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烟雾报警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18174阅读:496来源:国知局
新型烟雾报警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报警器装置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新型烟雾报警器。



背景技术:

烟雾报警器是生活中常见的报警装置,其能够检测环境中的烟雾,当环境中的烟雾过多时会触发其报警,目前的烟雾传感器一般包括底座,底座的下端面上设置有套筒,套筒内侧的底座的下端面上固定有报警器本体,套筒的侧壁上设置有若干道沿套筒周向分布的长形状的进烟孔,套筒的下端安装有端盖,端盖与底座之间安装有滤网,底座的下端面上设置有可供滤网上端嵌入的第一环形凹槽,端盖的上端面上设置有可供滤网下端嵌入的第二环形凹槽,然而目前的烟雾报警器中的端盖是通过螺栓固定在套筒上的,这样一来,当滤网上的灰尘过多而需要对滤网进行清洗时,存在滤网拆卸麻烦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新型烟雾报警器,其具有滤网拆装方便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新型烟雾报警器,包括底座,底座的下端面上设置有套筒,套筒内侧的底座的下端面上固定有报警器本体,套筒的侧壁上设置有若干道沿套筒周向分布的长形状的进烟孔,套筒的下端安装有端盖,端盖与底座之间安装有滤网,底座的下端面上设置有可供滤网上端嵌入的第一环形凹槽,端盖的上端面上设置有可供滤网下端嵌入的第二环形凹槽,端盖的上端面上设置有一对卡钩,套筒的下端设置有向内的环形折弯,环形折弯的内侧壁上设置有可与卡钩配合卡接的环形卡槽。

本实用新型的新型烟雾报警器,其中,环形折弯下端的内侧壁上设置有可与卡钩配合导向以方便卡钩卡入到环形卡槽中的环形导向面;通过环形导向面的设置,环形导向面能够对卡钩进行导向以方便卡钩卡入到环形卡槽中。

本实用新型的新型烟雾报警器,其中,端盖的下端面上设置有可供手指插入的环形插槽,环形插槽的内侧壁上设置有可供手指的端部插入的环形凹陷;通过环形凹槽和环形凹陷的设置,当需要拆卸端盖时,可以把手指插入到环形凹槽和环形凹陷中并下拉端盖,以方便端盖的拆卸。

本实用新型的新型烟雾报警器,其中,端盖的上端面上设置有环形定位凸起,环形折弯的下端面上设置有可供环形定位凸起嵌入的环形定位槽;通过环形定位凸起和环形定位槽的设置,在装配端盖时能够对端盖进行定位,方便端盖的安装。

本实用新型的新型烟雾报警器,其中,环形定位凸起的竖截面为圆台状结构,环形定位槽的形状与环形定位凸起相配;通过采用这种结构,环形定位凸起能够方便地插入到环形定位槽中。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端盖的上端面上设置一对卡钩,套筒的下端设置有向内的环形折弯,环形折弯的内侧壁上设置有可与卡钩配合卡接的环形卡槽;由于本实用新型中的端盖是卡接在环形折弯上的,这样一来,端盖可以方便地从套筒上拆下,也可以方便地安装到套筒上,当端盖拆下时,滤网可以方便地被拆下,从而能够给滤网的清洗带来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处放大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一种新型烟雾报警器,包括底座1,底座1的下端面上设置有套筒11,套筒11内侧的底座1的下端面上固定有报警器本体2,套筒11的侧壁上设置有若干道沿套筒11周向分布的长形状的进烟孔12,套筒11的下端安装有端盖3,端盖3与底座1之间安装有滤网4,底座1的下端面上设置有可供滤网4上端嵌入的第一环形凹槽13,端盖3的上端面上设置有可供滤网4下端嵌入的第二环形凹槽31,端盖3的上端面上设置有一对卡钩32,套筒11的下端设置有向内的环形折弯14,环形折弯14的内侧壁上设置有可与卡钩32配合卡接的环形卡槽15。

环形折弯14下端的内侧壁上设置有可与卡钩32配合导向以方便卡钩32卡入到环形卡槽15中的环形导向面16;通过环形导向面的设置,环形导向面能够对卡钩进行导向以方便卡钩卡入到环形卡槽中。

端盖3的下端面上设置有可供手指插入的环形插槽33,环形插槽33的内侧壁上设置有可供手指的端部插入的环形凹陷34;通过环形凹槽和环形凹陷的设置,当需要拆卸端盖时,可以把手指插入到环形凹槽和环形凹陷中并下拉端盖,以方便端盖的拆卸。

端盖3的上端面上设置有环形定位凸起35,环形折弯14的下端面上设置有可供环形定位凸起35嵌入的环形定位槽17;通过环形定位凸起和环形定位槽的设置,在装配端盖时能够对端盖进行定位,方便端盖的安装。

环形定位凸起35的竖截面为圆台状结构,环形定位槽17的形状与环形定位凸起35相配;通过采用这种结构,环形定位凸起能够方便地插入到环形定位槽中。

需要说明的是,在以上实施例中,只要不矛盾的技术方案都能够进行排列组合,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排列组合的数学知识穷尽所有可能,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再对排列组合后的技术方案进行一一说明,但应该理解为排列组合后的技术方案已经被本实用新型所公开。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上实施例,还可以有许多变形。

总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从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直接导出或联想到的所有变形,均应认为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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