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低压开关柜的静触头散热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2052阅读:582来源:国知局
一种低压开关柜的静触头散热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低压开关柜的静触头散热结构。



背景技术:

低压开关柜中,静触头系统在工作时的发热量远大于开关柜的其他导电部件,特别是大电流的开关柜,这一问题更加严重,这样会严重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鉴于上述,亟待对现有的静触头散热结构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散热效果不佳的问题,提供一种新型的低压开关柜的静触头散热结构。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低压开关柜的静触头散热结构,包含有,

上静触头盒本体,其上结合有上翅片基座;

下静触头盒本体,其处于所述上静触头盒本体的下方,所述下静触头盒本体上结合有下翅片基座;

散热风扇组,其处于所述上翅片基座与所述下翅片基座间,所述散热风扇组具有前后设置的前散热风扇及后散热风扇,所述前散热风扇及所述后散热风扇均为轴流风扇,所述前散热风扇及所述后散热风扇的轴向为上下方向;以及,

传动机构,其处于所述散热风扇组的下方,所述传动机构具有旋转丝杆及控制所述旋转丝杆动作的伺服电机,所述旋转丝杆系沿前后方向直线延伸,所述旋转丝杆上具有处于所述旋转丝杆前半部的前螺纹段及处于所述旋转丝杆后半部的后螺纹段,所述前螺纹段的螺纹旋向与所述后螺纹段的螺纹旋向相反,所述前螺纹段上结合有前活动螺母且所述前活动螺母与所述前散热风扇相结合,所述后螺纹段上结合有后活动螺母且所述后活动螺母与所述后散热风扇相结合。

作为一种低压开关柜的静触头散热结构的优选方案,所述前散热风扇的吹风方向向下,所述后散热风扇的吹风方向向下。

作为一种低压开关柜的静触头散热结构的优选方案,所述前散热风扇的吹风方向向上,所述后散热风扇的吹风方向向下。

作为一种低压开关柜的静触头散热结构的优选方案,所述前散热风扇的吹风方向向下,所述后散热风扇的吹风方向向上。

作为一种低压开关柜的静触头散热结构的优选方案,所述前散热风扇的吹风方向向上,所述后散热风扇的吹风方向向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至少在于:增加前、后散热风扇,可以有效地提高静触头及附近区域的散热能力。通过使用传动机构,可让前、后散热风扇相向或相背移位,使得吹风范围更大且更均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传动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方式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请参见图1和2,图中示出的是一种低压开关柜的静触头散热结构。其结构主要由上静触头盒本体1、下静触头盒本体3、散热风扇组5及传动机构6组成。

所述上静触头盒本体1上结合有上翅片基座2。

所述下静触头盒本体3处于所述上静触头盒本体1的下方。所述下静触头盒本体3上结合有下翅片基座4。所述上翅片基座2与所述下翅片基座4系上下相对设置。

所述散热风扇组5处于所述上翅片基座2与所述下翅片基座4间。所述散热风扇组5具有前后设置的前散热风扇51及后散热风扇52。所述前散热风扇51及所述后散热风扇52均为轴流风扇。所述前散热风扇51及所述后散热风扇52的轴向为上下方向。吹风方向的设置:可以是,所述前散热风扇51的吹风方向向下,所述后散热风扇52的吹风方向向下。可以是,所述前散热风扇51的吹风方向向上,所述后散热风扇52的吹风方向向下。可以是,所述前散热风扇51的吹风方向向下,所述后散热风扇52的吹风方向向上。又可以是,所述前散热风扇51的吹风方向向上,所述后散热风扇52的吹风方向向上。

所述传动机构6处于所述散热风扇组5的下方。所述传动机构6具有旋转丝杆63及控制所述旋转丝杆63动作的伺服电机61。所述旋转丝杆63系沿前后方向直线延伸。所述旋转丝杆63上具有处于所述旋转丝杆63前半部的前螺纹段631及处于所述旋转丝杆63后半部的后螺纹段632。所述前螺纹段631的螺纹旋向与所述后螺纹段632的螺纹旋向相反。所述前螺纹段631上结合有前活动螺母64且所述前活动螺母64与所述前散热风扇51相结合。所述后螺纹段632上结合有后活动螺母65且所述后活动螺母65与所述后散热风扇52相结合。所述伺服电机61通过联轴器62带动所述旋转丝杆63动作,由于所述前螺纹段631与所述后螺纹段632同轴且旋向相反,故,所述前活动螺母64与所述后活动螺母65分别带动所述前散热风扇51及所述后散热风扇52能够相向或相背移位。相向的时候,吹风更集中于一位置,该位置的散热能力强(一般对应静触头和动触头的结合处)。相背的时候,吹风范围更大,散热区域有所提升。

工作原理:通过所述散热风扇组5吹风,提高散热性能。

以上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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