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车逃生警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729787阅读:25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公共汽车逃生警报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一种用于公共汽车上的警报器。
背景技术
近年来,公共汽车火灾或翻车事故时有发生。一旦事故发生,乘客就会惊慌失措, 不能采用正确的逃生方法,都想从车门逃生是很困难的,就近打碎玻璃窗逃生却简单易行。 但是在火灾浓烟中或黑夜下,很难找到安全锤,甚至锤早已经被盗了,因而,要创造一个能 防止安全锤被盗,能够预警公共汽车火灾、预警公共汽车翻车,在紧急事故中让慌乱的人们 迅速找到安全锤并知道用安全锤来打碎玻璃窗逃生的多功能安全锤警报器,使灾难的损失 降到最低。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多功能逃生警报器。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了以下的技术方案公共汽车逃生警报器,微动开关、第一继电器、闪光电路依次连通;烟感探头电路、 第二继电器、闪光电路依次连通;翻侧开关、第三继电器、闪光电路依次连通;所述第一继 电器还与第一语音电路连通;所述第二继电器和第三继电器还与第二语音电路连通;所述 第一语音电路和第二语音电路均连通至语音播放电路。以上所述的微动开关优选安装在安全锤座上;而对应烟感探头电路的烟感探头优 选安装在车厢天花上;翻侧开关优选安装在车厢壁上。本实用新型能实现以下功能功能一,安全锤防盗只要把锤从锤座拿开,就有闪光报警并语音提醒“这是逃生 安全锤,请放回原处”,让乘客起到监督作用,保证事故中有锤可用。功能二,火灾预警,本警报器的烟雾传感器检测到火灾烟雾信号时,能够立即闪光 报警并语音提醒“安全锤在这里,用安全锤打碎玻璃窗逃生”,从而让事故中惊慌失措的乘 客能够迅速找到安全锤并知道借助安全锤打碎玻璃窗逃生。功能三,当汽车打侧或翻车时,能够闪光提示安全锤的位置和提醒安全锤的使用 方法,让慌乱的乘客迅速离开车厢,避免后续诸如油箱爆炸等引起的更大的灾难。本实用新型采用闪光报警和人性化的语音提醒,集防盗、防火、翻车警报等功能一 体,实用性较强,而且产品安装方便、美观实用。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方块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电路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内容作进一步说明。如图1所示,微动开关、第一继电器、闪光电路依次连通;烟感探头电路、第二继电 器、闪光电路依次连通;翻侧开关、第三继电器、闪光电路依次连通。另外,将第一继电器连通至第一语音电路;将第二继电器和第三继电器连通至第 二语音电路。把第一语音电路和第二语音电路与语音播放电路连通。将微动开关安装在安 全锤座上;将烟感探头电路所对应的烟感探头安装在车厢天花上。翻侧开关则安装在车厢 壁上。本实施例的电路原理图,如图2所示,其中,微动开关WD连通到第一继电器线包 KRl ;第一继电器的常开开关KRl-I连通至第一语音电路SDl,常开开关KR1-2连通至闪光 电路SG0烟感探头电路YG由烟感探头YT和滤波整流电路构成,烟感探头电路YG连通到 第二继电器线包KR2 ;第二继电器的常开开关KR2-1连通至第二语音电路SD2,常开开关 KR2-2和常开开关KR2-4断开第一语音电路SDl与语音播放电路YY的连接,常开开关KR2-3 连通至闪光电路SG。翻侧开关FC连通到第三继电器线包KR3 ;第三继电器的常开开关KR3-1连通至第 二语音电路SD2,常开开关KR3-2连通至闪光电路SG。本说明书列举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凡在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和 思路下所做的等同技术变换,均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公共汽车逃生警报器,其特征在于微动开关、第一继电器、闪光电路依次连通;烟感探头电路、第二继电器、闪光电路依次连通;翻侧开关、第三继电器、闪光电路依次连通;所述第一继电器还与第一语音电路连通;所述第二继电器和第三继电器还与第二语音电路连通;所述第一语音电路和第二语音电路均连通至语音播放电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汽车逃生警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动开关安装在安全 锤座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汽车逃生警报器,其特征在于对应烟感探头电路的烟感 探头安装在车厢天花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汽车逃生警报器,其特征在于翻侧开关安装在车厢壁上。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功能逃生警报器。公共汽车逃生警报器,微动开关、第一继电器、闪光电路依次连通;烟感探头电路、第二继电器、闪光电路依次连通;翻侧开关、第三继电器、闪光电路依次连通;所述第一继电器还与第一语音电路连通;所述第二继电器和第三继电器还与第二语音电路连通;所述第一语音电路和第二语音电路均连通至语音播放电路。本实用新型采用闪光报警和人性化的语音提醒,集防盗、防火、翻车警报等功能一体,实用性较强,而且产品安装方便、美观实用。
文档编号G08B17/10GK201654931SQ20102015106
公开日2010年11月24日 申请日期2010年3月30日 优先权日2010年3月30日
发明者叶宝轩 申请人:叶宝轩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