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26705632发布日期:2021-09-18 03:50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一种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一种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及系统
技术领域
1.本技术涉及大数据平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2.目前,常见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扫码支付方式为:位于车辆内的驾驶员在手机中查找支付app,并输入密码或指纹等验证信息启动支付app,并打开该支付app中的付款码,然后下降车窗玻璃并握持手机将手机伸出车窗,以使人工收费通道上的扫码终端机通过摄像头对该付款码进行扫描以完成通行费收费。
3.在实践中发现,上述高速公路收费站扫码支付方式依赖于驾驶员的手机,在驾驶员忘记携带手机的情况下,就无法进行扫码支付。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克服上述技术缺陷,本技术实施例公开了一种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及系统。
5.本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公开一种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第一智能眼镜佩戴于第一车辆的驾驶员,所述第一智能眼镜与所述第一车辆保持通信连接,所述方法包括: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对所述第一车辆的驾驶员出示的目标证件进行拍照,获得目标证件图像;以及,从所述目标证件图像中获取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作为证件信息;以及,将所述证件信息传输给所述第一车辆;所述第一车辆获取所述证件信息,并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上报第一交互信息,所述第一交互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证件信息;所述大数据平台查询是否存储有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若存储有,通过5g网络向所述第一车辆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一车辆向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当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投射在靠近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人工收费通道上的扫码终端机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某一侧车窗玻璃上时,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摄像机扫描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执行针对所述第一车辆的通行费收费。
6.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中,第一智能车钥匙作为所述第一车辆配置的智能车钥匙,所述第一车辆为一键启动车辆,所述第一交互信息还包括第一图形轨迹,则所述第一车辆获取所述证件信息之后,以及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上报第一交互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第一车辆在指定时长内利用uwb技术检测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出的图形轨迹作为所述第一图形轨迹;所述大数据平台查询出存储有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
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大数据平台校验所述第一图形轨迹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是否相同,若是,执行所述的通过5g网络向所述第一车辆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的步骤。
7.作为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第一交互信息还包括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出所述第一图形轨迹的过程中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一直保持不变的第一朝向;所述大数据平台校验出所述第一图形轨迹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相同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大数据平台校验所述第一朝向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智能车钥匙划动朝向是否相同,若相同,执行所述的通过5g网络向所述第一车辆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的步骤。
8.作为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第一车辆是某一车队中起领航及缴费作用的头车,并且所述第一车辆设置有代缴费清单及车辆排序清单,所述代缴费清单包括所述车队中除所述第一车辆之外的其余全部或部分需要代缴费的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所述车辆排序清单包括所述车队中的每一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与所述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的对应关系,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第一车辆确定出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时的时间点;以及,确定出以所述时间点为起始时间点及以某一预设时长为有效时长的预设有效时段;所述第一车辆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发送针对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的配置信息,所述配置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智能车钥匙划动朝向、所述代缴费清单、所述车辆排序清单及所述预设有效时段;所述大数据平台将所述配置信息配置给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第二车辆利用uwb技术检测第二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二车辆内划出的图形轨迹作为第二图形轨迹;所述第二车辆是所述车队中除所述第一车辆之外的任一车辆;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作为所述第二车辆配置的智能车钥匙,所述第二车辆为一键启动新能源车辆;所述第二车辆向所述大数据平台发送第二交互信息,所述第二交互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第二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