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高速公路防逃费方法_2

文档序号:8260333阅读:来源:国知局
>[0043]步骤S6:工作人员将步骤S3的人脸图像加入逃费黑名单;
[0044]步骤701:将步骤S3的人脸图像与逃费黑名单进行人脸识别比对;
[0045]步骤702:判断该驾乘人员是否在逃费黑名单中,若是,执行步骤S5 ;若否,执行步骤 S703 ;
[0046]步骤S703:根据步骤S3的人脸图像在数据库的人脸图像信息系统中提取该驾乘人员的入口站信息,根据其入口站和出口站计算出应缴纳的通行费;
[0047]步骤S704:根据该驾乘人员所持通行卡计算出应缴纳的通行费;
[0048]步骤S705:把步骤S703和步骤S704所计算出的通行费进行比较,若两个费用不一致,则存在换卡逃费行为,执行步骤S5和S6 ;若两个费用一致,则不存在换卡逃费行为,执行步骤S706 ;
[0049]步骤S706:车辆缴费放行。
[0050]其中,步骤S701-S706为“将步骤S3的人脸图像与数据库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根据比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的具体步骤。
[0051]优选的,为保证人脸图像的采集质量,人像布控终端采用高清摄像枪。
[0052]优选的,步骤S2的人脸图像为系统自动挑选的质量最好的人脸图像,防止人脸图像失真。
[0053]优选的,步骤S702的逃费黑名单为人脸图像信息系统和公安系统的逃费黑名单,全面比对不遗漏。
[0054]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情景举例说明:
[0055]1、黑名单预警:驾乘人员A曾有过逃费行为,已被列入人脸图像信息系统的逃费黑名单。当他行驶到公路出口站正常刷卡缴费时,高清摄像枪对其进行人脸图像抓拍,系统将人脸图像信息传输到数据库,与逃费黑名单进行人脸对比分析,发现他是逃费黑名单的一员,则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提醒收费站工作人员该驾乘人员有异常逃费行为,工作人员可以要求他先结清上一次的通行费。
[0056]2、换卡逃费预警:驾乘人员A在公路入口站Zl取通行卡Cl上高速,在他取卡时高清摄像枪对其进行人脸图像抓拍存储到数据库;驾乘人员B在公路入口站Z2取通行卡C2上高速,在他取卡时高清摄像枪对其进行人脸图像抓拍到数据库。假设A是长途行驶,B是短途行驶,A想长跑短出以达到减少通行费的目的,两人中途换卡,A持通行卡C2在公路出口费站Z3刷卡缴费,高清摄像枪对其再次进行人脸图像抓拍,系统将人脸图像信息传输到数据库分析,发现通过人脸图像计算出的通行费和根据通行卡计算出的通行费不一致,则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提醒收费站工作人员该驾乘人员有异常逃费行为。
[0057]由上述两个例子可以看出:采用本发明提出的方法进出高速公路,可以对历史逃费行为和正在发生的逃费行为进行系统声光报警,提示工作人员,加以警惕,并将确认的逃费司机人脸图像加入“逃费黑名单”。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对受控人员做到提前控制和预警,为高速公路防逃费提供可靠的信息基础,为打击冲卡、恶意逃费行为提供了有效手段。
[0058]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以上技术方案以及构思,做出其他各种相应的改变以及变形,而所有的这些改变和变形都应该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高速公路防逃费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在车辆进入公路入口站取通行卡时采集驾乘人员的人脸图像; (b)获取步骤a所述人脸图像的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建模,并与通行卡关联保存到数据库; (C)在车辆靠近公路出口站时采集驾乘人员的人脸图像; (d)将步骤c所述人脸图像与数据库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根据比对分析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高速公路防逃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d包括以下步骤: (dl)将步骤c所述人脸图像与逃费黑名单进行人脸识别比对,若该驾乘人员在逃费黑名单中,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若该驾乘人员不在逃费黑名单中,执行步骤d2 ; (d2)根据步骤c所述人脸图像在数据库中提取该驾乘人员的入口站信息,根据其入口站和出口站计算出应缴纳的通行费; (d3)根据该驾乘人员所持通行卡计算出应缴纳的通行费; (d4)把步骤d2和步骤d3所计算出的通行费进行比较,若两个费用不一致,则存在换卡逃费行为,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工作人员把步骤c所述人脸图像加入逃费黑名单;若两个费用一致,则不存在换卡逃费行为,车辆缴费放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高速公路防逃费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车辆靠近公路出口站时,判断车辆是否强行冲卡,若是,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工作人员将步骤c所述人脸图像加入逃费黑名单;若否,执行步骤d。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高速公路防逃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图像通过高清摄像枪进行采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高速公路防逃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所述人脸图像为系统自动挑选的质量最好的人脸图像。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高速公路防逃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dl所述逃费黑名单为人脸图像信息系统和公安系统的逃费黑名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安防监控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高速公路防逃费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在车辆进入公路入口站取通行卡时采集驾乘人员的人脸图像;(b)获取步骤a所述人脸图像的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建模,并与通行卡关联保存到数据库;(c)在车辆靠近公路出口站时采集驾乘人员的人脸图像;(d)将步骤c所述人脸图像与数据库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根据比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发明做到提前部署和控制,有利于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了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如交通逃逸,违章冲卡等行为的整治,确保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以及广大民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高速公路通行费损失。
【IPC分类】G06K9-00, G07B15-06, G07C9-00
【公开号】CN104574547
【申请号】CN201510043230
【发明人】李小明, 顾亚红, 陈敬隆
【申请人】广东铂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4月29日
【申请日】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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