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售卖机出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935992发布日期:2020-06-02 19:20阅读:362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售卖机出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售卖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自动售卖机出货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货物的售卖都是采用人工,需要固定的铺面以及售卖员,这种售卖方式受到场地、人员和时间的限制,不能随时随地的为消费者提供售卖服务,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售卖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所以,自动售卖机运营而生,自动售卖机是能实现无人自动出货的机器,它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不仅能节省人力,而且方便交易。但是,现有的自动售卖机中的出货装置结构复杂,故障率高,严重的影响了货物的购买,所以,急需一种结构简单,可靠性高的出货装置,及时的将货物推出自动售货机,保证货物的正常出货。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自动售卖机存在的出货装置结构复杂、故障率高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便于维护且可靠性高的出货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自动售卖机出货装置,包括固定在箱体内的储货框和推货机构;

所述储货框内设有多个出货通道;

所述推货机构包括电机和螺旋形导向推杆,其中,每个出货通道内均沿长度方向设置有所述螺旋形导向推杆,且所述螺旋形导向推杆的螺距间形成用于放置货物的置物间隔;

每个出货通道内还设有一个电机,所述电机的驱动端固定连接对应出货通道内的螺旋形导向推杆的一端;

所述电机驱动对应位置的螺旋形导向推杆螺旋转动,使置物间隔内的货物朝出货通道的出货口移动。

优化的,所述储货框包括货物放置板和隔板;

所述货物放置板水平设置,且所述货物放置板上沿宽度方向设有多个隔板,相邻两隔板之间形成所述出货通道。

优化的,所述货物放置板通过立板固定在所述箱体内,且所述立板位于所述出货通道远离出货口的一端。

优化的,所述隔板至少设有2个,2个隔板形成3条所述出货通道。

优化的,所述储货框沿高度方向依次设有多个,且位于最下方的储货框的底部固定有竖板,所述箱体靠近出货通道出口端的内侧壁与所述竖板之间形成掉货通道。

优化的,所述掉货通道内设有照明灯,所述照明灯固定在位于最下方的储货框的底部。

优化的,所述电机的驱动端通过卡扣结构与所述螺旋形导向推杆的一端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自动售卖机出货装置,其包括推货机构和储货框,其中,推货机构包括螺旋形导向推杆和电机,而储货框内设有多个出货通道,本实用新型在每个出货通道内沿长度方向设置有一个螺旋形导向推杆,且每个螺旋形导向推杆的螺距间形成用于放置货物的置物间隔,即货物放置在置物间隔内,而每个螺旋形导向推杆均通过电机进行驱动。

本实用新型的原理为:电机能够驱动与之固定连接的螺旋形导向推杆螺旋转动,推动置物间隔内的货物朝出货通道的出货口移动,而货物一旦达到出货口,即会从储货框中掉落,完成此次出货。

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出货装置结构简单,仅使用电机和螺旋形导向推杆就可完成货物的出货,相比于传统结构复杂的出货装置,不仅降低了设备的故障率,提高了工作的可靠性,还便于后期维护,减少了维护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出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储货框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箱体;2-储货框;3-推货机构;201-出货通道;301-电机;302-螺旋形导向推杆;302a-置物间隔;202-货物放置板;203-隔板;4-立板;5-竖板;6-照明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例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文中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单独存在b,同时存在a和b三种情况,本文中术语“/和”是描述另一种关联对象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两种关系,例如,a/和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单独存在a和b两种情况,另外,本文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关系。

本文使用的术语仅用于描述特定实施例,并且不意在限制本实用新型的示例实施例。如本文所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一个”以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明确指示相反意思。还应当理解术语“包括”、“包括了”、“包含”、和/或“包含了”当在本文中使用时,指定所声明的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单元和/或组件的存在性,并且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数量、步骤、操作、单元、组件和/或他们的组合存在性或增加。

应当理解,尽管在本公开可能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同一类型的信息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公开范围的情况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二信息,类似地,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一信息。取决于语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词语“如果”可以被解释成为“在……时”或“当……时”或“响应于确定”。

此外,特定特征、结构、功能或特性可以以任何适合的方式组合到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例如,第一实施例可以结合第二实施例,只要与这两个实施例相关联的特定特征、结构、功能或特性不互相排斥。