所述第二图形轨迹以及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二车辆内划出所述第二图形轨迹的过程中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一直保持不变的第二朝向;所述大数据平台收到所述第二交互信息之后,判断所述第二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是否位于所述代缴费清单中,若是,校验所述第二图形轨迹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是否相同,若是,校验所述第二朝向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智能车钥匙划动朝向是否相同,若是,根据所述第二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从所述车辆排序清单中确定出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所述大数据平台判断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序号,若否,将所述预设有效时段作为有效目标时段;
所述大数据平台判断收到所述第二交互信息的时间点是否位于所述有效目标时段内,若是,向所述第二车辆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二车辆收到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之后,向第二智能眼镜发送所述第二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二智能眼镜佩戴于所述第二车辆的驾驶员,所述第二智能眼镜与所述第二车辆保持通信连接;所述第二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当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投射在靠近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所述第二车辆的某一侧车窗玻璃上时,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摄像机扫描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执行针对所述第二车辆的通行费收费。
9.作为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大数据平台在判断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大于或等于所述预设序号时,计算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与所述第一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的差值的绝对值;所述大数据平台获得时段增量,所述时段增量成正比于所述绝对值;所述大数据平台控制所述预设有效时段延长所述时段增量,以获得有效目标时段,并执行所述的判断收到所述第二交互信息的时间点是否位于所述有效目标时段内的步骤。
10.本技术实施例第二方面公开一种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系统,至少包括第一智能眼镜、第一车辆以及大数据平台,所述第一智能眼镜佩戴于所述第一车辆的驾驶员,所述第一智能眼镜与所述第一车辆保持通信连接,其中:所述第一智能眼镜,用于对所述第一车辆的驾驶员出示的目标证件进行拍照,获得目标证件图像;以及,从所述目标证件图像中获取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作为证件信息;以及,将所述证件信息传输给所述第一车辆;所述第一车辆,用于获取所述证件信息,并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上报第一交互信息,所述第一交互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证件信息;所述大数据平台,用于查询是否存储有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若存储有,通过5g网络向所述第一车辆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一车辆,还用于向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一智能眼镜,还用于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当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投射在靠近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人工收费通道上的扫码终端机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某一侧车窗玻璃上时,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摄像机扫描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执行针对所述第一车辆的通行费收费。
11.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技术实施例第二方面中,所述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系统还包括第一智能车钥匙,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作为所述第一车辆配置的智能车钥匙,所述第一车辆为一键启动车辆,所述第一交互信息还包括第一图形轨迹,则:所述第一车辆,还用于在获取所述证件信息之后,以及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上报第一交互信息之前,在指定时长内利用uwb技术检测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出的图形轨迹作为所述第一图形轨迹;所述大数据平台,还用于在查询出存储有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的
授权付款之后,校验所述第一图形轨迹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是否相同,若是,执行所述的通过5g网络向所述第一车辆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的步骤。
12.作为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技术实施例第二方面中,所述第一交互信息还包括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出所述第一图形轨迹的过程中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一直保持不变的第一朝向;则:所述第一车辆,还用于在校验出所述第一图形轨迹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相同之后,校验所述第一朝向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智能车钥匙划动朝向是否相同,若相同,执行所述的通过5g网络向所述第一车辆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的步骤。
