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物理电学实验用的导线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60660发布日期:2018-07-04 07:08阅读:526来源:国知局
一种物理电学实验用的导线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物理电学实验用的导线结构。



背景技术:

物理实验中,经常需要进行电学实验,电学实验中,导线是主要的导电结构,但是现有技术中的导线经常会出现打结现象,暴力的拆解会导致导线两端的接头损坏。

基于上述问题,需要提供一种维修,并且可以在未使用的状态下进行卷绕,避免或减少打结的物理电学实验用的导线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维修,并且可以在未使用的状态下进行卷绕,避免或减少打结的物理电学实验用的导线结构。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物理电学实验用的导线结构,包括导线,在所述导线的内部具有导电用的线芯部分,在所述导线的两端均设置有接头组件,所述接头组件包括铜片,在所述铜片的一侧具有卡块,所述卡块具有卡槽,在所述铜片的表面设置有一槽体,在所述槽体内配合有压板,所述槽体的槽壁处具有插槽,所述压板具有配合所述插槽用的插片,所述线芯部分配合在所述槽体与所述压板之间,所述插片的顶部设置有具有弹性的压入部分,所述铜片配合有一绝缘壳体,所述绝缘壳体的上表面具有一开槽,所述压入部分配合所述开槽,当所述压入部分配合在所述开槽内时、所述绝缘壳体挤压所述压板,所述绝缘壳体远离所述铜片的那一侧设置有绕线槽,所述导线的宽度小于所述卡槽和所述绕线槽的宽度。

优选地,所述线芯部分包括至少三根以上的铜制线芯。

优选地,所述导线为橡胶导线。

优选地,所述卡槽的两侧槽壁位置处设置有半球形的凸块,所述绝缘壳体的外壁处设置有配合所述凸块用的凹槽,通过凸块和凹槽的配合可以实现固定,方便在卷绕完成后实现固定。

优选地,单根所述导线的长度为150mm-200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在未使用的状态下可以将绕线卷绕在卡槽和绕线槽之间,实现导线的收纳,避免或减少打结现象,同时本装置两端接头组件易于进行拆卸和组装,方便进行维护,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2为压板的主视图;

图3为压板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的一种物理电学实验用的导线结构,包括导线1,在所述导线1的内部具有导电用的线芯部分2,在所述导线1的两端均设置有接头组件3,所述接头组件3包括铜片301,在所述铜片301的一侧具有卡块302,所述卡块302具有卡槽303,在所述铜片301的表面设置有一槽体311,在所述槽体311内配合有压板304,所述槽体311的槽壁处具有插槽(未图示),所述压板304具有配合所述插槽用的插片314,所述线芯部分2配合在所述槽体311与所述压板304之间,所述插片314的顶部设置有具有弹性的压入部分315,所述铜片301配合有一绝缘壳体316,所述绝缘壳体316的上表面具有一开槽317,所述压入部分315配合所述开槽317,当所述压入部分315配合在所述开槽317内时、所述绝缘壳体316挤压所述压板304,所述绝缘壳体316远离所述铜片301的那一侧设置有绕线槽326,所述导线1的宽度小于所述卡槽303和所述绕线槽326的宽度。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线芯部分2包括至少三根以上的铜制线芯。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导线1为橡胶导线。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卡槽303的两侧槽壁位置处设置有半球形的凸块333,所述绝缘壳体316的外壁处设置有配合所述凸块333用的凹槽336,通过凸块和凹槽的配合可以实现固定,方便在卷绕完成后实现固定。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单根所述导线1的长度为180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在未使用的状态下可以将绕线卷绕在卡槽和绕线槽之间,实现导线的收纳,避免或减少打结现象,同时本装置两端接头组件易于进行拆卸和组装,方便进行维护,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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