占总服务量的百分比,它反映了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质量水平。
[0057]服务质量合格率指标与服务成本利润率指标密切相关,质量不合格的服务数量越多,则服务质量合格率就越低,说明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不稳定或质量较差,供应商必须承担对不合格的服务进行返修或报废的损失,这样就增加了供应商的总成本,降低了其成本利润率。同样,服务质量合格率指标也与及时服务率密切相关,因为服务质量合格率越低,就会使服务的返修工作量加大,必然会延长服务的交货期,使得准时交货率降低。
[0058]在满意度指标中,权数的取值可随着上层供应商的不同而不同。但是对于同一个上层供应商,在计算与其相邻的所有下层供应商的满意度指标时,其权数均取相同值。在整个供应链中,若每层供应商满意度指标的权数都取相同值,则得出的满意度指标可以反映整个上层供应商对其相邻的整个下层供应商的满意程度。
[0059]在医疗服务供应链中,某功能环节的满意度指标值低,说明该供应商运营绩效差,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都比较低,并且影响上层供应商的正常运营,从而影响整个供应链的正常运营,应作为管理的重点环节。
[0060]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术语“一个实施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实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0061]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其特征在于:包括; 挂号预约模块:由系统APP、电信运营商、移动通讯运营商提供挂号预约服务; 检验模块:由参与协同的各级医院、医疗科研院所提供检验服务; 初诊/诊断/治疗模块:由参与协同的各级医院,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区县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以及各类专科类医院提供相应的服务; 配药模块:由各级各类医药商店、各级各类医院的药房提供; 以及康复/随访模块: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提供服务。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供应链平台的各节点处可以抽象为两个具有一定功能的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相互作用,他们同时具有用户和供应商的双重角色,分别用A、B代表在医疗服务供应链上的两个医疗服务提供商,并且提供某服务功能的医疗服务提供商可以进一步由下一层的医疗服务提供商嵌入。3.一种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的协同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医疗服务供应链内部信息共享与激励;包括共享公开医院间的专家、检查设备状况、价格折扣、信用结算;在医疗服务供应链管理中,处于不同功能环节的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同一致是关键,通过在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签署协议、统一治疗标准、规范医疗过程、共享医疗健康记录等措施,可以有效促进医疗服务供应链的协同性。 2)签署双向转诊协议;根据单病种转诊标准,相关医疗服务提供商签署转诊协议,形成协同医疗联合体。转诊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公布实施,按照特定病种划分系列,逐步完善和补充,明确有关检验指标和临床检查指标; 3)统一社保/新农合基金等政策,优化资金流;在协同医疗服务中互相认可门槛费; 4)政策激励;对于病人上转,首先是依据病人的初诊状况,因未及时转诊而延误有利治疗时机将承担相应医疗责任;对于病人下转,已达到下转康复标准而坚持在上级医院治疗的,允许医疗服务提供商加收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并不得纳入社保报销的范围; 5)完善药品、医疗器材的采购与供应体系;推行电子商发明务采购,在区域内集中开展网上采购和招投标,强调产品质量和服务;实行医生与药品相分离,由于医生考核体系的变革,医生不再关心某个厂家的药品而是更加关心药品对病人的治愈功能;建立药房安全库存管理,减少库存积压,并进而促使药房、药品供应商及时供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以及加强供应商的管理,不断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等。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医疗服务供应链平台,包括;挂号预约模块:由系统APP、电信运营商、移动通讯运营商提供挂号预约服务;检验模块:由参与协同的各级医院、医疗科研院所提供检验服务;初诊/诊断/治疗模块:由参与协同的各级医院,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区县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以及各类专科类医院提供相应的服务;配药模块:由各级各类医药商店、各级各类医院的药房提供;以及康复/随访模块: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提供服务。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对于医疗服务供应链内部而言,不同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的有效同是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且降低医疗成本。
【IPC分类】G06Q50/22
【公开号】CN105512983
【申请号】CN201510930162
【发明人】韩元良
【申请人】上海得辛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20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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