13.作为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技术实施例第二方面中,所述第一车辆是某一车队中起领航及缴费作用的头车,并且所述第一车辆设置有代缴费清单及车辆排序清单,所述代缴费清单包括所述车队中除所述第一车辆之外的其余全部或部分需要代缴费的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所述车辆排序清单包括所述车队中的每一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与所述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的对应关系,则:所述第一车辆,还用于在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之后,确定出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时的时间点;以及,确定出以所述时间点为起始时间点及以某一预设时长为有效时长的预设有效时段;所述第一车辆,还用于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发送针对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的配置信息,所述配置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智能车钥匙划动朝向、所述代缴费清单、所述车辆排序清单及所述预设有效时段;所述大数据平台,还用于将所述配置信息配置给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所述交互系统还包括第二车辆、第二智能车钥匙以及第二智能眼镜,所述第二车辆是所述车队中除所述第一车辆之外的任一车辆;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作为所述第二车辆配置的智能车钥匙,所述第二车辆为一键启动新能源车辆;所述第二智能眼镜佩戴于所述第二车辆的驾驶员,所述第二智能眼镜与所述第二车辆保持通信连接;其中:所述第二车辆,用于利用uwb技术检测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二车辆内划出的图形轨迹作为第二图形轨迹;所述第二车辆,还用于向所述大数据平台发送第二交互信息,所述第二交互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第二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所述第二图形轨迹以及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出所述第二图形轨迹的过程中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一直保持不变的第二朝向;所述大数据平台,还用于收到所述第二交互信息之后,判断所述第二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是否位于所述代缴费清单中,若是,校验所述第二图形轨迹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是否相同,若是,校验所述第二朝向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智能车钥匙划动朝向是否相同,若是,根据所述第二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从
所述车辆排序清单中确定出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所述大数据平台,还用于判断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序号,若否,将所述预设有效时段作为有效目标时段;所述大数据平台,还用于判断收到所述第二交互信息的时间点是否位于所述有效目标时段内,若是,向所述第二车辆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二车辆,还用于在收到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之后,向所述第二智能眼镜发送所述第二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二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当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投射在靠近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所述第二车辆的某一侧车窗玻璃上时,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摄像机扫描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执行针对所述第二车辆的通行费收费。
14.作为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本技术实施例第二方面中:所述大数据平台,还用于在判断出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大于或等于所述预设序号时,计算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与所述第一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的差值的绝对值;所述大数据平台,还用于获得时段增量,所述时段增量成正比于所述绝对值;所述大数据平台,还用于控制所述预设有效时段延长所述时段增量,以获得有效目标时段,并执行所述的判断收到所述第二交互信息的时间点是否位于所述有效目标时段内的步骤。
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实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技术实施例中,可以省去车辆内的驾驶员在手机中查找支付app,并输入密码或指纹等验证信息启动支付app,并打开该支付app中的付款码,从而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的人工收费通道的收费效率,避免造成人工收费通道拥堵。此外,本技术实施例能够在免降车窗玻璃的情况下实现扫码收费,避免雨雪、灰尘等飘进车内,有利于车内卫生;而且,本技术实施例无需驾驶员的手机参与,从而不依赖于驾驶员是否携带手机或者手机是否有电。
附图说明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7.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公开的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的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公开的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的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公开的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的第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公开的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系统的架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19.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的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20.本技术实施例公开了一种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及系统,以下进行结合附图进行详细描述。
