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极耳及电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923475发布日期:2023-01-13 23:54阅读:34来源:国知局
一种极耳及电池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电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极耳及电池。


背景技术:

2.软包电池为了防止短路或者腐蚀,封装时必须保证封装区域内有极耳胶覆盖,防止封装铝塑膜铝层与极耳金属带部分接触造成电池短路或者微短路,影响电池性能和电池生产制作良率。
3.然而,位于电芯内部极耳金属带上的绝缘胶纸在制程中对卷芯封装整形、弯折极耳时易使胶纸散开,脱落、错位或者变形,造成极耳带裸露在电芯内部,有短路风险,影响电池性能和电池生产制作良率,特别是软包方形电池、软包扣式电池、软包圆柱电池封装位的弯折。
4.另外,在软包电池封装时,由于极耳胶外露部分超过电池主体部分,这就会占用成品的组装空间,也影响了电池的能量密度提升。


技术实现要素:

5.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极耳及电池,其能够减少极耳胶在电池内部的残留并且便于电池封装后极耳位的弯折的电池外观整形。
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极耳,包括极耳金属带和设置于所述极耳金属带上的极耳胶,其特征在于,所述极耳胶包括第一极耳胶和第二极耳胶,其中,所述第一极耳胶位于电芯外部,所述第二极耳胶伸入所述电芯内部,所述第一极耳胶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极耳胶的宽度,且所述第一极耳胶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二极耳胶的厚度。
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极耳胶远离所述电芯的一侧设置倒角。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倒角为倒圆角。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倒圆角为内圆角或外圆角。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倒角为斜角。
1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倒角为直角。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极耳包括正极耳或负极耳。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极耳胶包括黑胶、白胶或黄胶。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极耳胶和所述第二极耳胶一体成型。
15.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电池,该电池包括说明书前文所述的极耳。
1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7.1、本实用新型的极耳通过将伸入电芯内部的极耳胶设置的更薄且更窄,一方面可以使得极耳胶在电芯内部占据的空间更小,从而变向提高电池有效物质的容积,提升电池能量密度,扩大电池容量;另一方面也便于电池封装时极耳位弯折,使得极耳胶不容易脱落、错位或变形,便于电池外观整形,提高电池封装良率;
18.2、本实用新型将电芯外面的极耳胶进行倒角处理,从而减少电池在封装后极耳两
侧的极耳胶外部外露高度,一方面便于封装后电池外观整形,;另一方面有效减小了对电池封装尺寸的占用,即相同电池尺寸下,增加了电芯的尺寸,提升电池能量密度,扩大电池容量。
附图说明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20.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示的极耳的结构示意图;
21.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所示的极耳结构示意图;
22.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所示的极耳结构示意图;
23.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所示的极耳结构示意图;
24.图5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示的电池封装结构示意图;
25.图6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示的电池封装结构示意图;
26.图7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示的电池封装结构示意图。
27.图中,各个标记的表示含义如下:
28.100、极耳;110、极耳金属带;110-1、正极耳金属带或负极耳金属带;110-2、负极耳金属带或正极耳金属带;120、极耳胶;121、第一极耳胶;122、第二极耳胶;123、倒角;200、电芯。
具体实施方式
29.现在将参照附图来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各种示例性实施例。应注意到: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发明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30.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示的极耳100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极耳100包含极耳金属带110和极耳胶120。极耳胶120设置于极耳金属带110上面。在一些实施例中,极耳胶120包含第一极耳胶121和第二极耳胶122。其中,第一极耳胶121位于电芯外部,第二极耳胶122胶伸入电芯内部。第二极耳胶122可以全部或者部分伸入电芯内部。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极耳胶121的宽度大于第二极耳胶122的宽度。第一极耳胶121的厚度大于第二极耳胶122的厚度。
