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监控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5583555发布日期:2021-06-22 16:37阅读:153来源:国知局
道路监控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视频监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道路监控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针对高速公路上的监控方案通常是在高速公路的指定位置固定安装监控摄像头,通过所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对高速公路的指定位置发生的车辆违法事件进行记录和抓拍。

然而实践发现,在上述监控方案中,由于监控摄像头固定安装在高速公路的指定位置,对于高速公路上未被已安装的监控摄像头的监控范围覆盖的区域,无法实现监控,即已有的高速公路监控方案的监控范围限制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一种道路监控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具体地,本申请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道路监控方法,应用于可移动监控设备,该方法包括:

在所述可移动监控设备在道路上移动的过程中,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所述待告警事件包括车辆违法事件或路况异常事件;

当检测到待告警事件时,进行告警处理。

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道路监控装置,应用于可移动监控设备,该装置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在所述可移动监控设备在道路上移动的过程中,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所述待告警事件包括车辆违法事件或路况异常事件;

告警单元,用于当检测到待告警事件时,进行告警处理。

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

处理器和机器可读存储介质,所述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能够被所述处理器执行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机器可执行指令,以实现上述方法。

本申请实施例的高速公路监控方法,通过在可移动监控设备在道路上移动的过程中,检测是否存在车辆违法事件或路况异常事件等待告警事件,并在检测到待告警事件时,进行告警处理,扩展了道路监控的覆盖范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道路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的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又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的流程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又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的流程示意图;

图5为本申请又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的流程示意图;

图6为本申请又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的流程示意图;

图7为本申请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监控摄像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申请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道路监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9为本申请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图8所示装置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申请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申请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在本申请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申请。在本申请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并使本申请实施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请参见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道路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其中,该道路监控方法可以应用于可移动监控设备,如图1所示,该道路监控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道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高架道路或公路桥梁等。

此外,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通过将监控摄像头安装在可移动载体上实现,该可移动载体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无人机或船只(针对道路旁存在河道的场景,如公路桥梁两侧的河道中行驶的船只)等。

其次,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道路监控方法还可以应用于河道中船只的监控,即通过可移动载体,如安装有监控设备的船只或无人机等,对河道中行驶的船只进行监控,以确定是否存在船只违法事件或河道异常事件等告警事件,例如,检测船只在河道的停留时间、停留位置等,其具体实现可以参见下文中描述的车辆监控的相关实现,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赘述。

步骤s100、在可移动监控设备在道路上移动的过程中,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

为便于理解和描述,下文中以道路为高速公路为例进行说明,对于其他类型的道路监控实现同理可得。

本申请实施例中,考虑到固定安装监控摄像头的高速公路监控方式的监控范围限制较大,为了扩展高速公路监控的覆盖范围,可以不再将监控摄像头安装在高速公路的指定位置,而是安装在可移动载体上,以形成可移动监控设备,并通过该可移动监控设备对高速公路进行监控。

当可移动监控设备在高速公路上移动时,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通过监控摄像头采集视频数据。

在一个示例中,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通过gps(globalpositioningsystem,全球定位系统)装置获取本设备的位置信息,以确定本设备是否处于高速公路上,并当确定本设备处于高速公路时,通过监控摄像头采集视频数据。

在另一个示例中,可以通过在高速公路的入口处将监控摄像头安装在可移动载体的方式形成可移动监控设备,可移动监控设备通过所安装的监控摄像头采集视频数据;当可移动载体离开高速公路时,可以对该可移动载体上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进行回收。

本申请实施例中,在可移动监控设备在高速公路上移动的过程中,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

示例性的,该待告警事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违法事件或路况异常事件等。

示例性的,车辆违法行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超速行驶、低速行驶、不按车道行驶、危险品车闯禁令、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变道、非法停车、逆行、未按规定让行、非机动车入高速或压导流线等。

示例性的,路况异常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防护栏损坏、前方拥堵、出现障碍物、路灯损坏或道路积水等。

步骤s110、当检测到待告警事件时,进行告警处理

本申请实施例中,当可移动监控设备检测到待告警事件时,可以进行告警处理。

可见,在图1所示方法流程中,通过可移动监控设备在道路上移动并进行待告警事件检测,扩展了道路监控的覆盖范围。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步骤s100中,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实现:

步骤s101a、检测目标车辆的行驶状态信息。

步骤s102a、基于目标车辆的行驶状态信息,确定目标车辆是否存在车辆违法行为。

在该实施例中,目标车辆可以包括监控画面中的任一车辆。当可移动监控设备为安装有监控摄像头的载体车辆时,目标车辆还可以包括该载体车辆,本申请实施例后续不再复述。

在该实施例中,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基于目标车辆的行驶状态信息,确定目标车辆是否存在车辆违法行为(本文中称为第一类型车辆违法行为)。

示例性的,车辆的行驶状态信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行驶速度、行驶方向等。

示例性的,当目标车辆为载体车辆时,目标车辆的速度即为可移动监控设备的速度(即载体车辆的速度)。

当目标车辆为监控画面中的车辆时,由于可移动监控设备是否在移动中进行监控,因此,可移动监控设备获取到的目标车辆的速度通常为目标车辆相对可移动监控设备的速度。

相应地,为了确定目标车辆的实际速度,可移动监控设备一方面可以获取本设备的速度(本文中称为第一速度),另一方面,可以获取目标车辆的速度(本文中称为第二速度),并基于该第一速度和第二速度,确定目标车辆的实际速度。

示例性的,该第一类型车辆违法行为可以为与车辆行驶速度关联的车辆违法行为,其包括但不限于超速行驶、低速行驶、非法停车或逆行等,各第一类型车辆违法行为的具体判定方式将在下文中结合具体实例进行说明,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赘述。

示例性的,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通过速度传感器获取本设备的速度。

示例性的,可移动监控设备通过视频分析的方式确定目标车辆的速度,或通过雷达测速的方式确定目标车辆的速度。

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见图3,步骤s100中,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实现:

步骤s101b、获取可移动监控设备监控道路的监控画面;

步骤s102b、对于任一帧监控画面,确定该帧监控画面中的车道线位置,并基于该车道线位置确定目标车辆所在车道信息;或/和,确定目标车辆的类型。

步骤s103b、基于目标车辆的类型,或/和,各帧监控画面中目标车辆所在车道信息,确定目标车辆是否存在车辆违法行为。

在该实施例中,可移动设备可以根据目标车辆所在的车道信息,或/和,目标车辆的类型,确定目标车辆是否存在车辆违法行为(本文中称为第二类型车辆违法行为)。

即在该实施例中,对于任一监控画面,可以确定该帧监控画面中的车道线位置,并基于该车道线位置,确定目标车辆所在车道信息,进而,基于各帧监控画面中目标车辆所在车道信息,确定目标车辆是否存在车辆违法行为,如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变道、未按规定让行、或压导流线等。

或者,

对于任一监控画面,可以确定该帧监控画面中目标车辆的类型,进而,基于目标车辆的类型,确定目标车辆是否存在车辆违法行为,如危险品车闯禁令或非机动车入高速等。

或者,

对于任一监控画面,一方面,可以确定该帧监控画面中的车道线位置,并基于该车道线位置,确定目标车辆所在车道信息,另一方面,可以确定目标车辆的类型,进而,基于各帧监控画面中目标车辆所在车道信息,以及目标车辆的类型,确定目标车辆是否存在车辆违法行为,如不按车道行驶。

示例性的,车辆类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对于机动车,可以进一步包括大型车或小型车;对于大型车,可以进一步包括货车或危险品车等。

示例性的,第二类型车辆违法行为可以为与车辆行驶车道或车辆类型关联的车辆违法行为,其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车道行驶、危险品车闯禁令、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变道、未按规定让行、非机动车入高速、压导流线等,各第二类型车辆违法行为的具体判定方式将在下文中结合具体实例进行说明,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赘述。

举例来说,以危险品闯禁令为例,当检测到监控画面中存在车辆时,可以分析确定该车辆的类型,当确定该车辆为大型车时,进一步确定该车辆是否存在危险品车特征,如车牌信息、车身印有“爆”字等,若是,则根据预先设置的闯禁令时间(即禁止危险品车上高速的时间)确定是否存在危险品闯禁令。