21.请参阅图1,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公开的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的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在第一实施例中,第一智能眼镜佩戴于第一车辆的驾驶员,所述第一智能眼镜与所述第一车辆保持通信连接。如图1所示,所述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101、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对所述第一车辆的驾驶员出示的目标证件进行拍照,获得目标证件图像;以及,从所述目标证件图像中获取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作为证件信息;以及,将所述证件信息传输给所述第一车辆。
22.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可以通过所述第一智能眼镜的镜框前侧设置的拍摄模组检测所述第一车辆是否即将到达所述第一车辆设定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若是,通过语音方式向所述第一车辆的驾驶员输出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即将到达所述第一车辆设定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请出示目标证件进行拍照。
23.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可以通过所述第一智能眼镜的镜框前侧设置的拍摄模组拍摄所述第一车辆的前方图像,并对所述前方图像进行去雾化处理,获得目标去雾化图像;以及,根据所述目标去雾化图像识别所述第一车辆是否即将到达所述第一车辆设定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若是,执行所述的通过语音方式向所述第一车辆的驾驶员输出提示信息的步骤。
24.举例来说,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对所述前方图像进行去雾化处理,获得去雾化图像,可以包括:在所述前方图像中的灰度均值与灰度最大值的比值小于等于预设值时,将所述前方图像划分成至少两个子区域图像;获取所述至少两个子区域图像中每个子区域图像灰度均值与灰度标准差值之间的差值s;对比所述至少两个子区域图像分别对应的差值s,得到最大差值,并获取所述最大差值对应的子区域图像;在所述最大差值对应的子区域图像中的像素值小于预设像素值时,将所述最大差值对应的子区域图像中的灰度均值确定为所述前方图像对应的大气光值(也被称作大气光值估计);根据所述前方图像和所述大气光值,得到第一透射率图像;利用多尺度视网膜增算得到所述前方图像中的红色r通道图像、绿色g通道图像和蓝色b通道图像;将所述r通道图像、所述g通道图像和所述b通道图像进行灰度处理并合并,得到第二透射率图像;
通过预设图像融合算法将所述第一透射率图像和所述第二透射率图像进行融合,得到第一去雾图像,将所述第一去雾图像的rgb色彩空间经过色调饱和度亮度his色彩空间的通道处理后转换成新的rgb色彩空间,得到目标去雾图像。
25.其中,实施上述实施方式,可以提高对前方图像的去雾精度,从而可以提高最终得到的目标去雾图像的清晰度,进而使得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可以准确的检测出所述第一车辆是否即将到达所述第一车辆设定的高速公路收费站。
26.可选的,所述第一智能眼镜从所述目标证件图像中获取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作为证件信息,包括:所述第一智能眼镜根据所述目标证件图像,确定出所述目标证件的证件种类;所述第一智能眼镜根据所述证件种类,确定所述证件种类对应的信息采集模板;其中,所述信息采集模板用于记录所述证件种类对应的关键区域;所述第一智能眼镜根据所述信息采集模板,从所述目标证件图像中的所述证件种类对应的关键区域内获取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作为证件信息。
27.示例性的,所述目标证件的证件种类为身份证时,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
28.又示例性的,所述目标证件的证件种类为驾驶证时,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住址、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以及有效期限。
29.又示例性的,所述目标证件的证件种类为行驶证时,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包括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所有人、住址、使用性质、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以及注册日期和发证日期。
30.102、所述第一车辆获取所述证件信息,并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上报第一交互信息,所述第一交互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证件信息。
31.103、所述大数据平台查询是否存储有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若存储有,通过5g网络向所述第一车辆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
32.其中,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如授权付款二维码)可以包括所述第一车辆的免密支付的授权付款帐号。
33.104、所述第一车辆向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
34.105、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当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投射在靠近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人工收费通道上的扫码终端机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某一侧车窗玻璃上时,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摄像机扫描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执行针对所述第一车辆的通行费收费。
35.示例性的,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可以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以红蓝光快速闪动的led 灯光形成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其中,红光代表二进制里的 0,蓝光代表 1,就这样循环往复。红蓝光快速闪动的led 灯光闪动速度很快,人眼是看不出差异的,但是所述扫码终端机通过摄像机却可以读取这种代码。
36.可见,实施图1所描述的交互方法可以省去车辆内的驾驶员在手机中查找支付app,并输入密码或指纹等验证信息启动支付app,并打开该支付app中的付款码,从而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的人工收费通道的收费效率,避免造成人工收费通道拥堵。此外,实施图1所描述的交互方法能够在免降车窗玻璃的情况下实现扫码收费,避免雨雪、灰尘等飘进车
内,有利于车内卫生;而且,实施图1所描述的交互方法无需驾驶员的手机参与,从而不依赖于驾驶员是否携带手机或者手机是否有电。
37.请参阅图2,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公开的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的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在第一实施例中,第一智能眼镜佩戴于第一车辆的驾驶员,所述第一智能眼镜与所述第一车辆保持通信连接;以及,第一智能车钥匙作为所述第一车辆配置的智能车钥匙,所述第一车辆为一键启动车辆。如图2所示,所述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201、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对所述第一车辆的驾驶员出示的目标证件进行拍照,获得目标证件图像;以及,从所述目标证件图像中获取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作为证件信息;以及,将所述证件信息传输给所述第一车辆。
