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车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单元、清洁能源单元、储能单元和充电单元;充电单元分别与市电、清洁能源单元和储能单元电连接,用于接收市电、清洁能源单元和储能单元的电能并向电动车进行充电;储能单元分别与市电和清洁能源单元电连接,用于接收市电和清洁能源单元的电能进行储存;控制单元与清洁能源单元、储能单元和充电单元分别独立地数据连接,用于控制各单元之间的电能流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单元包括至少一个充电组件和储能模块,各充电组件之间通讯连接,各储能模块之间相互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组件包括充电管理模块和充电桩,所述充电管理模块与充电桩相连,用于控制充电桩对电动车进行充电。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车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包括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动车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洁能源单元为光伏发电、生物能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地热能发电或海潮发电。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车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清洁能源单元为光伏发电时,所述光伏发电面板安装于电动车雨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