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分容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60776阅读:3718来源:国知局
电池分容柜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池制造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池分容柜。



背景技术:

近年来,锂离子电池以其高能量密度、高电压、高循环、高安全性、绿色环保等优良性能在电子产品等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其中,在锂离子电池制作完成后,为验证产品电池的质量及性能并进一步疏通Li+在正负极之间的传输路径,提高电池后期使用过程中的循环性能,确保出厂后产品的安全性能,在出厂前需对锂离子电池进行几次充放电,这一工序称为“分容”。现有的电池分容柜主要有两个缺点:一、电池是绝对固定的,电池的放置和拿取通过员工全手动操作,而由于分容柜上设置的电池槽为圆弧型,电池嵌入后再拿起较为不易,需要员工熟练操作,影响生产效率。二、由于电池负极端接触点是由下顶针位置决定的,当顶针错位导致接触点偏下,加上电池固定于电池槽内易导致顶针接触不到电池负极端,导致产生坏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池分容柜,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电池分容柜电池拿取不便造成生产效率低下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池分容柜,包括固定上座、活动下座和活动导轨,所述固定上座上设有至少一个用于容置电池的容置槽,所述容置槽的下方设有电池悬空口,所述活动下座设于所述固定上座的下方,且所述活动下座与所述容置槽对应的位置设有用于承托所述电池的承托槽,所述承托槽顶部的边缘设有抵顶部,所述活动导轨设于所述活动下座的下方并与所述活动下座滑动连接,当所述活动下座相对于所述活动导轨滑动时,所述抵顶部移动至所述容置槽的下方并将容置于所述容置槽内的电池顶起。

优选地,所述抵顶部的顶部设有上弧形面。

优选地,所述容置槽底部的边缘设有与所述上弧形面相切接触的下弧形面。

优选地,所述活动下座对应于各所述承托槽的底部设有滑动部,所述活动导轨与各所述滑动部对应的位置设有与各所述滑动部滑动配合的滑动段。

优选地,所述滑动段的长度方向的两端均设有用于限制所述滑动部滑出至所述滑动段以外的限位部。

优选地,所述限位部为限位凸起或者限位凹槽。

优选地,所述容置槽顶部的边缘高于容置于所述容置槽内的电池的电极点。

优选地,所述容置槽的截面呈梯形状。

优选地,所述承托槽的截面呈V形状。

优选地,所述电池分容柜还包括一与所述活动下座连接以驱动所述活动下座相对于所述活动导轨滑动的驱动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电池分容柜,其中,电池容置于各设置于固定上座上的容置槽内,当需要拿取容置于容置槽内的电池时,驱动位于固定上座下方的活动下座相对于位于活动下座下方的活动导轨滑动,在滑动下座的滑动下,设于承托槽顶部的边缘处的抵顶部也跟随者滑动一定的距离,直至抵顶部移动至容置槽的下方,即电池悬空口处,那么抵顶部会顶起容置于容置槽内的电池,使得电池的整体高于容置槽顶部的槽口,如此即便于工作人员对电池的拿取,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池分容柜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池分容柜的容置槽内的电池被顶起时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图中各附图标记:

10—固定上座 11—容置槽 12—电池悬空口

20—活动下座 21—承托槽 22—抵顶部

23—滑动部 30—活动导轨 31—滑动段

40—电池 111—下弧形面 221—上弧形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1~2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池分容柜,包括固定上座10、活动下座20和活动导轨30,所述固定上座10上设有至少一个用于容置电池40的容置槽11,所述容置槽11的下方设有电池悬空口12,所述活动下座20设于所述固定上座10的下方,且所述活动下座20与所述容置槽11对应的位置设有用于承托所述电池40的承托槽21,所述承托槽21顶部的边缘设有抵顶部22,所述活动导轨30设于所述活动下座20的下方并与所述活动下座20滑动连接,当所述活动下座20相对于所述活动导轨30滑动时,所述抵顶部22移动至所述容置槽11的下方并将容置于所述容置槽11内的电池40顶起。