38.202、所述第一车辆获取所述证件信息,并在指定时长内利用uwb技术检测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出的图形轨迹作为所述第一图形轨迹;以及,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上报第一交互信息,所述第一交互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证件信息和所述第一图形轨迹。
39.本技术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车辆和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均内置有uwb天线,所述第一车辆可以在指定时长(如15秒内)利用uwb技术对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进行定位,获得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动时的定位数据;以及,根据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动时的定位数据,生成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出的图形轨迹作为第一图形轨迹。
40.其中,uwb技术的特点就是定位速度非常快、定位精度高以及传输信号带宽大等,所述第一车辆可以利用uwb技术(主要设备是uwb天线)快速、精确的对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进行定位,从而快速、精确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出的第一图形轨迹。
41.203、所述大数据平台查询是否存储有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若存储有,执行步骤204;若不存在,结束本流程。
42.204、所述大数据平台校验所述第一图形轨迹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是否相同,若是,执行步骤205

步骤207;若不相同,结束本流程。
43.205、所述大数据平台通过5g网络向所述第一车辆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
44.206、所述第一车辆向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
45.207、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当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投射在靠近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人工收费通道上的扫码终端机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某一侧车窗玻璃上时,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摄像机扫描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执行针对所述第一车辆的通行费收费。
46.可见,实施图2所描述的交互方法可以省去车辆内的驾驶员在手机中查找支付app,并输入密码或指纹等验证信息启动支付app,并打开该支付app中的付款码,从而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的人工收费通道的收费效率,避免造成人工收费通道拥堵。此外,实施图2所描述的交互方法能够在免降车窗玻璃的情况下实现扫码收费,避免雨雪、灰尘等飘进车内,有利于车内卫生;而且,实施图2所描述的交互方法无需驾驶员的手机参与,从而不依赖于驾驶员是否携带手机或者手机是否有电。
47.请参阅图3,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公开的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的第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在第一实施例中,第一智能眼镜佩戴于第一车辆的驾驶员,所述第一智能眼镜与所述第一车辆保持通信连接;以及,第一智能车钥匙作为所述第一车辆配置的智能车钥匙,所述第一车辆为一键启动车辆。如图3所示,所述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301、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对所述第一车辆的驾驶员出示的目标证件进行拍照,获得目标证件图像;以及,从所述目标证件图像中获取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作为证件信息;以及,将所述证件信息传输给所述第一车辆。
48.302、所述第一车辆获取所述证件信息,并在指定时长内利用uwb技术检测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出的图形轨迹作为所述第一图形轨迹;以及,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上报第一交互信息,所述第一交互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证件信息、所述第一图形轨迹以及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出所述第一图形轨迹的过程中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一直保持不变的第一朝向。
49.示例性的,所述第一朝向可以为北偏东30
°

50.303、所述大数据平台查询是否存储有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若存储有,执行步骤304;若不存在,结束本流程。
51.304、所述大数据平台校验所述第一图形轨迹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是否相同,若是,执行步骤305;若不相同,结束本流程。
52.示例性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可以为8字形轨迹、圆形轨迹、三角形或方形轨迹等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的组合,本技术实施例不作限定。
53.305、所述大数据平台校验所述第一朝向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智能车钥匙划动朝向是否相同,若相同,执行步骤306

步骤308;若不相同,结束本流程。
54.306、所述大数据平台通过5g网络向所述第一车辆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
55.307、所述第一车辆向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
56.308、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当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投射在靠近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人工收费通道上的扫码终端机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某一侧车窗玻璃上时,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摄像机扫描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执行针对所述第一车辆的通行费收费。