又举例来说,以非机动车入高速为例,当检测到监控画面中存在车辆时,可以分析确定该车辆的类型,当确定该车辆为非机动车时,确定存在非机动车入高速。

在该实施例中,由于可移动监控设备是在移动过程中获取监控视频,因此,车道线在监控画面中的位置并不是固定的。

相应地,可移动监控设备需要分别对各帧监控画面进行分析,以确定各帧监控画面中的车道线位置,并基于各帧监控画面中的车道线位置,以及各帧监控画面中目标车辆的位置,确定目标车辆所在车道信息。

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见图4,步骤s100中,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实现:

步骤s101c、检测目标车辆的行驶状态信息。

步骤s102c、基于目标车辆的行驶状态信息,确定是否存在路况异常。

在该实施例中,可以基于目标车辆的行驶状态信息确定是否存在路况异常(本文中称为第一类型路况异常)。

示例性的,第一类型路况异常可以为与车辆行驶速度关联的路况异常,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或堵车等,各第一类型路况异常的具体判定方式可以在下文中结合实例进行说明,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赘述。

示例性的,可移动监控设备获取目标车辆的行驶状态信息的实现方式可以参见图2所示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本申请实施例对此不再赘述。

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见图5,步骤s100中,基于所述监控视频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实现:

步骤s101d、对监控画面进行分析,以确定监控画面中道路两侧是否存在非车辆目标;

步骤s102d、若存在,且该非车辆目标的形态与预设正常形态不一致,则确定存在路况异常。

在该实施例中,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基于监控画面中道路两侧的非车辆目标(本文中称为第一类型非车辆目标)确定是否存在路况异常(本文中称为第二类型路况异常)。

示例性的,第一类型非车辆目标为高速公路上固定安装或部署的物体,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栏或路灯等。

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通过比较监控画面中道路两侧出现的第一类型非车辆目标的形态与预设的第一类型非车辆目标的正常形态,来确定是否存在第二类型路况异常。

示例性的,该第二类型路况异常为设备损坏类路况异常,其可以包括但不限防护栏损坏或路灯损坏等,各第二类型路况异常的具体判定方式可以在下文中结合实例进行说明,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赘述。

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见图6,步骤s100中,基于所述监控视频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实现:

步骤s101e、对监控视频进行分析,以确定监控画面中车道上是否存在非车辆目标;

步骤s102e、若存在,则确定存在路况异常。

在该实施例中,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基于监控画面中车道上是否存在非车辆目标(本文中第二类型非车辆目标)来确定是否存在路况异常(本文中称为第三类型路况异常)

第二类型非车辆目标可以为非高速公路上固定安装或部署的、且会影响高速公路上车辆正常行驶的非车辆类物体,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障碍物(如落石)或积水等。

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通过分析监控视频中车道上是否存在第二类型非车辆目标的方式,确定是否存在第三类型路况异常。

示例性的,第三类型路况异常可以为车道异常类路况异常,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出现障碍物或道路积水等,各第三类型路况异常的具体判定方式可以在下文中结合实例进行说明,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做赘述。

在一个实施例中,在可移动监控设备在道路上移动的过程中,还可以包括:

保存所获取的监控视频;

在所述可移动监控设备在道路上移动的过程中,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在该实施例中,为了便于后续对车辆违法事件或/和路况异常事件进行分析和取证,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保存获取到的监控视频,且当确定监控画面中存在待告警事件时,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进而,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如可移动监控设备离开高速公路时,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通过数据导出接口将所保存的监控视频以及抓拍图片(若存在)导出上传至指定设备。

在一个实施例中,步骤s120中,进行告警处理,可以包括:

向告警平台上报告警信息,该告警信息包括告警类型、所述可移动监控设备的位置信息;

