滤波电路、电磁加热电路和家用电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62335阅读:224来源:国知局
滤波电路、电磁加热电路和家用电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滤波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滤波电路、电磁加热电路和家用电器。



背景技术:

电磁类加热器具具有离锅立刻停止加热的特点,比电热类器具更安全可靠。近年来消费者越来越注重安全性能,促使电磁技术也相应得到了更广的发展和应用。各式各样的电磁加热的烹饪器具一涌而现。除了平面加热的电磁炉类产品还涌现了很多立体加热的电磁烹饪产品。这些立体加热的烹饪产品最大的特点是它们对于锅具的加热是三维立体多角度的,保证了锅具四周都能加热均匀,烹饪效果更好,也正是因为这种电磁炉类烹饪器具的特殊结构,导致电磁从多个角度对外界辐射,在加热时的磁场对控制电路板的干扰和影响就更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滤波电路、电磁加热电路和家用电器,滤除了三维立体电磁加热电器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电磁干扰,同时保证电器能够正常工作不受自身产生的电磁干扰源影响,也降低了对外界的干扰和影响。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滤波电路,包括共模抑制模块和差模抑制模块,其中,所述共模抑制模块包括第一共模电感和第二共模电感,所述差模抑制模块包括第一差模电容、第二差模电容、第三差模电容和差模电感,所述第一差模电容连接在交流电源的火线与零线之间,所述第一共模电感的第一端连接所述交流电源的火线,第二端连接所述交流电源的零线,所述第一共模电感的第三端与第四端之间连接所述第二差模电容,所述差模电感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一共模电感的第四端,所述差模电感的第二端连接所述第二共模电感的第二端,所述第二共模电感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一共模电感的第三端,所述第二共模电感的第三端与第四端之间连接所述第三差模电容,所述第三差模电容两端适于连接负载。

可选的,所述第一共模电感的电感量为30mH-80mH。

可选的,所述第二共模电感的电感量为10uH-20uH。

可选的,所述第一差模电容、第二差模电容和第三差模电容的容值范围均为4uF-10uF。

可选的,所述差模电感的电感量为200uH-500uH。

可选的,所述滤波电路还包括保险管,所述保险管的第一端连接所述交流电源的火线,第二端连接所述第一共模电感的第一端。

可选的,所述滤波电路还包括压敏电阻,所述压敏电阻并联在所述交流电源的火线与零线之间。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电磁加热电路,包含上述滤波电路,还包括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作为所述滤波电路的负载用于控制电磁加热。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家用电器,所述家用电器包含上述滤波电路。

可选的,所述家用电器为三维立体电磁加热电器。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所述滤波电路中包括共模抑制模块和差模抑制模块,其中,所述共模抑制模块包括第一共模电感和第二共模电感,所述差模抑制模块包括第一差模电容、第二差模电容、第三差模电容和差模电感,所述第一差模电容连接在交流电源的火线与零线之间,所述第一共模电感的第一端连接所述交流电源的火线,第二端连接所述交流电源的零线,所述第一共模电感的第三端与第四端之间连接所述第二差模电容,所述差模电感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一共模电感的第四端,所述差模电感的第二端连接所述第二共模电感的第二端,所述第二共模电感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一共模电感的第三端,所述第二共模电感的第三端与第四端之间连接所述第三差模电容,所述第三差模电容两端适于连接负载,解决了三维立体电磁加热电器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电磁干扰,同时保证电器能够正常工作不受自身产生的电磁干扰源影响,也降低了对外界的干扰和影响。

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三维立体电磁加热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滤波电路的电路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另一种滤波电路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是三维立体电磁加热示意图,可以看到与一般电磁加热产品只在锅具底部加热不同的是这类电磁加热电器在锅具四周都可以进行加热,使得锅具整体受热很均匀。这只是示意图,锅具可能是各种便于立体加热的造型,加热的情景是与此图类似的多角度立体加热,除了锅底还有锅具锅壁的四周。

对于三维立体电磁加热电器其加热线盘通常不是常规的线盘,这种线盘对锅具四周和锅底都具有加热效果,为满足这种多角度电磁加热,则其结构必然存在一定特殊性,其发射的电磁由于线盘结构的特殊性也就导致角度多范围广,会形成一次、两次甚至多次耦合的骚扰源,骚扰源具有频段宽,强度大的特点,这就需要具有宽频和强滤波效果的滤波电路来抑制各个频段范围的干扰。

