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横档旋转固定式电缆门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19577发布日期:2018-10-19 22:35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一种横档旋转固定式电缆门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横档旋转固定式电缆门架。



背景技术:

在进行弱电工程或强电工程的布线时,需要按照标准进行布置,要将弱电或强电的电缆进行整理,此时,就需要运用到电缆支架。然而在电缆铺设过程中,面对一些严苛的环境,比如转弯、上下坡等会出现落差,采用常规的固定式支架则不太适用各种地形,如根据实际情况再定制多种形状支架,可行性较低,且成本很大,由此,希望设计一种适应性强的支架,满足实际使用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横档旋转固定式电缆门架,以解决常规电缆架结构死板、角度固定而无法适用多种安装环境的问题。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横档旋转固定式电缆门架,其包括横档和两个支撑竖架,两个支撑竖架上分别设置有连接件,连接件采用两半合体式地夹于支撑竖架上并夹住横档的端部,横档能够于两端连接件中旋转设定角度,连接件的两部分采用螺栓螺母紧固,横档和支撑竖架上对应紧固螺栓开设有锁定孔,横档上设置有若干夹具。

其中,夹具包括第一夹块和第二夹块,第一夹块、第二夹块相对设置并形成夹紧腔,采用长螺栓依次穿过横档、第一夹块、第二夹块,并通过旋合螺母将夹紧腔中的电缆夹紧同时将夹具固定于横档上。

其中,第一夹块与横档的接触面对应设置为弧面。方便更好的固定。

其中,第二夹块与旋合螺母之间设置由缓冲弹簧。使得门架具有一定的缓震效果,同时保证螺母防松。

其中,设定角度为0°、90°、180°或270°。直角为最常规使用角度。

或者,设定角度为30°或45°的倍数角度。基本可适用所有使用环境。

其中,连接件于支撑竖架上的位置可调。根据情况调整夹具高度位置。

其中,支撑竖架的底部设置有安装座。用于固定于电缆隧道、城市综合管廊、电缆井等中。

综上,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与现有技术相比,所述横档旋转固定式电缆门架解决了传统固定支架死板的弊端,使得门架横档可旋转设置,以根据实际使用场合调整电缆夹具的高度和角度,满足电缆固定需要,适用性强,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可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横档旋转固定式电缆门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横档;2-支撑竖架;3-连接件;4-夹具;5-第一夹块;6-第二夹块;7-夹紧腔;8-长螺栓;9-旋合螺母;10-缓冲弹簧;11-安装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请参阅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横档旋转固定式电缆门架,主要由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树脂材料制成,具有强度高,耐腐蚀,阻燃性好,抗老化性好,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的特点。

其结构包括横档1和两个支撑竖架2,两个支撑竖架2上分别设置有连接件3,连接件3采用两半合体式地夹于支撑竖架2上并夹住横档1的端部,横档1能够于两端连接件3中旋转设定角度,此处的设定角度可按实际需要设置,如30°或45°的倍数角度,基本可以适用所有使用环境。连接件3的两部分采用螺栓螺母紧固,横档1和支撑竖架2上对应紧固螺栓开设有锁定孔,可以根据想要的角度开设特定的锁定孔,也可按照设定角度开设多个预留的锁定孔。

横档1上设置有若干夹具4,夹具4包括第一夹块5和第二夹块6,第一夹块5、第二夹块6相对设置并形成夹紧腔7,采用长螺栓8依次穿过横档1、第一夹块5、第二夹块6,并通过旋合螺母9将夹紧腔7中的电缆夹紧同时将夹具4固定于横档1上。第一夹块5与横档1的接触面对应设置为弧面,方便两者贴合而更好的固定。第二夹块6与旋合螺母9之间设置由缓冲弹簧10,使得门架具有一定的缓震效果,同时对螺母具有防松效果。

连接件3于支撑竖架2上的位置可调,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夹具4高度位置。需要说明的是,两端的连接件3相对于各自支撑竖架2上的位置不一定要保持一致,根据具体的场地进行调整,只需保持横档1相对平衡即可。支撑竖架2的底部设置有安装座11,用于固定于电缆隧道、城市综合管廊、电缆井等中。

安装时,根据电缆的走向选择合适的门架落脚处,并进行固定安装座11;随后将横档1升降至合适高度,并锁定两个连接件3于各自支撑竖架2上的位置;之后将横档1旋转至合适角度,使得夹具4大致与电缆走向垂直,并将连接件3与横档1锁定;最后将电缆穿过第一夹块5和第二夹块6的夹紧腔7中,拧紧旋合螺母9,实现电缆的夹紧以及夹具4固定于横档1上。

综上,本实施例提供的横档旋转固定式电缆门架,解决了传统固定支架死板的弊端,使得门架横档可旋转设置,以根据实际使用场合调整电缆夹具的高度和角度,满足电缆固定需要,适用性强,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可推广使用。

以上实施例只是阐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特性,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事例限制,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有各种变化和改变,这些变化和改变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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