57.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图3所描述的交互方法中,所述第一车辆是某一车队中起领航及缴费作用的头车,并且所述第一车辆设置有代缴费清单及车辆排序清单,所述代缴费清单包括所述车队中除所述第一车辆之外的其余全部或部分需要代缴费的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所述车辆排序清单包括所述车队中的每一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与所述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的对应关系,所述车队中的各辆车辆的排序序号依次为1,2,
……
,m(m大于等于2);其中,所述第一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为1。在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步骤a1、所述第一车辆确定出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时的时间点;以及,确定出以所述时间点为起始时间点及以某一预设时
长为有效时长的预设有效时段。
58.举例来说,若所述第一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时的时间点为08(时):31(分):32(秒),并且预设的某一预设时长为3分钟,则可以确定出以所述时间点为起始时间点及以所述某一预设时长为有效时长的预设有效时段为:08(时):31(分):32(秒)—08(时):34(分):32(秒)。
59.步骤a2、所述第一车辆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发送针对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的配置信息,所述配置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智能车钥匙划动朝向、所述代缴费清单、所述车辆排序清单及所述预设有效时段。
60.步骤a3、所述大数据平台将所述配置信息配置给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
61.步骤a4、第二车辆利用uwb技术检测第二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二车辆内划出的图形轨迹作为第二图形轨迹;所述第二车辆是所述车队中除所述第一车辆之外的任一车辆;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作为所述第二车辆配置的智能车钥匙,所述第二车辆为一键启动新能源车辆。
62.其中,第二车辆利用uwb技术检测第二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二车辆内划出的图形轨迹作为第二图形轨迹的方式与第一车辆利用uwb技术检测第一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一车辆内划出的第一图形轨迹相同,此处不作赘述。
63.步骤a5、所述第二车辆向所述大数据平台发送第二交互信息,所述第二交互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第二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所述第二图形轨迹以及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在所述第二车辆内划出所述第二图形轨迹的过程中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一直保持不变的第二朝向。
64.示例性的,所述第二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可以是所述第二车辆的发动机号码,或者,可以是所述第二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
65.步骤a6、所述大数据平台收到所述第二交互信息之后,判断所述第二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是否位于所述代缴费清单中,若是,校验所述第二图形轨迹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是否相同,若是,校验所述第二朝向与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智能车钥匙划动朝向是否相同,若是,根据所述第二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从所述车辆排序清单中确定出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
66.步骤a7、所述大数据平台判断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序号,若否,将所述预设有效时段作为有效目标时段。
67.步骤a8、所述大数据平台判断收到所述第二交互信息的时间点是否位于所述有效目标时段内,若是,向所述第二车辆发送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
68.步骤a9、所述第二车辆收到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之后,向第二智能眼镜发送所述第二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二智能眼镜佩戴于所述第二车辆的驾驶员,所述第二智能眼镜与所述第二车辆保持通信连接。
69.步骤a10、所述第二智能眼镜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当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投射在靠近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所述第二车辆的某一侧车窗玻璃上时,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摄像机扫描所述第一车辆的授权付款码执行针对所述第二车
辆的通行费收费。
70.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大数据平台在判断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大于或等于所述预设序号时,计算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与所述第一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的差值的绝对值;所述大数据平台获得时段增量,所述时段增量成正比于所述绝对值;所述大数据平台控制所述预设有效时段延长所述时段增量,以获得有效目标时段,并执行所述的判断收到所述第二交互信息的时间点是否位于所述有效目标时段内的步骤。
71.举例来说,所述预设有效时段为: 08(时):31(分):32(秒)—08(时):34(分):32(秒),并且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为7,且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7大于预设序号5,所述车辆云平台可以计算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7与所述第一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1的差值的绝对值6;以及,将绝对值6乘以10秒获得时段增量1分钟(即60秒),并控制所述预设有效时段延长所述时段增量1分钟(即60秒),以获得有效目标时段为08(时):31(分):32(秒)—08(时):35(分):32(秒)。