或/和,

通过语音输出装置播报告警语音。

在该实施例中,当可移动监控设备检测到待告警事件时,可移动监控设备可以向告警平台上报告警信息,或/和,通过语音输出装置播报告警语音。

示例性的,为了提高检测到待告警事件时的告警上报速度,可移动监控设备在向告警平台上报告警信息时,可以不对图片或视频数据进行上报,而是对告警类型以及可移动监控设备的位置信息等数据结构体进行上报,从而,告警处理人员可以根据告警类型以及可移动监控设备的位置信息及时获知何处发生何种类型的告警事件,并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示例性的,当告警类型为车辆违法事件对应的告警类型时,告警信息中还可以包括目标车辆的车辆信息,如车牌信息、车身颜色、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辆轴数、目标车辆的速度(实际速度,针对超速行驶、低速行驶等车辆违法行为)。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具体实例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在该实施例中,以可移动监控设备为安装了监控摄像头的载体车辆为例,当载体车辆通过高速公路入口进入高速公路时,将监控摄像头安装在载体车辆上;当载体车辆从高速公路出口离开高速公路时,对载体车辆上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进行回收。

请参见图7,在该实施例中,监控摄像头可以包括数据存储模块、数据导出模块、告警发送模块、语音输出模块、gps定位模块、速度传感器模块以及雷达测速模块;其中:

数据存储模块,用于保存监控视频和抓拍图片;

数据导出模块,用于当载体车辆从高速公路出口离开高速公路时,导出数据存储模块中存储的数据,然后上传交通控制中心;

告警发送模块,用于当确定存在待告警事件时,向交通控制中心上报告警信息,以便告警处理人员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语音输出模块,用于当确定存在待告警事件时,播报告警语音,以达到警示和提醒的作用;

gps定位模块,用于定位载体车辆的位置,以定位发生待告警事件的位置;

速度传感器模块,用于获取载体车辆的速度;

雷达测速模块:获取目标车辆相对于载体车辆的速度。

下面分别对车辆违法事件和路况异常事件的检测和告警实现进行说明。

一、车辆违法事件

车辆违法行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超速行驶、低速行驶、不按车道行驶、危险品车闯禁令、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变道、非法停车、逆行、未按规定让行、非机动车入高速或压导流线等。

在该实施例中,不同车辆违法事件的判定逻辑如下:

1、超速行驶或低速行驶的判定逻辑:通过速度传感器模块获取载体车辆的速度,然后结合雷达测速模块获取到的监控画面中的车辆(下文中称为第一车辆)的速度,确定第一车辆的实际速度(如载体车辆的速度与第一车辆的速度之和),从而判定载体车辆以及第一车辆是否超速行驶或低速行驶。

当载体车辆或/和第一车辆超速行驶或低速行驶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向交通控制中心发送超速行驶或低速行驶告警信息,并通过语音输出模块播报请按照规定速度行驶的语音提示信息。

其中,当确定第一车辆超速行驶或低速行驶时,可以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2、长距离占快车道行驶:分析确定各帧监控画面中的车道线位置,从而确定载体车辆和第一车辆所在车道信息,当确定载体车辆或/和第一车辆在快车道上行驶距离超过预设距离阈值时,确定载体车辆或/和第一车辆长距离占快车道行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向交通控制中心发送长距离占快车道行驶告警信息,并通过语音输出模块播报请勿长距离占快车道行驶的语音提示信息。

其中,当确定第一车辆长距离占快车道行驶时,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3、不按导向行驶的判定逻辑:分析确定各帧监控画面中的车道线位置,从而确定载体车辆和第一车辆所在车道信息,基于载体车辆和第一车辆所在车道信息,以及载体车辆和第一车辆的车辆类型,确定载体车辆以及第一车辆是否按导向行驶。

当确定载体车辆或/和第一车辆不按导向行驶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向交通控制中心发送不按导向行驶告警信息,并通过语音输出模块播报请按导向行驶的语音提示信息。

其中,当确定第一车辆不按导向行驶时,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4、危险品车闯禁令的判定逻辑:根据第一车辆的外观特征确定第一车辆是否具备危险品车特征,如车牌信息、车身印有“爆”字等,判断第一车辆是否为危险品车,然后根据设置的闯禁令时间来判断第一车辆是否闯禁令。

当第一车辆存在危险品车闯禁令行为,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向交通控制中心发送危险品车闯禁令告警信息,并通过语音输出模块播报禁止危险品车闯禁令的语音提示信息。

