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械式的打滑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68767发布日期:2018-10-26 20:40阅读:425来源:国知局
一种机械式的打滑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一种打滑机构,尤其涉及的是一种纯机械式的打滑机构。



背景技术:

钞门,即设置在一现钞槽上,在开启后供取放钞票的一活动门,广泛应用在例如ATM机上取放钞票的现钞槽处,例如,当客户需要在ATM机上取款时,屏幕操作完成后,ATM机将所要取的额度的钞票吐入现钞槽,所述现钞槽再在系统的控制命令下,通过电子方式打开所述现钞槽的钞门,暴露其中的钞票,供客户提取。

一般所述钞门在打开一定时间后,不管客户有无提取钞票,都会自动关闭。这些操作,打开和关闭所述现钞槽,目前都是通过电子方式完成的,其用到的元件较多,整体结构相对比较复杂,可靠性较差。

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打滑机构,完全依赖纯粹的机械结构,用于对所述钞门进行开启和关闭的操作。

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机械式打滑机构,其中,包括异形轮,所述异形轮的外缘由同心设置的第一圆弧和第二圆弧首尾相接构成,第一圆弧和第二圆弧同心设置,所述第一圆弧的直径大于第二圆弧的直径,所述异形轮通过转轴可旋转地固定于固定架上。

优选地,所述第一圆弧与所述第二圆弧连接处平滑过渡。

优选地,所述异形轮受驱动机构的驱动而旋转。例如,所述异形轮的转轴连接于驱动机构的输出轴上,并接受所述驱动机构输出轴的驱动而旋转。更优选地,驱动机构与异形轮分设于固定架两侧,转轴穿过固定架连接另一侧的驱动机构的输出轴;或者驱动机构的输出轴穿过固定架后连接转轴。

在一种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机械式打滑机构包括第一转轮,所述异形轮与所述第一转轮同轴设置,所述驱动机构驱动第一转轮旋转,异形轮跟随所述第一转轮旋转。

更优选地,所述异形轮突出于所述第一转轮所在平面,更优选地,所述异形轮与所述第一转轮平行设置。

其中,所述驱动机构可以是通过同步带驱动所述转轴带动异形轮(优选地,带动第一转轮、并带动异形轮)转动;或者所述转轴安装在驱动机构的驱动轴上,随驱动轴转动。

在另一种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机械式打滑机构包括还第二转轮,第二转轮驱动第一转轮转动。

在一种更优选实施例中,第二转轮与第一转轮均为齿轮,且第二转轮与第一转轮的齿相互啮合,所述驱动机构驱动第二转轮转动,第二转轮通过啮合齿轮驱动第一转轮转动。

更优选地,所述第二转轮半径小于所述第一转轮半径。更有优选地,所述第一转轮半径与第二转轮半径比例优选为10-100︰1,更优选为10-80︰1,更优选为20-60︰1。

或者,在另一种更优选实施例中,所述第二转轮通过一同步带驱动所述第一转轮转动。

在一种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机械式打滑机构驱动从板,所述从板的一端紧贴所述异形轮外缘。

优选地,所述从板紧贴所述异形轮外缘的一端,在一弹性机构作用下贴紧所述异形轮外缘。

本申请提供的一种机械式打滑机构,通过旋转一由同心设置的不同半径的两个圆弧光滑连接构成的异形轮,可用于自动打开和关闭一现钞槽的钞门,完全依赖纯粹的机械结构,而不需要任何电子元器件,结构简单,可靠性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申请的机械式打滑机构的异形轮外缘的结构示意图;

图2A和图2B是本申请的机械式打滑机构的异形轮配合第一转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的机械式打滑机构配合从板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的机械式打滑机构配合从板的左视图;

图5是本申请的机械式打滑机构驱动从板连动钞门运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转轮、2.第二转轮、3.异形轮、4.从板、5.钞门、6.固定架、13.转轴、31.第一圆弧、32.第二圆弧、33.样条曲线、43.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本申请提供一种机械式打滑机构,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例对本申请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申请,并不用于限定本申请。

实施例1

本申请的机械式打滑机构的一个较佳的应用实施例中,所述打滑机构包括异形轮3,所述异形轮3的外缘曲线的结构简图如图1-3所示,由两段同心圆弧首尾连接构成,包括一较大直径的第一圆弧31和一较小直径的第二圆弧32,两段圆弧之间通过光滑曲线光滑连接,所述光滑曲线优选为样条曲线33,尤其是三次以上的样条曲线,可以保证所述异形轮3的外缘的曲线的曲率在整体上,包括从所述第二圆弧32向所述样条曲线33过渡的曲线的曲率和从所述样条曲线33向所述第一圆弧31过渡的曲线的曲率,平滑过渡,或变化都不剧烈。所述异形轮3通过转轴13固定于一固定架6上,并可围绕所述转轴13旋转。

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异形轮3可直接固定连接于驱动机构的输出轴上,并接受所述驱动机构的驱动旋转。例如,异形轮3位于固定架6一侧,另一侧设有电机,转轴13穿过固定架连接至另一侧的电机的驱动轴,或者,电机驱动轴穿过固定架6连接转轴13,电机驱动轴旋转带动异形轮旋转。

