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频读卡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44885发布日期:2018-09-04 22:38阅读:18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门禁系统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双频读卡器。



背景技术:

最早出现网络化门禁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门禁系统应用范围的日渐广泛,人们对门禁系统的诉求不再局限于单一的出入口控制,而是要求其同时具备门禁控制、考勤管理、楼宇自控等多种控制功能,并对系统的成本和便利性有了非常明确的要求。

目前的门禁系统通常包含门禁读卡器和门禁卡,门禁读卡器一般只有单频,无法实现双频,即使有把两种频率做在同一个读卡器中,也无法实现在同一区域读卡,从而限制了读卡器的设计体积和使用范围,使得用户开启不同门禁还要持不同类型卡片,非常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双频读卡器,可实现同一读卡区域输出两种不同射频频率,解决用户开启不同门禁还要持不同类型的卡片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提供一种双频读卡器,用于门禁系统中识别门禁卡,所述双频读卡器包括第一射频线圈、第二射频线圈、主控模块及其外围电路,所述第一射频线圈和第二射频线圈分别连接所述主控模块,用于分别产生第一频率信号和第二频率信号,以感应所述门禁卡;所述第一射频线圈和第二射频线圈呈环形嵌套设置,所述第一射频线圈设置在外部,所述第二射频线圈设置在内部。

优选地,所述第一射频线圈的频率比第二射频线圈的频率低。

优选地,所述第一射频线圈的频率为737K~1MHZ。

优选地,所述第二射频线圈的频率为13M~14MHZ。

优选地,所述主控模块及其外围电路设置于所述第一射频线圈和第二射频线圈之间。

优选地,所述第一射频线圈和所述第二射频线圈的频率可调。

优选地,所述门禁卡内设置有第三射频线圈,所述第三射频线圈的频率为125K或13.56MHZ。

本实用新型在读卡器中设置两个射频线圈,并对线圈的设置方式进行独特的布置,使得两个不同频率的线圈可以同时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可同时对不同类型的卡片进行感应,从而无需用户携带多种不同类型的门禁卡,只需一张,即可轻松感应开锁,用户体验较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双频读卡器的电路原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双频读卡器的结构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用于门禁系统的双频读卡器100,用于感应门禁卡200并开锁。该双频读卡器100主要包括第一射频线圈110、第二射频线圈120、主控模块130及其外围电路140,所述第一射频线圈110和第二射频线圈120分别连接所述主控模块130,用于分别产生第一频率信号和第二频率信号,以感应所述门禁卡200;所述第一射频线圈110和第二射频线圈120呈环形嵌套设置,所述第一射频线圈110设置在外部,所述第二射频线圈120设置在内部。上述外置电路140包括电源模块141、触摸按键模块142、存储模块143和复位电路144,等等。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射频线圈110的频率比第二射频线圈120的频率低。例如,第一射频线圈110的频率为737K~1MHZ,第二射频线圈120的频率为13M~14MHZ。

此外,所述主控模块130及其外围电路140设置于所述第一射频线圈110和第二射频线圈120之间,该主控模块130及其外围电路140用于隔离所述第一射频线圈110和第二射频线圈120,以免二者靠得太近造成干扰。为进一步提供防干扰效果,还可在第一射频线圈110和第二射频线圈120额外增设隔离片或类似结构,以增强电磁屏蔽效果。

本实施例的上述第一射频线圈110和第二射频线圈120的频率还可设置为可调。通过改变电路的电容量和线圈的圈数等方式以达到调节效果,便于使双频读卡器100达到最佳的感应效果和灵敏度。

具体地,所述门禁卡200内设置有第三射频线圈210,所述第三射频线圈210的频率为125K或13.56MHZ。当用户携带125K的门禁卡200时,双频读卡器100内的第一射频线圈110可感应该门禁卡200,当用户携带13.56MHZ的门禁卡200时,双频读卡器100内的第二射频线圈120可感应该门禁卡200,从而使得用户不需要携带两张或多张不同类型的门禁卡200,大大方便了用户的使用,也便于物业等维护方管理门禁系统。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在读卡器中设置两个射频线圈,并对线圈的设置方式进行独特的布置,使得两个不同频率的线圈可以同时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可同时对不同类型的卡片进行感应,从而无需用户携带多种不同类型的门禁卡,只需一张,即可轻松感应开锁,用户体验较佳。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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