此外,还可以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5、未按规定让行的判定逻辑:当基于监控画面中的车道线位置,确定载体车辆由匝道行驶入高速公路时,通过载体车辆和第一车辆所在车道信息判断第一车辆是否未按规定让行。

当第一车辆未按规定让行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向交通控制中心发送未按规定让行的告警信息,并通过语音输出模块播报请按规定让行的语音提示信息。

此外,还可以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6、非机动车进入高速的判定逻辑:通过分析监控画面中是否存在非机动车目标,确定是否存在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当存在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向交通控制中心发送非机动车进入高速的告警信息,并通过语音输出模块播报禁止非机动车进入高速的语音提示信息。

此外,还可以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7、占用应急车道、压导流线或连续变道的判定逻辑:基于监控画面中的车道线确定载体车辆和第一车辆所在车道信息,可以确定载体车辆以及第一车辆是否占用应急车道、压导流线行驶或连续变道。

当载体车辆或/和第一车辆占用应急车道、压导流线行驶或连续变道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向交通控制中心发送占用应急车道、压导流线行驶或连续变道告警信息,并通过语音输出模块播报禁止占用应急车道、压导流线行驶或连续变道的语音提示信息。

其中,当确定第一车辆占用应急车道、压导流线行驶或连续变道时,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8、非法停车的判定逻辑:基于载体车辆的速度,以及第一车辆的速度,确定载体车辆与第一车辆的速度值的差值是否小于预设阈值,且载体车辆的速度与第一车辆的速度的方向相反,来判定载体车辆以及第一车辆是否非法停车。

当载体车辆或/和第一车辆非法停车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向交通控制中心发送非法停车告警信息,并通过语音输出模块播报禁止非法停车的语音提示信息。

其中,当确定第一车辆非法停车时,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9、逆行的判定逻辑:基于载体车辆的速度,以及第一车辆的速度,判断第一车辆速度值是否大于载体车辆的速度值,且方向相反,来判定第一车辆是否逆行。

当第一车辆逆行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向交通控制中心发送逆行告警信息,并通过语音输出模块播报禁止逆行的语音提示信息。

此外,还可以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二、路况异常事件

路况异常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防护栏损坏、前方拥堵、障碍物、路灯损坏、道路积水。

针对交通事故类,当监控画面中分析出第一车辆出现停车,且第一车辆的车身状态不同于正常行驶状态,则判定发生交通事故。此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发送交通事故类告警信息至交通控制中心,同时通过语音输出模块播报前方事故注意安全的语音提示信息。

此外,可以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针对高速公路两侧的防护栏损坏,通过分析监控画面中两侧防护栏是否出现变形即可。

当高速公路两侧的防护栏损坏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发送防护栏损坏告警信息至交通控制中心,并进行抓拍,保存抓拍图片。

针对堵车,当监控画面中多辆(超过预设数量阈值)第一车辆出现停车或者缓慢行驶时,判定发生堵车。此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发送堵车告警信息至交通控制中心,并进行抓拍,保存抓拍图片。

针对障碍物,当监控画面中分析出前方道路中出现非车辆类的物品,且未发生运动,则判定前方道路中有障碍物。此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发送出现障碍物告警信息至交通控制中心,并通过语音输出模块播报前方出现障碍物的语音提示信息。

此外,可以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针对路灯损坏,当监控画面中分析出路灯出现歪斜,以及在晚间,分析监控画面获知点亮的路灯未按相同间隔出现时,则判定此路灯出现路灯损坏。此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发送路灯损坏告警信息至交通控制中心,并进行抓拍,保存抓拍图片。

针对道路积水,当监控画面中分析出前方道路中出现大区域的积水区域时,则判定道路积水。此时,通过告警发送模块发送道路积水告警信息至交通控制中心,同时通过语音输出模块播报道路积水的语音提示信息。

