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工程用管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94887发布日期:2019-05-31 20:41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工程用管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建筑工程用管理装置,具体为建筑工程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一些工程对工人的出勤管理也只是上下班点名签到之类,并且工程进度一些具体数据信息也不能较为完整方便的查看,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建筑工程用管理装置投入使用,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工程用管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工程用管理装置,包括本体,所述本体上设置有触屏显示屏,所述触屏显示屏的左侧设置有人脸识别模块,所述人脸识别模块下方设置有存储模块一,且人脸识别模块与存储模块一电性连接,所述触屏显示屏的下方设置有USB插口,所述USB插口的左侧设置有存储模块二,所述存储模块二的左侧设置有指纹识别器,且指纹识别器与存储模块二电性连接,所述本体的右侧设置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顶部设置有书写板,所述本体与支撑架均安装在底座上,所述底座上设置有储物盒,所述底座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腿,所述支撑腿的底部设置有底盘。

优选的,人脸识别模块内置人脸识别器,且人脸识别器的型号为C330E。

优选的,所述指纹识别器与指纹处理器和存储模块二电性连接,且指纹处理器与触屏显示屏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书写板为磁性书写板,且上面设置有磁珠与板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人脸识别模块使工人上下班刷脸打卡,并且通过指纹识别器识别管理层的指纹打开触屏显示屏,清楚了解工程进度,物料使用,及工人上下班情况,当开会或讲解一些东西时,在书写板写上重要信息,结束后使用黑板擦查处干净,一些需要通知的信息使用磁珠固定在书写板上,方便员工查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本体;2-触屏显示屏;3-人脸识别模块;4-存储模块一;5-指纹识别器;6-存储模块二;7-USB插口;8-书写板;9-支撑架;10-底座;11-储物盒;12-支撑腿;13-底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建筑工程用管理装置,包括本体1,所述本体1上设置有触屏显示屏2,所述触屏显示屏2的左侧设置有人脸识别模块3,所述人脸识别模块3下方设置有存储模块一4,且人脸识别模块3与存储模块一4电性连接,所述触屏显示屏2的下方设置有USB插口7,所述USB插口7的左侧设置有存储模块二6,所述存储模块二6的左侧设置有指纹识别器5,且指纹识别器5与存储模块二6电性连接,所述本体1的右侧设置有支撑架9,所述支撑架9的顶部设置有书写板8,所述本体1与支撑架9均安装在底座10上,所述底座10上设置有储物盒11,所述底座10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腿12,所述支撑腿12的底部设置有底盘13。

其中,人脸识别模块3内置人脸识别器,且人脸识别器的型号为C330E,通过人脸识别模块3上下班打卡,清楚的知道工人的工作时间;所述指纹识别器5与指纹处理器和存储模块二6电性连接,且指纹处理器与触屏显示屏2电性连接,录入管理层人员的指纹,通过指纹的验证查看触屏显示屏2上的内容,如工程进度,物料多少,工人考勤等一些资料;所述书写板8为磁性书写板,且上面设置有磁珠与板擦,当开会或讲解一些东西时,在书写板8写上重要信息,结束后使用板擦查处干净,一些需要通知的信息使用磁珠固定在书写板8上,员工上下班刷脸打卡时也能第一时间看到。

工作原理:人脸识别模块3识别人脸信息,将信号传递给人脸识别处理器,人脸识别处理器将信息处理后,如果是工人,则记录一次,即为工人进行打卡,如果不是,则不进行记录,打卡考勤信息通过触屏显示屏2查看,指纹识别器5识别指纹信息,将信号传递给指纹识别处理器,指纹识别处理器将信息处理后,如果是管理层,则打开触屏显示屏2,若不是,则打不开触屏显示屏2,打开触屏显示屏2后,清楚了解工程进度,物料使用,及工人上下班情况,当开会或讲解一些东西时,在书写板8写上重要信息,结束后使用板擦擦拭干净,一些需要通知的信息使用磁珠固定在书写板8上,员工上下班刷脸打卡时也能第一时间看到,底座10上的储物盒11放置一些文件与物品。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