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滤波电路,如图2所示,包括共模抑制模块和差模抑制模块,其中,所述共模抑制模块包括第一共模电感L1和第二共模电感L2,所述差模抑制模块包括第一差模电容C1、第二差模电容C2、第三差模电容C3和差模电感L3,所述第一差模电容C1连接在交流电源的火线L_IN与零线N_IN之间,所述第一共模电感L1的第一端连接所述交流电源的火线L_IN,第二端连接所述交流电源的零线N_IN,所述第一共模电感L1的第三端与第四端之间连接所述第二差模电容C2,所述差模电感L3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一共模电感L1的第四端,所述差模电感L3的第二端连接所述第二共模电感L2的第二端,所述第二共模电感L2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一共模电感L1的第三端,所述第二共模电感L2的第三端与第四端之间连接所述第三差模电容C3,所述第三差模电容C3两端适于连接负载,所述第三差模电容C3两端分别为交流电源的火线L_OUT和零线输出N_OUT。

通过上述共模抑制模块和差模抑制模块的交叉组合,可拆分为多个小滤波网络的多级滤波,每一极小滤波网络都有其针对性的作用。例如,第一差模电容C1、第一共模电感L1、第二差模电容C2可以构成滤波的π型网络,第二共模电感L2和第三差模电容C3构成LC滤波网络,而差模电感L3还可以和第二差模电容C2以及第一共模电感L1共同组成T型滤波网络。这些抑制模块以滤波网络方式交叉组合在一起,可以分别针对不同的干扰源区间和负载情况,共同构成了具有宽范围强滤波效果的滤波电路。

其中,所述共模抑制模块中的第一共模电感L1和第二共模电感L2,主要是滤除1MHZ~30MHZ的共模干扰信号,其中第二共模电感L2主要针对的是高频的共模干扰信号,第一共模电感L1则对于传导测试的500KHZ~1MHZ之间的差模、共模混合干扰信号起到较强的滤除作用。所述差模抑制模块中的第一差模电容C1、第二差模电容C2和第三差模电容C3以及差模电感L3,这部分电路可以滤除9K~1MHZ之间的差模和500KHZ~1MHZ的部分差模和共模混合的干扰信号。

其中,所述第一共模电感L1的电感量为30mH-80mH,所述第二共模电感L2的电感量为10uH-20uH。所述第一差模电容C1、第二差模电容C2和第三差模电容C3的容值范围均为4uF-10uF,所述差模电感L3的电感量为200uH-500uH。

为了进一步保护所述滤波电路,如图3所示,所述滤波电路还包括保险管FUSE,所述保险管FUSE的第一端连接所述交流电源的火线L_IN,第二端连接所述第一共模电感L1的第一端。另外所述滤波电路还包括压敏电阻R,所述压敏电阻R并联在所述交流电源的火线L_IN与零线N_IN之间,所述压敏电阻R对于雷击浪涌等干扰有一定抑制作用。

对于电磁类加热电器,电磁干扰源比较多的是来自于加热线盘和开关电源部分,而对于加热线盘结构和布局比较复杂的三维立体电磁加热电器,线盘的干扰就更突出和明显了。通常情况下加热线盘对电路板的干扰不只是在其工作频率范围内,还包含其一倍频、两倍频、甚至多倍频的干扰,还有和开关电源等其他部分耦合后的干扰等,同一个电磁加热电器内部的电磁加热盘的结构和布局越复杂、数量越多对电路板的干扰就越明显越复杂。所以在设计所述滤波电路和确定滤波电路组件参数的时候,要先确认好电磁加热盘的结构、数量和加热方式,以及线盘整体在工作时的动态电感和动态电阻等主要影响因素,结合其具体的特性和特点进行设计并选择参数。

根据三维立体多角度电磁加热电器的骚扰源的多样化且宽频率特性,所述滤波电路针对不同频段范围的骚扰源范围及其特性,将具有不同滤波特性的器件进行组合,形成具有宽范围滤除电磁干扰特性的电路,解决了以往单板滤波电路的滤波范围窄,无法滤除多次耦合的骚扰源的问题。

所述滤波电路可以应用于各种具有三维立体电磁加热电器,所述滤波电路可以作为独立的电源滤波板使用,也可以与电器电源控制板布在一起组合使用。其中的各个器件的额值,可以根据电磁加热盘的动态电感和负载的具体情况而选择。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电磁加热电路,包含上述滤波电路,还包括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作为所述滤波电路的负载用于控制电磁加热。

另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家用电器,所述家用电器包含上述滤波电路。

其中,所述家用电器可以为三维立体电磁加热电器。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