此外,可以进行抓拍并保存抓拍图片。

在该实施例中,当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违法事件或路况异常事件时,通过分析出确定类型的车辆违法和路况异常,组合包括高警类型、车牌信息、gps定位模块获取的位置信息、车辆速度信息的数据结构体。由于高速公路上网络条件差,上报告警信息时,不上传图片、视频数据,而是上报该数据结构体,故可快速上传交通控制中心,辅助其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安排。同时,载体车辆上的监控摄像头会对这些违章和路况报警拍照取证,将图片暂存于数据存储模块。当载体车辆到达高速公路出口时,可以通过数据导出模块快速导出图片信息,利用出口处的网络,快速上传图片,便于后续的取证和分析,从而实现针对高速公路的车辆违法和路况异常监控。

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在可移动监控设备在道路上移动的过程中,检测是否存在车辆违法事件或路况异常事件等待告警事件,并在检测到待告警事件时,进行告警处理,扩展了道路监控的覆盖范围。

以上对本申请提供的方法进行了描述。下面对本申请提供的装置进行描述:

请参见图8,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道路监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8所示,该道路监控装置可以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在所述可移动监控设备在道路上移动的过程中,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所述待告警事件包括车辆违法事件或路况异常事件;

告警单元,用于当检测到待告警事件时,进行告警处理。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单元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包括:

检测目标车辆的行驶状态信息;

基于所述目标车辆的行驶状态信息,确定所述目标车辆是否存在车辆违法行为或者路况异常。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单元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包括:

获取所述可移动监控设备监控道路的监控画面;

对于任一帧监控画面,确定该帧监控画面中的车道线位置,并基于所述车道线位置确定目标车辆所在车道信息;

基于各帧监控画面中所述目标车辆所在车道信息,确定所述目标车辆是否存在车辆违法行为;

或,

对于任一帧监控画面,确定该帧监控画面中目标车辆的类型;

基于所述目标车辆的类型,确定所述目标车辆是否存在车辆违法行为;

或,

对于任一帧监控画面,确定该帧监控画面中的车道线位置,并基于所述车道线位置确定目标车辆所在车道信息,以及,确定所述目标车辆的类型;

基于各帧监控画面中所述目标车辆所在车道信息,以及所述目标车辆的类型,确定所述目标车辆是否存在车辆违法行为。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单元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包括:

对监控画面进行分析,以确定所述监控画面中道路两侧是否存在非车辆目标;

若存在,且所述非车辆目标的形态与预设正常形态不一致,则确定存在路况异常。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单元检测是否存在待告警事件,包括:

对监控画面进行分析,以确定所述监控画面中车道上是否存在非车辆目标;

若存在,则确定存在路况异常。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保存单元,还用于在所述可移动监控设备在道路上移动的过程中,保存所获取的监控视频;

抓拍单元,用于当监控画面中存在待告警事件时,进行抓拍;

所述保存单元,还用于保存抓拍图片。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告警单元进行告警处理,包括:

向告警平台上报告警信息,所述告警信息包括告警类型、所述可移动监控设备的位置信息;

或/和,

通过语音输出装置播报告警语音。

对应地,本申请还提供了图8所示装置的硬件结构。参见图9,该硬件结构可包括:处理器和机器可读存储介质,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能够被所述处理器执行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机器可执行指令,以实现本申请上述示例公开的方法。

基于与上述方法同样的申请构思,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机器可读存储介质,所述机器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若干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能够实现本申请上述示例公开的方法。

示例性的,上述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任何电子、磁性、光学或其它物理存储装置,可以包含或存储信息,如可执行指令、数据,等等。例如,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ram(radomaccess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易失存储器、非易失性存储器、闪存、存储驱动器(如硬盘驱动器)、固态硬盘、任何类型的存储盘(如光盘、dvd等),或者类似的存储介质,或者它们的组合。

示例性的,上述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任何电子、磁性、光学或其它物理存储装置,可以包含或存储信息,如可执行指令、数据,等等。例如,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ram(radomaccess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易失存储器、非易失性存储器、闪存、存储驱动器(如硬盘驱动器)、固态硬盘、任何类型的存储盘(如光盘、dvd等),或者类似的存储介质,或者它们的组合。

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计算机的具体形式可以是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报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收发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意几种设备的组合。

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装置时以功能分为各种单元分别描述。当然,在实施本申请时可以把各单元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申请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申请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申请实施例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申请是参照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以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它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它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而且,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以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它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者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者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它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者其它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它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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