72.又举例来说,所述预设有效时段为: 08(时):31(分):32(秒)—08(时):34(分):32(秒),并且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为13,且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13大于预设序号5,所述车辆云平台可以计算所述第二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13与所述第一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1的差值的绝对值12;以及,将绝对值12乘以10秒获得时段增量2分钟(即120秒),并控制所述预设有效时段延长所述时段增量2分钟(即120秒),以获得有效目标时段为08(时):31(分):32(秒)—08(时):36(分):32(秒)。
73.可见,实施图3所描述的交互方法可以省去车辆内的驾驶员在手机中查找支付app,并输入密码或指纹等验证信息启动支付app,并打开该支付app中的付款码,从而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的人工收费通道的收费效率,避免造成人工收费通道拥堵。此外,实施图3所描述的交互方法能够在免降车窗玻璃的情况下实现扫码收费,避免雨雪、灰尘等飘进车内,有利于车内卫生;而且,实施图3所描述的交互方法无需驾驶员的手机参与,从而不依赖于驾驶员是否携带手机或者手机是否有电。
74.请参阅图4,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公开的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系统的架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所述互动系统至少包括第一智能眼镜401、第一车辆402以及大数据平台403,所述第一智能眼镜401佩戴于所述第一车辆402的驾驶员,所述第一智能眼镜401与所述第一车辆402保持通信连接,其中:所述第一智能眼镜401,用于对所述第一车辆402的驾驶员出示的目标证件进行拍照,获得目标证件图像;以及,从所述目标证件图像中获取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作为证件信息;以及,将所述证件信息传输给所述第一车辆402;所述第一车辆402,用于获取所述证件信息,并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403上报第一交互信息,所述第一交互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证件信息;所述大数据平台403,用于查询是否存储有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若存储有,通过5g网络向所述第一车辆402发送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一车辆402,还用于向所述第一智能眼镜401发送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一智能眼镜401,还用于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
款码;当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投射在靠近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人工收费通道上的扫码终端机的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某一侧车窗玻璃上时(其中,所述第一车辆402的驾驶员可以调整头部朝向,使所述第一智能眼镜401投射的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可以在靠近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人工收费通道上的扫码终端机的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某一侧车窗玻璃上呈现),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摄像机扫描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执行针对所述第一车辆402的通行费收费。
75.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智能眼镜401从所述目标证件图像中获取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作为证件信息的方式具体为:所述第一智能眼镜401根据所述目标证件图像,确定出所述目标证件的证件种类;所述第一智能眼镜401根据所述证件种类,确定所述证件种类对应的信息采集模板;其中,所述信息采集模板用于记录所述证件种类对应的关键区域;所述第一智能眼镜401根据所述信息采集模板,从所述目标证件图像中的所述证件种类对应的关键区域内获取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作为证件信息。
76.示例性的,所述目标证件的证件种类为身份证时,所述目标证件的关键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
77.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图4所示的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系统还包括第一智能车钥匙404,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404作为所述第一车辆402配置的智能车钥匙,所述第一车辆402为一键启动车辆,所述第一交互信息还包括第一图形轨迹,则:所述第一车辆402,还用于在获取所述证件信息之后,以及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403上报第一交互信息之前,在指定时长内利用uwb技术检测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404在所述第一车辆402内划出的图形轨迹作为所述第一图形轨迹;所述大数据平台403,还用于在查询出存储有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之后,校验所述第一图形轨迹与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是否相同,若是,执行所述的通过5g网络向所述第一车辆402发送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的步骤。
78.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交互信息还包括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404在所述第一车辆402内划出所述第一图形轨迹的过程中所述第一智能车钥匙404一直保持不变的第一朝向;则:所述大数据平台403,还用于在校验出所述第一图形轨迹与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相同之后,校验所述第一朝向与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智能车钥匙划动朝向是否相同,若相同,执行所述的通过5g网络向所述第一车辆402发送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的步骤。
