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在互联网中安全与消费智能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85005阅读:13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智能交通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在互联网中安全与消费智能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汽车已逐步普及,涉及汽车消费的项目繁多,在高峰路段或车辆集中地段,经常需排队付费,既耽误了车主的时间,又对交通秩序带来压力。同时汽车被套牌盗窃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也逐渐增多。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目的:为克服现有技术不足,本发明旨于提供一种汽车安全与消费智能管理系统。

技术方案: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汽车在互联网中安全与消费智能管理系统,包括车辆采集模块、车辆识别模块、生成车辆管理码软件模块和计算机管理平台,所述车辆采集模块、车辆识别模块、生成车辆管理码软件模块和计算机管理平台顺次相接;车辆识别模块将车辆采集模块采集的车辆信息经车辆识别模块识别出车辆基本信息后再经生成车辆管理码软件模块重新数据编码形成车辆管理码发送至计算机管理平台。

工作原理:本发明汽车安全与消费智能管理系统,通过车辆采集模块采集车辆信息,车辆识别模块根据采集到的车辆信息进行识别,将车辆采集模块采集的车辆信息形成车辆文字信息经传输到生成车辆管理码软件模块编码生成车辆管理码传输至计算机管理平台,由计算机管理平台中计算费用软件根据消费点收费标准与车辆管理码生成车辆消费支付码。

上述生成车辆管理码软件模块是利用计算机程序把车辆识别模块识别成功的文字信息重新编码成标准统一数据格式车辆信息编号,方便计算机平台快速查找访问。

所述计算机管理平台中包括注册车辆的注册信息、互联网控制软件和车主客户端,车主客户端与互联网控制软件网络连接;其中注册车辆的注册信息包括车主信息、车辆基本信息和互联网支付信息。

所述计算机管理平台设有计算费用软件单元、消费点收费标准和客户端软件模块,车辆管理码传输至计算机管理平台中计算费用软件单元,计算费用软件单元将车辆管理码、消费点收费标准和注册车辆的注册信息关联处理,重新编码成数据码,发送至客户端软件模块;数据码可以通过互联网管理支付,客户端软件模块根据数据码也可以生成用互联网支付的车辆消费支付码,车辆消费支付码包括电子支付码、二维码、条形码;互联网控制软件将车辆消费支付码推送到车主客户端中,由车主选择本人支付或者第三方支付。能使车辆消费产生费用时,在互联网中快速便捷支付。

上述车辆消费支付码包括车辆信息和消费中收费标准消费明细,车辆信息包括进出场日期、时间、地点。

所述支付方式包括微信支付、淘宝支付、银行支付、银联支付或商业支付;能方便车主快速支付。

车辆进出消费时,进出消费点利用车辆采集模块将车辆进出场时车辆采集模块采集到的车辆信息传输到车辆识别模块中经车辆识别模块识别出车辆进出场信息,由生成车辆管理码软件模块生成车辆管理码;计算费用软件单元将车辆管理码、消费点收费标准和注册车辆的注册信息关联处理,重新编码成数据码发送至客户端软件模块;客户端软件模块根据数据码生成可以互联网支付的车辆消费支付码,计算机管理平台将车辆消费支付码发送到对应车主客户端中,由车主管理支付。能使车辆在高速公路、停车场、收费小区等环境消费时,无需停车人工缴费,由互联网中快速便捷支付。

上述车辆进出场信息是指车辆在消费点时进入日期、时间、地点和出场日期、时间、地点。

所述进出消费包括按照里程收费的高速公路消费、过桥消费、过隧道消费、按照时间消费的停车场收费或收费小区停车消费。

车辆在即时消费时,即时消费点现场采集车辆消费信息经生成车辆管理码,车辆管理码传输至计算机管理平台中计算费用软件单元,计算费用软件单元将车辆管理码、车辆消费收费明细信息和注册车辆的注册信息计算处理重新编码成车辆消费支付码,计算机管理平台将车辆消费支付码发送到对应车主客户端,由车主管理支付。能使车辆在即时消费环境消费时,无需停车人工缴费,由互联网支付平台快速支付。

所述即时消费包括在加油消费、保险消费、违章处罚消费、洗车或汽车维护消费。

上述对进出消费点需二次采集车辆信息才能生成车辆管理码;即时消费点只需一次车辆信息采集生成车辆管理码。

所述计算机管理平台还包括安全管理模块,安全管理模块记录注册车辆的行车轨迹和车辆安全信息;行车轨迹为注册车辆在所有车辆采集模块出现过的地点,车辆安全信息与车辆基本信息对应出现异常时,计算机管理平台通过车主客户端发送信息提醒注册车主。能记录车辆行车轨迹和车辆信息;当车辆出现状况时为车主提供车辆信息和车辆出现过的地段信息。

所述车辆信息包括注册车辆出现的日期、时间、地点、车牌号、颜色和车辆品牌;当注册车辆在不同的时间段出现在高速公路进出口、道路治安卡口、停车场、加油站时,安全管理模块对注册车辆进行车辆信息行车轨迹跟踪与查询。能在车辆出现状况时提示车主,为车主提供车辆信息和车辆出现过的地段信息,减轻车主损失。

