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用开关磁阻电机控制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29085阅读:458来源:国知局
新能源汽车用开关磁阻电机控制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能源汽车用开关磁阻电机控制器,属于电机控制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新能源汽车用开关磁阻电机控制器的结构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传统车用开关磁阻电机控制器采用U形或者T形设计(见附图),散热器体积小,散热能力差,最大输出功率受限,同时功率器件直接安装于散热器,装配困难且装配产品一致性差,后期维修难度大。

2.电流采样电路采用康铜丝或者电流传感器,前者存在问题是电流噪声大,后者存在问题是,电流传感器体积大,很难把控制器体积做小,防护等级很难做到很高。

功率管直接安装于散热器后再把功率管焊接在PCB板上,同时散热器固定到封闭的铝制外壳里。电流采样采用康铜丝或者功率电阻采样。

加工难:若干功率管同时焊接至PCB板上后很难控制所有功率管的焊接高度一致,稍有不一致,散热器就很难安装到封闭的铝制外壳里。

维修难:若某一个或多个功率管出现问题,很难更换。

性能差:由于同等功率下,该种散热器的散热面积小,所以过载能力将受到制约,同等功率下该种控制器的过载能力小。

控制精度低:由于该种结构原因,其电流采样只能采用康铜丝或者功率电阻来进行电流采样,导致其采样的纹波大,控制器在进行电流的转矩控制时,控制的精度降低。

防护等级低:由于铝制外壳作为控制的外壳,很难做到完全密封,防护等级较差,同时铝制外壳为导体,安装到新能源汽车上要做二次防护,可维护性差。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克服上述缺陷,满足使用需求的新能源汽车用开关磁阻电机控制器。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新能源汽车用开关磁阻电机控制器,包括功率板、控制板、散热器,功率板的排针与控制板的排母连接后,功率板安装在散热器上,其特征是,功率板首选安装在铝基板上,铝基板固定在散热器上。

所述的铝基板为3个,由两个铜板连接,两个铜板分层错位放置,把铝基板的所有母线的正极和负极连接起来,同时铝基板的上桥臂和下桥臂的出线端由接线柱通过螺丝固定。

母线通过母线铜排接入控制器,在母线的进端安装电容板。

所述的铝基板、铜板上开有安装用的孔洞。

所述的控制板上对应接线柱设置开孔,同时控制板上留有电流采样电路的硅钢铁芯支架安装孔。

还包括控制器外壳,所述的控制器外壳为包围式结构,接线柱处有防水护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结构合理,使用方便,使得新能源汽车用开关磁阻电机控制器的防护等级大大提升,易于组装和调试,提升了量产化生产的效率,售后维修简单,功率部分可重复利用率提升,不会造成维修过程的浪费。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传统新能源汽车用开关磁阻电机控制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铝基板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铜板与铝基板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电流采样电路电路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控制器外壳结构示意图;

图6为线性霍尔元器件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铝基板;2、铜板;3、电容板;4、线性霍尔元器件;5、硅钢铁芯;6、硅钢铁芯托架;7、控制器外壳;8、防水护套;9、上桥臂;10、下桥臂。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6所示的新能源汽车用开关磁阻电机控制器,包括功率板、控制板、散热器,功率板的排针与控制板的排母连接后,功率板安装在散热器上,功率板首选安装在铝基板1上,铝基板1固定在散热器上。

所述的铝基板1为3个,由两个铜板2连接,两个铜板2分层错位放置,把铝基板1的所有母线的正极和负极连接起来,同时铝基板1的上桥臂9和下桥臂10的出线端由接线柱通过螺丝固定。

母线通过母线铜排接入控制器,在母线的进端安装电容板3。

所述的铝基板1、铜板2上开有安装用的孔洞。

所述的控制板上对应接线柱设置开孔,同时控制板上留有电流采样电路的硅钢铁芯支架6 安装孔。

所述的电流采样电路,包括硅钢铁芯5和线性霍尔元器件4,线性霍尔元器件4外设置硅钢铁芯4,环形的硅钢铁芯4安装在硅钢铁芯托架6上。电流采样电路对三相电流分别进行采样,该采样值作为每相的一级斩波值以及二级斩波值参考,达到保护控制器目的;同时将这三路电流采样值做加法处理,得到三路合成电流,作为直接扭矩控制,电流闭环控制,角度自适应控制的参考值。

还包括控制器外壳7,所述的控制器外壳7为包围式结构,接线柱处有防水护套8。

电流采样电路为控制板的一部分,所述的控制板包含三大部分:电源部分,驱动部分,控制部分

(1)电源部分:将电池电压通过电源部分转换成控制部分以及驱动部分所需电源。

(2)驱动部分:驱动功率板的驱动电路。

(3)控制部分:实现电机的多种算法控制。

上述实施案例仅是为清楚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限定。对属于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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