具体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电池分容柜,其中,电池40容置于各设置于固定上座10上的容置槽11内,当需要拿取容置于容置槽11内的电池40时,驱动位于固定上座10下方的活动下座20相对于位于活动下座20下方的活动导轨30滑动,在滑动下座的滑动下,设于承托槽21顶部的边缘处的抵顶部22也跟随者滑动一定的距离,直至抵顶部22移动至容置槽11的下方,即电池悬空口12处,那么抵顶部22会顶起容置于容置槽11内的电池40,使得电池40的整体高于容置槽11顶部的槽口,如此即便于工作人员对电池40的拿取,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生产效率。

本实施例中,所述抵顶部22的顶部设有上弧形面221。具体地,抵顶部22的顶部设置的上弧形面221在抵顶电池40时与电池40之间实现相切接触,这样可以避免抵顶部22对电池40造成刺伤等损害,保证电池40的完整性,进而保证生产的可靠性。

本实施例中,所述容置槽11底部的边缘设有与所述上弧形面221相切接触的下弧形面111。在未需要拿取电池40时,电池40正常容置于容置槽11内,那么承托槽21的位置是与容置槽11正对应的,如此,抵顶部22的上弧形面221则与容置槽11底部的边缘相抵接。具体地,将容置槽11底部的边缘设置一下弧形面111,以通过该下弧形面111与抵顶部22的上弧形面221相切接触,这样可以减小抵顶部22相对于容置槽11底部的边缘的滑动摩擦力,如此即能够更加容置驱动活动下座20相对于固定上座10滑动,结构设计合理,实用性强。

本实施例中,所述活动下座20对应于各所述承托槽21的底部设有滑动部23,所述活动导轨30与各所述滑动部23对应的位置设有与各所述滑动部23滑动配合的滑动段31。具体地,通过设置的滑动部23于滑动段31内滑动,即可使得活动下座20可以实现相对于活动导轨30滑动。那么将滑动段31设置成一小段的距离,即可限定滑动部23只能够在该小段的距离内滑动,如此,就实现了限定活动下座20相对于活动导轨30滑动的距离,确保活动下座20不至于因为滑动距离过大而出现安全事故。

本实施例中,所述滑动段31的长度方向的两端均设有用于限制所述滑动部23滑出至所述滑动段31以外的限位部(图未示)。具体地,限位部的设置可以进一步确保滑动部23只能够在滑动段31内滑动,避免滑动部23滑出至滑动段31以外,确保活动下座20能够在滑动的工作过程中保证抵顶部22能够顶起容置于容置槽11内的电池40。

本实施例中,所述限位部为限位凸起或者限位凹槽。具体地,限位部可以为凸起结构或者凹槽结构,该种结构的限位部均可以起到在滑动段31的长度方向的两端限制住滑动部23滑出至滑动段31以外。

本实施例中,所述容置槽11顶部的边缘高于容置于所述容置槽11内的电池40的电极点。具体地,容置槽11将容置的电池40整体进一步下降,这样即使电池40的负极接触点偏下,依然能和电池40底部有较好接触。

本实施例中,所述容置槽11的截面呈梯形状。具体地,呈梯形状的容置槽11的底部形成一个电池悬空口12,这样可以确保抵顶部22能够在移动过程中顶起电池40。

本实施例中,所述承托槽21的截面呈V形状。具体地,呈V形状的承托槽21可以形成一个尖端,对应在该尖端处的活动下座20的底部则形成所述滑动部23,结构设计合理,实用性强。

本实施例中,所述电池分容柜还包括一与所述活动下座20连接以驱动所述活动下座20相对于所述活动导轨30滑动的驱动装置(图未示),该驱动装置本身未对其进行改进,即采用现有技术的驱动装置。具体地,驱动装置可以是电动的驱动装置或者手动的驱动装置,通过该驱动装置即可驱动活动下座20相对于活动导轨30和固定上座10滑动,从而带动抵顶部22移动以顶起位于容置槽11内的电池40,从而方便对电池40的放取。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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