本发明未提及的技术均为现有技术。

有益效果:本发明汽车安全管理系统能使车辆消费时快速便捷支付,防止因缴费造成的交通堵塞,能节约车主时间,稳定交通秩序;能记录车辆行车轨迹和车辆信息,提高车辆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汽车在互联网中安全与消费智能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图。

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下面结合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发明的内容,但本发明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下面的实施例。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汽车在互联网中安全与消费智能管理系统,包括车辆采集模块、车辆识别模块、生成车辆管理码软件模块和计算机管理平台,所述车辆采集模块、车辆识别模块、生成车辆管理码软件模块和计算机管理平台顺次相接;车辆识别模块将车辆采集模块采集的车辆信息经车辆识别模块识别出车辆基本信息后再经生成车辆管理码软件模块重新数据编码形成车辆管理码发送至计算机管理平台;计算机管理平台中包括注册车辆的注册信息、互联网控制软件和车主客户端,车主客户端与互联网控制软件网络连接;其中注册车辆的注册信息包括车主信息、车辆基本信息和互联网支付信息;计算机管理平台设有计算费用软件单元、消费点收费标准和客户端软件模块,车辆管理码传输至计算机管理平台中计算费用软件单元,计算费用软件单元将车辆管理码、消费点收费标准和注册车辆的注册信息关联处理,重新编码成数据码,发送至客户端软件模块;数据码可以通过互联网管理支付,客户端软件模块根据数据码也可以生成用互联网支付的车辆消费支付码,车辆消费支付码包括电子支付码、二维码、条形码;互联网控制软件将车辆消费支付码推送到车主客户端中,由车主选择本人支付或者第三方支付;支付方式包括微信支付、淘宝支付、银行支付、银联支付或商业支付;车辆进出消费时,进出消费点利用车辆采集模块将车辆进出场时车辆采集模块采集到的车辆信息传输到车辆识别模块中经车辆识别模块识别出车辆进出场信息,由生成车辆管理码软件模块生成车辆管理码;计算费用软件单元将车辆管理码、消费点收费标准和注册车辆的注册信息关联处理,重新编码成数据码发送至客户端软件模块;客户端软件模块根据数据码生成可以互联网支付的车辆消费支付码,计算机管理平台将车辆消费支付码发送到对应车主客户端中,由车主管理支付;进出消费包括按照里程收费的高速公路消费、按照时间消费的停车场管理消费。

本发明汽车安全与消费智能管理系统,通过车辆采集模块采集车辆信息,车辆识别模块根据采集到的车辆信息进行识别,将车辆采集模块采集的车辆信息形成车辆文字信息经传输到生成车辆管理码软件模块编码生成车辆管理码传输至计算机管理平台,由计算机管理平台中计算费用软件根据消费点收费标准与车辆管理码生成车辆消费支付码。能使注册车辆在高速公路、停车场、收费小区等环境消费时,无需停车人工缴费,由互联网中快速便捷支付。本发明汽车安全管理系统能使车辆消费时快速便捷支付,防止因缴费造成的交通堵塞,能节约车主时间,稳定交通秩序。

实施例2

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车车辆进出消费时,进出消费点利用车辆采集模块将车辆进出场时车辆采集模块采集到的车辆信息传输到车辆识别模块中经车辆识别模块识别出车辆进出场信息,由生成车辆管理码软件模块生成车辆管理码;计算费用软件单元将车辆管理码、消费点收费标准和注册车辆的注册信息关联处理,重新编码成数据码发送至客户端软件模块;客户端软件模块根据数据码生成可以互联网支付的车辆消费支付码,计算机管理平台将车辆消费支付码发送到对应车主客户端中,由车主管理支付;进出消费包括按照里程收费的高速公路消费、过桥消费、过隧道消费、按照时间消费的停车场管理消费。能使车辆在即时消费环境消费时,无需停车人工缴费,由互联网中快速便捷支付。

实施例3

与实施例2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车辆在即时消费时,即时消费点现场采集车辆消费信息经生成车辆管理码,车辆管理码传输至计算机管理平台中计算费用软件单元,计算费用软件单元将车辆管理码、车辆消费收费明细信息和注册车辆的注册信息计算处理重新编码成车辆消费支付码,计算机管理平台将车辆消费支付码发送到对应车主客户端,由车主管理支付;即时消费包括在加油消费、保险消费、违章处罚消费、洗车或汽车维护消费。

实施例4

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计算机管理平台还包括安全管理模块,安全管理模块记录注册车辆的行车轨迹和车辆安全信息;行车轨迹为注册车辆在所有车辆采集模块出现过的地点,车辆安全信息与车辆基本信息对应出现异常时,计算机管理平台通过车主客户端发送信息提醒注册车主;车辆安全信息包括注册车辆出现的日期、时间、地点、车牌号、颜色和车辆品牌;当注册车辆在相同的时间段出现在高速公路进出口、道路治安卡口、停车场、加油站时,安全管理模块对注册车辆进行车辆信息行车轨迹跟踪与查询;能在车辆出现状况时提示车主,为车主提供车辆信息和车辆出现过的地段,减轻车主损失。

以上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各设施位置进行调整,这些调整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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