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能量存储装置,包括壳体,用于与电动工具上的第二配接口可拆卸的配接的第一配接口,正极端子和负极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存储装置还包括电池单元,所述电池单元收容于所述壳体内,所述电池单元包括多个电池单体,所述多个电池单体相互串联,所述能量存储装置允许的输出功率大于1200w,多个电池单体串联的电压不高于60v。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存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电池单体串联的电压为40v-60v之间,能量存储装置的输出功率为1200w-1800w之间,能量存储装置的功率体积比为3.8w/cm3-4.0w/cm3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能量存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单元包括至少10个电池单体,能量存储装置的输出功率为1200w-1400w之间,所述电池单元的体积大于300cm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能量存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单体的个数为10个,所述电池单体允许的放电电流不低于30a,所述电池单体被设置为上下两层,上层和下层分别设置5个并列排布的电池单体,上层的电池单体的中轴线与下层相对应的电池单体的中轴线对齐。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能量存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单元包括至少12个电池单体,能量存储装置的输出功率为1400w-1600w之间,所述电池单元的体积大于370cm3。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能量存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单体的个数为12个,所述电池单体允许的放电电流不低于30a,所述电池单体被设置为上中下三层,上层、中层和下层分别设置4个并列排布的电池单体,上层、中层、下层相对应的电池单体的中轴线相互对齐。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能量存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单元包括至少14个电池单体,能量存储装置的输出功率为1600w-1800w之间,所述电池单元的体积大于430cm3。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能量存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单体的个数为14个,所述电池单体允许的放电电流不低于30a,所述电池单体被设置为上下两层,上层和下层分别设置7个并列排布的电池单体,上层的电池单体的中轴线与下层相对应的电池单体的中轴线对齐。
9.一种电动工具,包括电动工具主体以及为其供电的能量存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工具主体包括:
马达,从所述能量存储装置获取电能输出旋转运动;
第二配接口,与所述能量存储装置配接获取电能;
所述能量存储装置为权利要求1-8所述的能量存储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工具为户外电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