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纠正体感交互追踪失败的指示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_6

文档序号:9929289阅读:来源:国知局
得到人体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当前位置。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物理 空间坐标、以及距离当前最近一次获取的所述各个关键部位点中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 理空间坐标,在地面或与地面平行的平面上,得到人体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 的当前位置,包括: 根据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物理空间坐标、以及距离当前最近一次获取的所 述各个关键部位点中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若判断得到当前人体位于所述 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内,则将在地面或与地面平行的平面上得到的,距离当前最近一 次人体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位置作为所述当前位置; 若判断得到当前人体位于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外,则根据距离当前最近一次 获取的所述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以及人体移动方向,计算得到当前人体 的所述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并在地面或与地面平行的平面上,得到人体 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当前位置。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物理 空间坐标、以及距离当前最近一次获取的所述各个关键部位点中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 理空间坐标,若判断得到当前人体位于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内,则将在地面或与 地面平行的平面上得到的,距离当前最近一次人体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位 置作为所述当前位置,包括: 根据距离当前最近一次获取的所述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得到以所述 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平均物理空间坐标为圆心,以在捕获每帧图像时间内,普通人体的 最大移动距离为半径的圆形范围; 根据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物理空间坐标,若所述圆形范围在所述实际体感 交互范围的边界内,则判断得到当前人体位于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内,将在地面 或与地面平行的平面上得到的,距离当前最近一次人体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边界的 位置作为所述当前位置。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圆形范围不完全在所述实际体感交 互范围的边界内,所述方法还包括: 对捕获的当前图像进行逐行处理,并对以所述当前图像中的预设位置为中心,在捕获 每帧图像时间内,普通人体的最大移动距离范围内的点进行计数,若计数结果大于预设阈 值,则判断得到当前人体位于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内,否则,判断得到当前人体位 于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外; 其中,所述预设位置为距离当前最近一次捕获的图像中,躯干上的点对应的位置。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距离当前最近一次获取的所述至少一 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以及人体移动方向,计算得到人体当前的所述至少一个关 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并在地面或与地面平行的平面上,得到人体相对所述实际体感 交互范围的边界的当前位置,包括: 根据距离当前最近一次获取的所述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以及人体移 动方向,按照在捕获每帧图像时间内,普通人体的最大移动距离,计算得到当前人体的所述 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 根据当前人体的所述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在地面或与地面平行的平 面上得到人体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当前位置; 其中,所述移动方向根据体感交互追踪失败前,距离当前最近一次获取的所述至少一 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以及与距离当前最近一次的前一次获取的所述至少一个关 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对比后得到。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体感交互追踪失败时,且将所述辅助图 像显示在所述显示界面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发出提示使用者移动的信息。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体各个关键部位点为人体关节点。10. -种纠正体感交互追踪失败的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获取模块、与 所述获取模块相连的处理模块、以及与所述获取模块和所述处理模块均相连的控制模块; 所述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人体在地面的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物理空间坐标和人 体各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 处理模块,用于若判断体感交互追踪失败,则根据所述获取模块获取的所述实际体感 交互范围的边界的物理空间坐标、以及距离当前最近一次获取的所述各个关键部位点中至 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在地面或与地面平行的平面上,得到人体相对所述实 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当前位置; 控制模块,用于将所述获取模块获取的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以及所述处理 模块得到的所述当前位置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距离按比例缩小,并通过辅 助图像显示在显示界面的预定位置处。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与所述控制模块相连的 读取模块,所述读取模块用于在进行体感交互前,读取所述辅助图像的参数,所述辅助图像 的参数包括:所述辅助图像的位置、大小、是否一直显示以及自动消失延时时间; 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通过所述显示界面显示所述参数,以使用户对所述参数进行设 置,若接收到对所述参数的重新设置,则将所述辅助图像的参数存储为最新,否则,退出对 所述辅助图像的参数的设置。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若所述辅助图像的参数设置为一直显 示,则所述控制模块将所述辅助图像一直显示在所述显示界面的预定位置处;或者,若所述 辅助图像的参数设置为不是一直显示且所述自动消失延时时间不为零,则所述控制模块在 所述自动消失延时时间内,将所述辅助图像显示在所述显示界面的预定位置处; 所述处理模块还用于在体感交互正常追踪过程中,根据获取的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 的边界的物理空间坐标、以及当前所述各个关键部位点中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 坐标,在地面或与地面平行的平面上得到人体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当前位 置。13.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判断体感交 互追踪失败时,根据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物理空间坐标、以及距离当前最近一 次获取的所述各个关键部位点中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若判断得到当前人 体位于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内,则将在地面或与地面平行的平面上得到的,距离 当前最近一次人体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位置作为所述当前位置; 若判断得到当前人体位于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外,则根据距离当前最近一次 获取的所述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以及人体移动方向,计算得到当前人体 的所述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并在地面或与地面平行的平面上,得到人体 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当前位置。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模块,根据距离当前最近一次 获取的所述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得到以所述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平均 物理空间坐标为圆心,以在捕获每帧图像时间内,普通人体的最大移动距离为半径的圆形 范围; 根据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物理空间坐标,若所述圆形范围在所述实际体感 交互范围的边界内,则判断得到当前人体位于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内,将在地面 或与地面平行的平面上得到的,距离当前最近一次人体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边界的 位置作为所述当前位置。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圆形范围不完全在所述实际体感 交互范围的边界内,则所述处理模块还对捕获的当前图像进行逐行处理,并对以所述当前 图像中的预设位置为中心,在捕获每帧图像时间内,普通人体的最大移动距离范围内的点 进行计数,若计数结果大于预设阈值,则判断得到当前人体位于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 边界内,否则,判断得到当前人体位于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外; 其中,所述预设位置为距离当前最近一次捕获的图像中,躯干上的点对应的位置。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若当前人体位于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 的边界外,则所述处理模块,根据距离当前最近一次获取的所述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 理空间坐标、以及人体移动方向,按照在捕获每帧图像时间内,普通人体的最大移动距离, 计算得到当前人体的所述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 根据当前人体的所述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在地面或与地面平行的平 面上得到人体相对所述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当前位置; 其中,所述移动方向根据体感交互追踪失败前,距离当前最近一次获取的所述至少一 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以及与距离当前最近一次的前一次获取的所述至少一个关 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对比后得到。17.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当体感交互追踪 失败时,且在将所述辅助图像显示在显示界面后,发出提示使用者移动的信息。
【专利摘要】本发明实施利提供一种纠正体感交互追踪失败的指示方法及装置,涉及人机交互技术领域,可达到指导用户在体感交互追踪失败时进行快速纠正的目的。上述方法包括:获取人体在地面的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物理空间坐标和人体各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若判断体感交互追踪失败,则根据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物理空间坐标、以及距离当前最近一次获取的各个关键部位点中至少一个关键部位点的物理空间坐标,在地面或与地面平行的平面上,得到人体相对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当前位置;将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和当前位置相对实际体感交互范围的边界的距离按比例缩小,并通过辅助图像显示在显示界面的预定位置处。用于体感交互。
【IPC分类】G06F3/01, G06T7/20
【公开号】CN105718052
【申请号】CN201610030853
【发明人】李英杰
【申请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6月29日
【申请日】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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