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79538发布日期:2018-07-07 09:21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探测器,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背景技术: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是采集众多电气火灾隐患信息的一种重要的现场终 端器件,其功能主要有剩余电流检测报警以及通过组态软件实现微机远程控制等,可适用 于电气火灾发生率高的场所、大型仓库、办公室、商业建筑、宾馆、住宅及娱乐活动场所等线 路复杂且对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灵活性要求较高的场合。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包括壳体和延伸出壳体的感应端。感应端为凸出的结构,在运输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碰撞而导致感应端的损坏,影响着整体探测器的工作寿命以及工作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根据环境需求,更该感应端组的位置,对其具有保护作用,而且使得运输更加便捷的一种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包括壳体,壳体内设有控制电路组件,壳体外设有液晶显示屏的按钮开关,所述壳体上设有窗口,所述窗口内设有滑动套组, 所述滑动套组沿着窗口的内壁朝向壳体内或者壳体外来回滑移,所述滑动套组上设有卡块,所述壳体的外表面上设有卡槽,当卡块与卡槽相扣合时,所述滑动套组位于壳体内,将窗口密封,所述滑动套组上设置至少三个容纳槽,所述控制电路组件上设有感应端组,所述感应端组上设有至少三个感应头,所述感应端组与控制电路组件之间设有弹性件,所述弹性件驱使感应头嵌设于滑动套组的容纳槽内。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窗口的内壁上设有燕尾形的滑槽,所述滑动套组上设有燕尾形滑块,所述滑块与滑槽相适配。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容纳槽的内壁上设有限位环,所述限位环与感应头抵触连接。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 将感应端组固定于滑动套组内,通过滑动套组的运动,可以实现感应端组的位置更换。在未使用探测器前,或者运输的过程中,可以将感应端组置于壳体内收纳,起到保护感应端组的作用,而且方便运输工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状态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状态示意图二;

图3为图1中a出放大图;

图4为图2中b出放大图。

1、壳体;10、卡槽;2、控制电路组件; 3、液晶显示屏;4、按钮开关;5、窗口;50、滑槽;6、滑动套组; 60、卡块;61、容纳槽;62、滑块;63、限位环;7、感应端组;70、感应头;8、弹性件。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4对本实用新型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包括壳体1,壳体1内设有控制电路组件2,壳体1外设有液晶显示屏3的按钮开关4,所述壳体1上设有窗口5,所述窗口5内设有滑动套组6, 所述滑动套组6沿着窗口5的内壁朝向壳体1内或者壳体1外来回滑移,所述滑动套组6上设有卡块60,所述壳体1的外表面上设有卡槽10,当卡块60与卡槽10相扣合时,所述滑动套组6位于壳体1内,将窗口5密封,所述滑动套组6上设置至少三个容纳槽61,所述控制电路组件2上设有感应端组7,所述感应端组7上设有至少三个感应头70,所述感应端组7与控制电路组件2之间设有弹性件8,所述弹性件8驱使感应头70嵌设于滑动套组6的容纳槽61内。所述窗口5的内壁上设有燕尾形的滑槽50,所述滑动套组6上设有燕尾形滑块62,所述滑块62与滑槽50相适配。所述容纳槽61的内壁上设有限位环63,所述限位环63与感应头70抵触连接。

在运输的过程中,延伸出壳体1外的感应端组7很容易受到碰撞而损坏。可以通过对滑动套组6的按压,滑动套组6上的滑块62与窗口5内壁上滑槽50的配合,将载有感应端组7的滑动套组6滑移至壳体1内。滑块62和卡槽10的设置,可以使得滑动套组6的运动稳定性更好。滑动套组6上的卡块60会与壳体1上的卡槽10相扣合固定。滑动套组6将窗口5密封,起到保护壳体1内感应端组7的作用。感应端组7位于壳体1内时,感应端组7与控制电路组件2之间的弹性件8呈压缩状态,弹性件8为弹簧。

在需要使用感应端组7时,将滑动套组6上的卡块60脱离卡槽10的限位,滑动套组6朝向壳体1外滑移,弹性件8舒张,可以辅助滑动套组6朝向壳体1块迅速滑移。弹性件8的舒张力先是驱使感应头70朝向滑动套组6的容纳槽61内运动,在感应端头与容纳槽61内的限位环63相抵触后,便可驱使滑动套组6朝向壳体1外移动。将感应端组7滑移出壳体1后,便能进行正常的监测工作。滑动套组6的设置,起到保护感应端组7的作用,方便运输工作。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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