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耳机的行车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379547发布日期:2020-07-07 14:09阅读:881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耳机的行车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行车记录仪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有耳机的行车记录仪。



背景技术:

为避免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期间不允许手持手机进行接听或者拨打电话,因此许多车内安装蓝牙模块与手机连接,通过车载音响来接听电话,但车载音响是外音播放,在接听电话时不具有隐秘性,为保持接听电话的私密性,机动车驾驶员会使用蓝牙耳机与手机连接,但蓝牙耳机体积较小,使用时需要寻找,不便于对蓝牙耳机进行取放,取放蓝牙耳机时容易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在驾驶机动车时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此,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有耳机的行车记录仪,在行车记录仪上安装耳机,因为行车记录仪安装在前挡风玻璃上,便于使用者对耳机取放。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有耳机的行车记录仪,前壳、后壳、电性组件以及摄像头,所述电性组件设置在所述前壳与所述后壳连接形成的壳体内,所述摄像头固定在所述前壳上,并与所述电性组件电性连接,所述后壳上设置有第一耳机槽以及第二耳机槽,所述第一耳机槽和所述第二耳机槽分别与所述摄像头相对设置,所述第一耳机槽内可分离设置有第一耳机,所述第二耳机槽内可分离的设置有第二耳机,所述电性组件分别与所述第一耳机以及所述第二耳机电连接,用于为所述第一耳机和所述第二耳机充电。

进一步的,所述前壳上设置有若干个第一卡扣,所述后壳上设置有若干个与所述第一卡扣相配合的第一卡槽,所述前壳通过所述第一卡扣与所述后壳上的所述第一卡槽卡接。

进一步的,所述前壳的两侧边分别向外延伸形成侧边板,所述后壳上设置有与所述侧边板相配合的侧边槽,所述侧边板上设置有第二卡扣,所述侧边槽内设置有与所述第二卡扣相配合的第二卡槽,所述第二卡扣与所述第二卡槽卡接。

进一步的,所述电性组件包括pcb板以及充电探针,所述第一耳机槽和所述第二耳机槽的内部均设置有通孔,所述充电探针的一端与所述pcb板电连接,另一端通过所述通孔伸进所述第一耳机槽内与所述第一耳机电连接或者伸进所述第二耳机槽内与所述第二耳机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充电探针通过金属安装板与所述后壳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耳机内部与所述第二耳机内部均设置有磁铁,所述磁铁吸附所述金属安装板,将所述第一耳机固定在所述第一耳机槽内以及将所述第二耳机固定在所述第二耳机槽内。

进一步的,所述pcb板上电连接有开关模块,所述开关模块通过安装支架与所述前壳固定连接,所述前壳上设置有按钮开关,所述按钮开关的一端抵持所述开关模块,另一端穿过所述前壳的一侧边。

进一步的,所述安装支架上连接有喇叭,所述喇叭与所述pcb板电连接,所述前壳上设置有与所述喇叭相对应的喇叭孔。

进一步的,所述前壳上设置有散热孔。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是:

在后壳上设置有第一耳机槽和第二耳机槽,分别用于收纳第一耳机和第二耳机,因为所述第一耳机槽和所述第二耳机槽分别与所述摄像头相对设置,进而能够使得驾驶员方便取放所述第一耳机和第二耳机,避免驾驶员因取放耳机不方便而分散注意力,造成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图1为行车记录仪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行车记录仪的分解图;

图3为前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后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后壳的主视图;

图6为第一耳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充电探针和金属安装板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注说明

100、行车记录仪;10、前壳;11、第一卡扣;12、侧边板;13、第二卡扣;14、安装孔;15、喇叭孔;16、电源接口;17、散热孔;20、后壳;21、第一卡槽;22、侧边槽;23、第二卡槽;24、第一耳机槽;241、通孔;25、第二耳机槽;30、摄像头;40、电性组件;41、pcb板;42、充电探针;43、金属安装板;44、开关模块;45、安装支架;46、按钮开关;47、喇叭;48、电源接头;50、第一耳机;51、电性元件;60、第二耳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组件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组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还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有耳机的行车记录仪100,包括前壳10、后壳20、摄像头30以及电性组件40,所述电性组件40设置在所述前壳10与所述后壳20连接形成的壳体内,所述摄像头30与所述前壳10固定连接,并通过所述前壳10与汽车的前挡风玻璃连接,所述摄像头30与所述电性组件40电性连接。

