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蓝牙控制的红外震动报警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51713阅读:1173来源:国知局
基于蓝牙控制的红外震动报警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报警器,尤其涉及一种基于蓝牙控制的红外震动报警器。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警报探测装置一般通过红外探测或震动探测,单独的红外探测报警器或者震动报警器,都存在着大量的误报警和无效报警的情况,增加了管理者的使用难度。使用户去手动关闭此类警报装置,造成安防措施形同虚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基于蓝牙控制的红外震动报警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是实现的:

一种基于蓝牙控制的红外震动报警器,包括:移动终端和探测装置,在所述移动终端中设置有一用来发送和接收蓝牙信号的蓝牙模块;

所述探测装置包括电源、蓝牙设备、红外感应器、震动传感器、报警装置、主控处理器,在所述主控处理器中设置一主控芯片,所述电源分别与所述蓝牙设备、红外感应器、震动传感器、报警装置、主控处理器相连接;所述蓝牙设备与移动终端中的蓝牙模块双向通信连接;

所述蓝牙设备与所述主控处理器双向通信连接,所述红外感应器、震动传感器、报警装置分别与主控处理器相连接;

在所述红外感应器中设置有一红外探测模块,在所述震动传感器设置有一震动探测模块。

上述的基于蓝牙控制的红外震动报警器,其中,所述报警装置包括喇叭和报警灯。

上述的基于蓝牙控制的红外震动报警器,其中,所述移动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或iPad。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通过蓝牙控制,可方便探测装置的开启和关闭,通过将红外探测模块和震动探测模块相结合,共同探测相关被盗信号,不仅可以更加准确的探测到入侵者,进而发出警报挽回使用者的损失,还可以大大减少探测装置的误报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基于蓝牙控制的红外震动报警器的结构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控芯片的电路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红外探测模块的电路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震动探测模块的电路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蓝牙设备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请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基于蓝牙控制的红外震动报警器,包括:移动终端和探测装置,在所述移动终端中设置有一用来发送和接收蓝牙信号的蓝牙模块,所述报警装置包括喇叭和报警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或iPad。

所述探测装置包括电源、蓝牙设备、红外感应器、震动传感器、报警装置、主控处理器,所述电源分别与所述蓝牙设备、红外感应器、震动传感器、报警装置、主控处理器相连接;

在所述主控处理器中设置一主控芯片,请参见图2,主控芯片的电路图如图2所示。所述蓝牙设备与所述主控处理器双向通信连接,所述红外感应器、震动传感器、报警装置分别与主控处理器相连接。

所述探测装置的蓝牙设备与移动终端中的蓝牙模块双向通信连接,请参见图5,蓝牙设备的电路图如图5所示。移动终端可通过蓝牙传输打开或关闭探测装置的开关,以控制探测装置开启或关闭。

移动终端通过蓝牙传输打开探测装置,红外感应器、震动传感器、报警装置、主控处理器启动,移动终端通过蓝牙模块传输蓝牙信号至探测装置的蓝牙设备,蓝牙设备将蓝牙信号传送至主控处理器,主控处理器控制可控制报警装置进行报警。

在所述红外感应器中设置有一红外探测模块,请参见图3,红外探测模块的电路图如图3所示。在所述震动传感器设置有一震动探测模块,请参见图4,震动探测模块的电路图如图4所示。

红外感应器的红外探测模块实时探测人体的红外信号,红外探测模块探测到人体红外信号之后,将人体红外信号传送给主控处理器。若红外探测模块探测到的人体红外信号持续时间达到四秒钟,则主控处理器触发震动传感器的震动探测模块。

震动探测模块实时检测震动信号,并将检测到的震动信号传送给主控处理器。若震动探测模块在四秒内连续检测到两次震动信号,则主控处理器驱动报警装置报警。

装置报警的喇叭持续发出警报声,声音种类为匪警声音,警报声大小为80~120分贝;同时报警灯发出强光并闪烁。移动终端可通过蓝牙模块传输蓝牙信号,控制探测装置关闭。

进一步,移动终端通过蓝牙控制打开探测装置的时候,会有“已经设立防范”的提示音,移动终端通过蓝牙控制关闭探测装置的时候,会有“警戒撤除”提示音。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蓝牙控制,可方便探测装置的开启和关闭,通过将红外探测模块和震动探测模块相结合,共同探测相关被盗信号,不仅可以更加准确的探测到入侵者,进而发出警报挽回使用者的损失,还可以大大减少探测装置的误报率。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及特点,其目的在于使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不能仅以本实施例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即凡依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所作的同等变化或修饰,仍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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