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插座及智能插座网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44349阅读:483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插座及智能插座网络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插座(也叫取电器),特别涉及一种智能插座及由该智能插座组成的插座网络。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存在的智能用电控电的产品有两种,一种是智能家居系统使用的智能插座;另一种是电控系统使用的电控表,电控箱及电控柜等。前者应用于私人家居内,可通过WIFI信号与智能家居主机通讯,可以设定时间通断电或是用APP终端控制开关从而让家用电器得电或断电。该智能插座局限性比较多,只能小范内使用且只有简单的通断作用;后者电控系统是用在综合或是公共场所,如宿舍、教室等。其通信方式基本都是通过专线以485协议传输给上位机,可以设定用电量用电时间,并可以结合IC卡以储值的方式扣费进行用电管理。布线结构复杂,功用也比较片面只有计费及通断电管理,且只能做到上位机对若干个控制表/箱/柜的管理,不能做到上位机对用电点(插座)的管理,更不能做到对该用电点的输出功率的管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智能插座及智能插座网络,该智能插座集通讯、管理、检测、计量、控制、报警为一体,可形成多功能的用电终端,通过网络化后即可实现统一管理,使管理更加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智能插座是这样实现的:包括载波调制通讯模块、主控模块、用电量换算及统计模块、模数转换模块、电流、电压实时采集与检测模块、功率控制与功率输出模块,以及液晶显示模块,所述主控模块分别连接所述载波调制通讯模块、用电量换算及统计模块以及液晶显示模块;所述用电量换算及统计模块、功率控制与功率输出模块、电流、电压实时采集与检测模块以及模数转换模块依次连接,且模数转换模块还连接至用电量换算及统计模块。

本实用新型的智能插座网络是这样实现的:包括至少一主控单元和复数个本实用新型的智能插座,所述主控单元通过载波型调制解调器分别与所述智能插座连接。

其中,每255个所述智能插座连接一所述主控单元,各所述主控单元之间通过以太网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的智能插座利用载波加以太网的通讯无需额外布线,简单经济;每个智能插座都有一个独立的IP地址,上位机可以精准地对任何一个用电点进行控制管理,管理准确有效;智能插座本身就有计用电度数及用电费用功能并直接在液晶屏上显示出来,用户使用方便;智能插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定用电功率,如若超负荷则会提示并向上位机管理单元报警且切断电源,用电更为安全;数字化结构拓展方便,可以融合其它智能管理系统,接入到BAS系统的管理平台上,与其它智控系统联动,如中央空调,暖通及智能照明。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智能插座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智能插座的原理结构框图。

图3 是本实用新型智能插座网络的原理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智能插座100包括载波调制通讯模块101、主控模块102、用电量换算及统计模块103、模数转换模块104、电流、电压实时采集与检测模块105、功率控制与功率输出模块106,以及液晶显示模块107,所述主控模块102分别连接所述载波调制通讯模块101、用电量换算及统计模块103以及液晶显示模块107;所述用电量换算及统计模块103、功率控制与功率输出模块106、电流、电压实时采集与检测模块105以及模数转换模块104依次连接,且模数转换模块104还连接至用电量换算及统计模块103。这样本实用新型的智能插座就是一个多功能的用电终端,集通讯、管理、检测、计量、控制、报警为一体。

请参阅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智能插座网络200包括至少一主控单元201和复数个本实用新型的智能插座100,所述主控单元201通过载波型调制解调器202分别与所述智能插座100连接。其中,每255个所述智能插座100连接一所述主控单元201,各所述主控单元201之间通过以太网连接。每个智能插座100都可以设置一个IP地址,可以在本智能插座100上设置也可以通过主控单元201进行远程设置修改,一个主控单元201就可以通过一个载波型调制解调器202管理255个所述智能插座,各所述主控单元201之间通过以太网连接,从而汇集成一个大的智能管理系统。主控单元201可以远程设置每一个智能插座100的用电输出功率,一但用户用了超大功率的电器就会停止供电并向主控单元201报警,便于特定场合的管理,如商场、工厂、宿舍等。采用载波技术实现联网通迅,布线方便,只要有电力电线就行,无需另外敷设网线等通讯线缆。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我们所描述的具体的实施例只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限定,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依照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饰以及变化,都应当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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