实施例一

如图1~2所示,本实施例所提供的自动售卖机出货装置,包括固定在箱体1内的储货框2和推货机构3。

所述储货框2内设有多个出货通道201。

所述推货机构3包括电机301和螺旋形导向推杆302,其中,每个出货通道201内均沿长度方向设置有所述螺旋形导向推杆302,且所述螺旋形导向推杆302的螺距间形成用于放置货物的置物间隔302a。

每个出货通道201内还设有一个电机301,所述电机301的驱动端固定连接对应出货通道201内的螺旋形导向推杆302的一端。

所述电机301驱动对应位置的螺旋形导向推杆302螺旋转动,使置物间隔302a内的货物朝出货通道201的出货口移动。

如图1~2所示,下面对所述自动售卖机出货装置进行具体的描述:

所述箱体1为自动售卖机,当用户通过自动售卖机进行货物的购买后,自动售卖机则会控制推货机构3工作,将储货框2中的货物推出,实现自动售卖机的出货。

所述如图1和图2所示,储货框1的结构具体如下:

所述储货框2包括货物放置板202和隔板203。

所述货物放置板202水平设置,且所述货物放置板202上沿宽度方向设有多个隔板203,相邻两隔板203之间形成所述出货通道201。

在本实施例中,货物放置板202作为承载体,用于放置货物,而隔板203则用于在货物放置板202上形成出货通道201,即相邻两隔板203之间则形成出货通道201,便于货物出货。

同时,每个出货通道201中均沿长度方向设置有螺旋形导向推杆302,每个螺旋形导向推杆302的螺距间形成用于放置货物的置物间隔302a,即货物放置在置物间隔302a内。

而每个螺旋形导向推杆302的一端还固定连接在电机301的驱动端上,通过上述设计,即可通过电机301驱动螺旋形导向推杆302螺旋转动,进而将置物间隔302a内的货物推向出货通道201的出货口,实现货物的出货。

在本实施例中,螺旋形导向推杆302与电机301的驱动端采的固定方式为:

所述电机301的驱动端通过卡扣结构与所述螺旋形导向推杆302的一端固定连接。当然,在本实施例中,也可采用螺栓方式固定。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在出货通道201的出货口与箱体1的侧壁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即出货通道201的出货口处于悬空,而通过电机301推送出来的货物,则可直接掉落,实现货物的出货。

如图1所示,下面给出货物放置板202如何固定在箱体1内:

所述货物放置板202通过立板4固定在所述箱体1内,且所述立板4位于所述出货通道201远离出货口的一端。

在本实施例中,立板4固定在箱体1的内侧壁上,而货物放置板202则固定在立板4上,进而实现货物放置板202的固定。

在本实施例,货物放置板202远离出货口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立板4,且举例货物放置板202与立板4、立板4与箱体1的内侧壁均采用螺栓方式固定连接。

在上述方案进行优化的是:

所述隔板203至少设有2个,2个隔板203形成3条所述出货通道201。

所述储货框2沿高度方向依次设有多个,且位于最下方的储货框2的底部固定有竖板5,所述箱体1靠近出货通道201出口端的内侧壁与所述竖板5之间形成掉货通道。

所述掉货通道内设有照明灯6,所述照明灯6固定在位于最下方的储货框2的底部。

通过上述设计,设置多个储货框2以及多个隔板203,可增加货物的存储数量,也可在每个储货框2中存储不同种类的货物,增加自动售卖机内货物的多样性,满足不同用户的购买需求。

同时,箱体1靠近出货通道201出口端的内侧壁与竖板5之间形成掉货通道,当螺旋形导向推杆302在电机301的驱动下,将货物推出出货口后,即可通过掉货通道掉落在箱体1的底部,而在本实施例中,可在箱体1的正视面上,开设对应的取货口,便于用户拿取货物。

在本实施例中,设置照明灯6,可在取货时,为用户提供照明,提高使用的便捷性。

综上所述,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自动售卖机出货装置,具有如下技术效果: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出货装置结构简单,仅使用电机和螺旋形导向推杆就可完成货物的出货,相比于传统结构复杂的出货装置,不仅降低了设备的故障率,提高了工作的可靠性,还便于后期维护,减少了维护成本。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可选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界定范围内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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