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低压开关柜框架连接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08118阅读:546来源:国知局
一种低压开关柜框架连接组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低压开关柜,特别是一种低压开关柜框架连接组件。



背景技术:

开关柜(switch cabinet)是一种电气设备,开关柜外线先进入柜内主控开关,然后进入分控开关,各分路按其需要设置。如仪表,自控,电动机磁力开关,各种交流接触器等,有的还设高压室与低压室开关柜,设有高压母线,如发电厂等,有的还设有为保主要设备的低周减载。

开关柜(switchgear)的主要作用是在电力系统进行发电、输电、配电和电能转换的过程中,进行开合、控制和保护用电设备。开关柜内的部件主要有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操作机构、互感器以及各种保护装置等组成。

现下使用的低压开关柜的柜体多是将型材切割后,采用螺栓紧固连接,在安装过程中,需紧固的地方较多,造成工作人员劳动强度较高,而且需预先打孔,过程繁琐,生产效率也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低压开关柜框架连接组件。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低压开关柜框架连接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连接型材、连接块和连接套,所述连接型材呈直条形,其截面呈方形,连接型材截面所呈的方形的四条边所在端面上开有连接槽,所述连接槽呈“凸”字形,连接槽所呈的“凸”字形内设有弧形贴面,所述弧形贴面位于连接槽的槽口两侧;

所述连接块的形状大小与连接槽相匹配,其上设有与弧形贴面贴合的弧面,连接块的中部设有螺栓座、通孔和连接螺栓,所述螺栓座呈矩形,所述通孔呈圆柱形,所述连接螺栓的螺头位于螺栓座内,其螺杆穿过通孔,伸出连接块外;

所述连接套包括外保护壳、螺管、第一轴承、第二轴承、第一锥齿轮、转轴和第二锥齿轮,所述第一轴承固定设置于外保护壳内,所述螺管的外壁与第一轴承过盈配合,螺管呈中空圆柱形,其所呈的中空圆柱形的内壁上设有内螺纹,螺管与连接螺栓配合使用,所述第一锥齿轮固定设置于螺管的一端,并与螺管固定连接,所述转轴设置于外保护壳内,并通过两端的第二轴承实现转动,所述第二锥齿轮固定设置在转轴上,并与第一锥齿轮契合;

进一步的,所述转轴的一端凸出外保护壳外,并连接有紧固螺头;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套的一端为连接端,通过螺栓固定设置于连接型材的两端;

进一步的,所述螺栓座所呈的矩形的中轴线与通孔所呈的圆柱形的轴线为同一条直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低压开关柜框架连接组件,包括连接型材、连接块和连接套,连接套设置于连接型材两端,连接套设置于连接型材的连接槽内,连接块与连接槽贴合,连接套包括外保护壳、螺管、第一轴承、第二轴承、第一锥齿轮、转轴和第二锥齿轮,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多个框架连接组件之间可多方向连接,连接时,将连接块上的连接螺栓对准连接套上的螺管,然后使用螺丝枪转动转轴上的紧固螺头,即可实现多个框架连接组件之间的紧固连接,进而实现低压开关柜框架的组合构成,组合简单,且快速,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同时也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示意图。

图2连接型材截面图。

图3连接块截面图。

图4连接套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的一种低压开关柜框架连接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连接型材1、连接块2和连接套3,所述连接型材1呈直条形,其截面呈方形,连接型材1截面所呈的方形的四条边所在端面上开有连接槽4,所述连接槽4呈“凸”字形,连接槽4所呈的“凸”字形内设有弧形贴面5,所述弧形贴面5位于连接槽4的槽口两侧;

所述连接块2的形状大小与连接槽4相匹配,其上设有与弧形贴面5贴合的弧面6,连接块2的中部设有螺栓座7、通孔8和连接螺栓9,所述螺栓座7呈矩形,所述通孔8呈圆柱形,所述连接螺栓9的螺头位于螺栓座7内,其螺杆穿过通孔8,伸出连接块2外;

所述连接套3包括外保护壳10、螺管11、第一轴承12、第二轴承13、第一锥齿轮14、转轴15和第二锥齿轮16,所述第一轴承12固定设置于外保护壳10内,所述螺管11的外壁与第一轴承12过盈配合,螺管11呈中空圆柱形,其所呈的中空圆柱形的内壁上设有内螺纹,螺管11与连接螺栓9配合使用,所述第一锥齿轮14固定设置于螺管11的一端,并与螺管11固定连接,所述转轴15设置于外保护壳10内,并通过两端的第二轴承13实现转动,所述第二锥齿轮16固定设置在转轴15上,并与第一锥齿轮14契合;

进一步的,所述转轴15的一端凸出外保护壳10外,并连接有紧固螺头17;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套3的一端为连接端18,并以过盈配合的方式固定设置于连接型材1的两端;

进一步的,所述螺栓座7所呈的矩形的中轴线与通孔8所呈的圆柱形的轴线为同一条直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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