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池充电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20061发布日期:2018-10-19 22:39阅读:52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池充电针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新能源设计与应用领域,具体是一种电池充电针。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新能源逐步走进人民的生活,低耗节能的新型产物投入社会,比如汽车行业由以前一开始的蒸汽制动时代到油动时代,到今天的油电混合动时代,将又向另一新时代迈进,那就是纯电动时代。在石油这类不可再生的能源方面明显电力能源将会是未来的主流。在电能方面具备可再生,多形式再生,风力、水力、太阳能等等均可以发电。取于自然,用之不竭,这是电能的绝对优势,在全球发展中电能成为赢家。那供电的系统和蓄电组件便是促使不同电力产品的演变,如电动汽车中电池组,那在电池的演变,给电池充电的上游器件就会是革命时期的主导者,它是电池充电针。现有的电池充电针,使用不方便,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一现状,迫切需要开发一种电池充电针,以克服当前实际应用中的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池充电针,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池充电针,包括采样针、主体针和塑胶绝缘模组,所述主体针的外侧安装有塑胶绝缘模组,主体针的内侧安装有采样针,由采样针接触到电池电极输出信号,在接收到信号后主体针压合电极进行充电工作。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采样针用于穿刺、输出导通信号,采样针通过5A-8A电流持续工作。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采样针采用尖爪形式的样针。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采样针形式分单根采样和双根采样两种。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主体针用于给电池组充电。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主体针上还设置有用于在接触电极压合过程中发生旋转的旋转导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电池充电针,使用方便,安全可靠性高,可应用于手机行业、电瓶车行业、电动助力车行业、水上电动摩托行业和消费类含电池模组的行业等。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充电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采样针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采样针端部齿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采样针端部齿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旋转导轨结构示意图。

图中:1-采样针,2-主体针,3-塑胶绝缘模组,4-充电柜,5-旋转导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8,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池充电针,包括采样针1、主体针2和塑胶绝缘模组3,所述主体针2的外侧安装有塑胶绝缘模组3,主体针2的内侧安装有采样针1,其工作原理是通过充电柜4组里一对一的充电模组对生产出来的电池进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由采样针1接触到电池电极输出信号,在接收到信号后主体针2压合电极进行充电,直到充电周期完成,过程是一个持续不断在通电状况,要充电针不能出现大于15度的温升,否则会因为温升造成充电柜4温度升高,充电安全出现隐患,按目前整个汽车行业不同的电池通流安数分为30A、60A、120A、200A、250A等,同时充电针的类别也对应其不同安数而有不同。

本实施例中,所述采样针1负责穿刺、输出导通信号,采样结束主体针2进行压合,同时采样针1通过5A-8A电流持续工作;由于信号点覆盖特有的氧化层,在采样针1设计上必须采用尖爪形式的样针,尖爪具备相当好的穿透力,刺穿氧化膜层实现信号输入和传导,采样针1形式分单根采样和双根采样两种。

本实施例中,所述主体针2负责给电池组充电,在接收到采样针1信号后压合接触到电极进行连续不断的充电,针头头部齿负责大电流的分流,同时减少大电流对针体产生过高的温升;图示齿个体负责着电流分流,稳定的输送电流,当端面齿数越多其分流能力就越大,可承载的过载就越大;在主体针2压合电极表面同时会有电极氧化层,齿为小平面将难以刺穿表面氧化层进而充电,为了令其小平面能刺穿电极表面氧化层故特地在主体针2针杆部位增加旋转功能,增加其功能针齿便可轻易刺穿电极氧化层;在主体针2接触电池电极的同时主体针2在旋转导轨5的作用下发生自主旋转,实现了刺穿电极表面氧化层的功能,确保给电池充上电。

该电池充电针,使用方便,安全可靠性高,可应用于手机行业、电瓶车行业、电动助力车行业、水上电动摩托行业和消费类含电池模组的行业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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