如图3和图4所示,所述前壳10与所述后壳20相互卡接。所述前壳10靠近所述后壳20的一侧设置有若干个第一卡扣11,所述后壳20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卡扣11相配合的第一卡槽21,所述第一卡扣11与所述第一卡槽21相互卡接,进而将所述前壳10与所述后壳20卡接在一起。所述前壳10的两侧边向外延伸形成侧边板12,所述后壳20的侧边上设置有与所述侧边板12相配合的侧边槽13,当所述前壳10与所述后壳20卡接时,所述侧边板12伸进所述侧边槽22中。所述侧边板12上设置有第二卡扣13,所述侧边槽22内设置有与所述第二卡扣13相配合的第二卡槽23,所述第二卡扣13与所述第二卡槽23相互卡接,进而将所述前壳10与所述后壳20连接在一起。

所述前壳10上设置有安装孔14,所述摄像头30的一端与所述电性组件40电连接,另一端通过所述安装孔14伸出所述前壳10,用于拍摄行车影像。所述前壳10上连接有螺母座,所述螺母座通过连接件与汽车的前挡风玻璃连接,进而将所述行车记录仪固定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

如图2所示,所述后壳20上设置有第一耳机槽24和第二耳机槽25,所述第一耳机槽24以及所述第二耳机槽25分别与所述摄像头30相对设置,所述第一耳机槽24内可分离的收纳有第一耳机50,所述第二耳机槽25内可分离收纳有第二耳机60,进而使得所述第一耳机50与所述第二耳机60位于靠近驾驶员的位置处,使得驾驶员方便取放所述第一耳机50和所述第二耳机6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耳机50和所述第二耳机60为tws耳机。

请结合图2参看图5和图6,所述电性组件40包括pcb板41以及充电探针42,所述pcb板41与所述前壳10固定连接,所述充电探针42的一端连接有充电模块,并且通过所述充电模块与所述pcb板41电性连接。所述第一耳机槽24内和所述第二耳机槽25内均设置有通孔241,所述充电探针42的一端与所述pcb板41电连接,另一端穿过所述通孔241并伸进所述第一耳机槽24内或者伸进所述第二耳机槽25内,所述第一耳机50与所述第二耳机60上均设置有与所述充电探针42相对应的电性元件51,所述第一耳机内50的电源组件和所述第二耳机60内的电源组件分别通过电性元件51与相对应的所述充电探针42电性连接,进而使得所述pcb板41与所述第一耳机50以及所述第二耳机60电连接,为所述第一耳机50和所述第二耳机60进行充电。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耳机槽24内通孔241的数量和所述第二耳机槽25内通孔241的数量分别为两个,两个所述通孔241对应两个充电探针42。

请继续参看图7,所述充电探针42通过金属安装板43与所述后壳20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耳机50的内部和所述第二耳机60的内部均设置有磁铁,当所述第一耳机50收纳进所述第一耳机槽24中时以及所述第二耳机60收纳进所述第二耳机槽25中时,所述磁铁吸附所述金属安装板43,进而将所述第一耳机50固定在所述第一耳机槽24内以及将所述第二耳机60固定在所述第二耳机槽25中。并且采用磁铁吸附的方式对第一耳机50和第二耳机60进行固定,便于驾驶员对耳机进行取放。

请返回参看图2和图3,所述电性组件40还包括开关模块44,所述开关模块44通过安装支架45与所述前壳10固定连接,并且与所述pcb板41电连接,所述前壳20上连接有按钮开关46,所述按钮开关46的一端抵持所述开关模块44,另一端伸出所述前壳10的一侧边。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电性组件40还包括喇叭47,所述喇叭47固定在所述安装支架45上,并且与所述pcb板41电性连接,所述前壳10上设置有与所述喇叭47相对应的喇叭孔15。

所述pcb板41上连接有电源接头48,所述前壳10上设置有与所述电源接头48相对应的电源接口16,外部电源线的一端与汽车电源电连接,另一端穿过所述电源接口16与所述电源接头48电性连接,进而为所述行车记录仪提供电能。

所述前壳10上设置有散热孔17,用于为所述电性组件40进行散热。

本实用新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广义的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能够设为多种实施方式和变形,上述的实施方式用于说明实用新型,但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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