31.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极耳胶121和第二极耳胶122可以是一体成型结构。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极耳胶121和第二极耳胶122可以是非一体成型结构,二者可以先分别成型再进行组装。
3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极耳胶121和第二极耳胶122的材料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例如,第一极耳胶121和第二极耳胶122都可以为cpp/pp、无纺布等材料。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极耳胶121和第二极耳胶122也可以根据具体需求的不同设置为不同的材料。
3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极耳胶121和第二极耳胶122的颜色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例如,第一极耳胶121和第二极耳胶122可以都为黑胶、白胶或黄胶中的同一种颜色的绝缘胶。再例如,为了便于对二者进行区分,也可以将第一极耳胶121和第二极耳胶122设置为不同的颜色(例如,第一极耳胶121为黑胶,第二极耳胶122为白胶或黄胶)。通过对第一极耳胶121和第二极耳胶122设置为不同的颜色,在封装时可以很容易根据颜色就可以区分出需要封装在电芯内部的是哪个极耳胶。
34.通过将第二极耳胶122设置的比第一极耳胶121设置的更薄且更窄,一方面可以使得极耳胶在电芯内部占据的空间更小,从而变向提高电池有效物质的容积,提升电池能量密度,扩大电池容量;另一方面也便于电池封装时极耳位弯折,使得极耳胶不容易脱落、错位或变形,便于电池外观整形,提高电池封装良率。通过在电芯内部设置极耳胶,可以防止在电池封装时极耳金属带造成短路或者铝塑膜破损,也可以防止电池内部的极耳金属带弯折时对电芯的接触短路和划伤铝塑膜,防止破损、漏液、短路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5.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了进一步减小电池封装时极耳胶占用的尺寸,还可以进一步将第一极耳胶121远离电芯的一侧设置倒角。倒角可以是任意形状,只要能减少极耳胶外露的高度即可,这里不做限制。在一些实施例中,倒角可以是圆角,例如内圆角、外圆角。在一些实施例中,倒角可以是直角。在一些实施例中,倒角可以是斜角。
36.图2-图4是设置了倒角的极耳结构示意图。其中,图2中在第一极耳胶121远离电芯的一侧设置的倒角123为内圆角,该内圆角123距离极耳金属带110的距离可以是任意合适的距离,内圆角的半径可以是任意合适的值,这里不做限制。图3中在第一极耳胶121远离电芯的一侧设置的倒角123为直角。该倒角123距离极耳金属带110的距离以及距离第一极耳胶121和第二极耳胶122接触面的距离可以是任意合适的距离,这里不做限制。图4中在第一极耳胶121远离电芯的一侧设置的倒角123为斜角。斜角的倾斜角度以及距离极耳金属带110的距离可以是任意的,这里不做限制。说要说明的是,图2-图4中除了将第一极耳胶121离电芯的一侧设置了倒角之外,其余的结构与图1类似,这里不再赘述。
37.以上描述的极耳适用于任意电池,包括但不限于软包扣式电池、软包圆柱电池、软包方形电池等。图5-图7是包含了前文所述的极耳的电池封装结构示意图。其中,图5中所示的电池为软包扣式电池;图6所示的电池为软包圆柱电池;图7所示的电池为软包方形电池。需要说明的是,图5-图7中示出的正极耳和负极耳(包含极耳金属带110-1和极耳金属带110-2)上的极耳胶的结构只是示例性的,图5-图7只示出了第一极耳胶121和第二极耳胶122,并没有表示出如图2-图4中的倒角123的情况。可以理解的是,图5-图7只是为了方便示出极耳的封装,并不用来具体限制极耳胶的结构。本实用新型披露的电池结构也包含了极耳胶中具有前文列举的所有倒角的情况。需要说明的是,当极耳金属带110-1为正极耳金属带时(与之对应的极耳为正极耳),极耳金属带110-2为负极耳金属带(与之对应的极耳为负极耳);反之,当极耳金属带110-1为负极耳金属带时(与之对应的极耳为负极耳),极耳金属带110-2为正极耳金属带(与之对应的极耳为正极耳)。
38.在一些实施中,正负极极耳金属带不限定所用材质。在一些实施中,正极极耳包含纯铝极耳、铝转镍极耳、铝转镍焊点封装在极耳胶内的极耳(隐形极耳)等;负极极耳包含镍极耳、铜镀镍极耳等。
39.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以上描述的极耳的结构即适用于正极耳也适用于负极耳。
例如,图5-图7中的正极耳和负极耳可以采用图1-图4中所示的以及相关描述中披露的极耳的结构,这里不再赘述。
40.在本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41.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2.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3.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44.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物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物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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