79.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车辆402是某一车队中起领航及缴费作用的头车,并且所述第一车辆402设置有代缴费清单及车辆排序清单,所述代缴费清单包括所述车队中除所述第一车辆之外的其余全部或部分需要代缴费的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所述车辆排序清单包括所述车队中的每一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与所述车辆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的对应关系,则:所述第一车辆402,还用于在所述第一智能眼镜401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之后,确定出所述第一智能眼镜401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
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时的时间点;以及,确定出以所述时间点为起始时间点及以某一预设时长为有效时长的预设有效时段;所述第一车辆402,还用于通过5g网络向所述大数据平台403发送针对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的配置信息,所述配置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智能车钥匙划动朝向、所述代缴费清单、所述车辆排序清单及所述预设有效时段;所述大数据平台403,还用于将所述配置信息配置给与所述证件信息关联的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所述交互系统还包括第二车辆405、第二智能车钥匙406以及第二智能眼镜407,所述第二车辆405是所述车队中除所述第一车辆之外的任一车辆;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406作为所述第二车辆405配置的智能车钥匙,所述第二车辆405为一键启动新能源车辆;所述第二智能眼镜407佩戴于所述第二车辆405的驾驶员,所述第二智能眼镜407与所述第二车辆405保持通信连接;其中:所述第二车辆405,用于利用uwb技术检测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406在所述第二车辆405内划出的图形轨迹作为第二图形轨迹;所述第二车辆405,还用于向所述大数据平台403发送第二交互信息,所述第二交互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第二车辆405的唯一身份标识、所述第二图形轨迹以及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406在所述第二车辆405内划出所述第二图形轨迹的过程中所述第二智能车钥匙406一直保持不变的第二朝向;所述大数据平台403,还用于收到所述第二交互信息之后,判断所述第二车辆405的唯一身份标识是否位于所述代缴费清单中,若是,校验所述第二图形轨迹与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合法图形轨迹是否相同,若是,校验所述第二朝向与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配置的智能车钥匙划动朝向是否相同,若是,根据所述第二车辆405的唯一身份标识,从所述车辆排序清单中确定出所述第二车辆405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所述大数据平台403,还用于判断所述第二车辆405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序号,若否,将所述预设有效时段作为有效目标时段;所述大数据平台403,还用于判断收到所述第二交互信息的时间点是否位于所述有效目标时段内,若是,向所述第二车辆405发送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二车辆405,还用于在收到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之后,向所述第二智能眼镜407发送所述第二车辆405的授权付款码;所述第二智能眼镜407利用光投射组件投射出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当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投射在靠近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所述第二车辆405的某一侧车窗玻璃上时,所述扫码终端机的摄像机扫描所述第一车辆402的授权付款码执行针对所述第二车辆405的通行费收费。
80.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图4.所示的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系统中:所述大数据平台403,还用于在判断出所述第二车辆405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大于或等于所述预设序号时,计算所述第二车辆405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与所述第一车辆402在所述车队中的排序序号的差值的绝对值;所述大数据平台403,还用于获得时段增量,所述时段增量成正比于所述绝对值;
所述大数据平台403,还用于控制所述预设有效时段延长所述时段增量,以获得有效目标时段,并执行所述的判断收到所述第二交互信息的时间点是否位于所述有效目标时段内的步骤。可见,实施图4所描述的交互系统可以省去车辆内的驾驶员在手机中查找支付app,并输入密码或指纹等验证信息启动支付app,并打开该支付app中的付款码,从而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的人工收费通道的收费效率,避免造成人工收费通道拥堵。此外,实施图4所描述的交互系统能够在免降车窗玻璃的情况下实现扫码收费,避免雨雪、灰尘等飘进车内,有利于车内卫生;而且,实施图4所描述的交互系统无需驾驶员的手机参与,从而不依赖于驾驶员是否携带手机或者手机是否有电。
81.本技术实施例公开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存储计算机程序,其中,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上各方法实施例中的部分或全部步骤。本技术实施例公开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如以上各方法实施例中的部分或全部步骤。
82.本技术实施例公开一种应用发布平台,该应用发布平台用于发布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当上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如以上各方法实施例中的方法的部分或全部步骤。
83.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实施例的各种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该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介质包括只读存储器(rom)、随机存储器(ra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一次可编程只读存储器(otprom)、电子抹除式可复写只读存储器eeprom)、只读光盘(cd

rom)或其他光盘存储器、磁盘存储器、磁带存储器、或者能够用于携带或存储数据的计算机可读的任何其他介质。
84.以上对本技术实施例公开的一种5g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交互方法及系统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技术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技术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合法依据本技术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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