或者,异形轮13设有从动轮,驱动机构(如电机)的驱动轴设有主动轮,主动轮与从动轮之间通过同步带连接,从而驱动从动轮转动,并带动异形轮转动。

本申请所公开的打滑机构,优选地但不限于,应用于诸如ATM机上打开或关闭一现钞槽,所述打滑机构通过驱动一从板来打开或关闭所述现钞槽的钞门。如图3所示,从板4在弹性机构(优选为弹簧43)的作用下,保持一端紧贴于所述异形轮3的外缘,即紧贴于所述第一圆弧31或第二圆弧32或样条曲线33上。并且,当所述异形轮3转动时,在所述异形轮13外缘和所述弹性机构的共同作用下,所述从板4的贴紧于所述外缘的部分,将随着所述异形轮3的半径的变化而沿着所述异形轮3的半径方向移动,从而所述从板4的远离所述外缘的部分也将相应地运动。异形轮旋转,当第一圆弧31开始接触从板4时,由于第一圆弧31半径较大,因此从不4在第一圆弧31作用下被向外推动。异形轮3继续旋转,直至第一圆弧31离开从板4,该过程中,从板4保持不动。异形轮3继续旋转,当从板4离开第一圆弧31后,从样条曲线33至第二圆弧32过程中,由于圆弧半径缩小,因此,从板4在弹性部件作用下向内推动;从板4接触第二圆弧32后不再运动,异形轮停止旋转或继续旋转,从板4在离开第二圆弧32之前,都保持不动。

所述从板4可以通过将其一端,优选为远离所述外缘的一端,与所述钞门5相连,从而通过所述从板4的运动,以转动或固定连接的方式,通过从板4的运动拉动或推动所述钞门5开启或关闭。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从板4带动所述钞门5运动的方式的示意图如图5所示,所述从板4可旋转地固定在所述固定架6上,且所述从板4的下端连接所述钞门5的下端,可为固定连接,也可为活动连接,优选为活动连接,以进一步增加所述钞门5的运动平滑度。当所述从板4在所述异形轮3和所述弹性部件的共同作用下,产生转动等运动时,图5中所述从板4的上端,即紧贴所述异形轮3外缘的一端,在从所述第二圆弧32移动至所述第一圆弧31的过程中,被所述第一圆弧31顶出而产生右移,则从板4的另一端连同所连接的所述钞门5的下端一起向左移动,打开所述钞门5,暴露所述现钞槽,供用户取钞和放钞操作。

因为所述异形轮3的外缘的曲线的曲率在设置时已经设置了不会剧烈变化,这就保证了所述从板4的运动也不会剧烈变化,也即保证了所述钞门5的开启和关闭都很平稳,不会做出任何突然的动作。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圆弧和所述第二圆弧的长度是由所述钞门5的开启时间再乘以所述异形轮3的转速来计算的。因为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圆弧31对应于所述钞门5的开启过程,故而,在设定了所述钞门5的开启时间后,乘以所述异形轮3的转速,即可得到所述第一圆弧31的弧长值。而所述第二圆弧33的长度则可通过所述异形轮3的总周长减去所述第一圆弧31的弧长,以及两段连接用的光滑曲线的长度,计算得到。

本申请提供的一种打滑机构,通过旋转一由同心设置的不同半径的两个圆弧光滑连接构成的异形轮3,可用于自动打开和关闭一现钞槽的钞门5,完全依赖纯粹的机械结构,而不需要任何电子元器件,结构简单,可靠性高。

实施例2

在本申请的一个更佳的实施例中,如图2A和图2B所示,所述异形轮3与第一转轮1同轴设置于转轴13上,并跟随所述第一转轮2一起转动。此时,设置所述第一转轮1,尤其是设置较重质量的所述第一转轮1,可以增加所述异形轮3的转动平稳度,从而增加整个打滑机构的运转平稳度。异形轮3与第一转轮1之间平行设置,参照图2B,异形轮3突出于第一转轮1所在的平面,而且,异形轮3可以是与第一转轮1形成一体结构。

在一个更佳的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还可以在固定架6上设置第二转轮2,通过所述第二转轮2的旋转再驱动所述第一转轮1旋转。设置所述第二转轮2的好处是,可以通过调整所述第二转轮2和第一转轮1的直径的不同比例,对所述异形轮3的转速加以控制。当然,一般都是减速设置,也即,在通常设计中,所述第一转轮1的直径应大于所述第二转轮2的直径。从而一方面可以降低所述异形轮3的转速,另一方面可以增加所述异形轮3的输出力矩。

所述第一转轮1和所述第二转轮2之间的配合方式,可以通过一同步带相配合驱动,也可以通过如图3的方式,将所述第一转轮1和所述第二转轮2都设置为齿轮,通过两者之间的相互啮合而传递旋转的动力。所述配合方式设置为同步带驱动的方式,好处是方便调整转速及拆卸维护;所述配合方式设置为齿轮啮合传动方式的好处是,可以减少整个打滑机构所占的空间体积,从而方便安装使用,尤其是当安装在一个较小空间的设备中时。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其只是作为范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对本实用新型进行的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实用新型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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