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显示充电时间功能的汽车充电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4361阅读:45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充电工具领域,特别是一种具有显示充电时间功能的汽车充电器。



背景技术:

在当今的家庭和生活中充电器的使用已经全面普及,各种各样的电器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就是充电器,充电器连接电源插座,导通电路,从而传输电流,使电器正常运行。随着科技的进步,各式充电器充斥市场,一般情况充电器分两脚充电器、三脚充电器、四脚充电器。充电器不仅可起到导电的作用,也可以连接数据线对数码产品进行充电。

但是市面上出售的充电器都是一个整体,不易拆分,如果充电器中有一个部件被损坏了,那么整个充电器都会被报废掉,极大地浪费了资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具有显示充电时间功能的汽车充电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显示充电时间功能的汽车充电器,包括具有上下开口的外壳体、充电PCB充电电路板、上端盖和下端盖,所述外壳体内部呈中空结构;且外部呈矩形结构,所述PCB电路板位于外壳体内,所述上盖板和下端盖分别位于外壳体上下两开口处,所述上盖板中心处活动安装有走线轮,所述PCB电路板上连接有充电线;且另一端贯穿上盖板伸出外侧,所述外壳体外璧上设置充电时间显示单元,所述充电时间显示单元是由设置在外壳体外璧的保护箱、开在保护箱外壁上的开口、嵌裝在开口内的LED触摸显示屏、设置在保护箱内的处理器、变电器和稳压器、嵌裝在保护箱表面的电量显示灯和用于提示电量充满的扬声器共同构成的,所述外壳体外侧安装把手。

优选的,所述走线轮为圆柱形;且充电线缠绕在其上。

优选的,所述把手与外壳体外侧为销轴连接;且其呈U型。

优选的,所述外壳体外侧设有用于反光的荧光条。

优选的,所述下端盖下端面设置四个垫块。

选优的,所述垫块为橡胶材质的防滑块。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具有显示电充电时间功能的汽车充电器,本装置具有充电时间定时功能,可以不让充电器与汽车电池长时间接触,同时本装置还配装了把手和走线轮,更加方便携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具有显示充电时间功能的汽车充电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壳体;2-上端盖;3-下端盖;4-荧光条;5-垫块;6-走线轮;7-保护箱;8-LED触摸显示屏;9-处理器;10-变电器;11-稳压器;12-电量显示灯;13-扬声器;14-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具有显示充电时间功能的汽车充电器,包括具有上下开口的外壳体1、充电PCB充电电路板、上端盖2和下端盖3,所述外壳体1内部呈中空结构;且外部呈矩形结构,所述PCB电路板位于外壳体1内,所述上盖板2和下端盖3分别位于外壳体1上下两开口处,所述上盖板2中心处活动安装有走线轮6,所述PCB电路板上连接有充电线;且另一端贯穿上盖板2伸出外侧,所述外壳体1外璧上设置充电时间显示单元,所述充电时间显示单元是由设置在外壳体1外璧的保护箱7、开在保护箱7外壁上的开口、嵌裝在开口内的LED触摸显示屏8、设置在保护箱7内的处理器9、变电器10和稳压器11、嵌裝在保护箱7表面的电量显示灯12和用于提示电量充满的扬声器13共同构成的,所述外壳体1外侧安装把手14;所述走线轮6为圆柱形;且充电线缠绕在其上;所述把手14与外壳体1外侧为销轴连接;且其呈U型;所述外壳体1外侧设有用于反光的荧光条4;所述下端盖3下端面设置四个垫块5;所述垫块5为橡胶材质的防滑块。

具体使用时:本装置采用Athlon 64系列CPU型号的处理器9,采用AMF0505S 型号的稳压器11,采用ADC-AC型号的变压器10、通过PCB板经过变压器10变压,稳压器11稳定电流,将城市用电直接供处理器9和LED触摸显示屏8使用,通过LED触摸显示屏8可以对充电时间进行操作定时,在电量充满后,处理器9处理数据后,控制扬声器13发出警示声音,以达到提醒使用者,本装置同时还在其上端盖2处设置了走线轮6,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将充电线绕在上面,在外壳体1的下端盖3等角度固定连接四个橡胶材质的防滑垫,可以在充电的时候起到稳固整体装置的作用,在外壳体1外壁上销轴连接U型把手14,可以方便拿取,在外壳体1外侧表面还设置了荧光条,为了能使其在黑暗处更容易让使用者找到。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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