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塔吊电缆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45639发布日期:2019-02-22 21:35阅读:1014来源:国知局
一种塔吊电缆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工程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塔吊电缆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在建筑工程中,塔吊电缆的用电安全及更加方便简洁的固定方式越来越受到行业重视,在多数现场塔吊使用过程中,普遍做法是用钢丝将电缆捆扎在塔吊上,用电安全系数低,现有技术中也有利用绝缘子瓷葫芦对塔吊电缆进行固定,如专利号为CN206232330U提出了一种塔吊电缆固定支架;其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以下缺陷:该专利中的绝缘瓷瓶之间不方便进行间距调节,不可以根据电缆的直径不同来进行固定;该专利中其固定支架在安装时比较繁琐,浪费人工和安装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塔吊电缆固定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塔吊电缆固定装置,包括后固定角钢,所述后固定角钢设置有两个,两个后固定角钢的前侧设置有两个前固定角钢,前后对应的后固定角钢和前固定角钢之间均通过横连接角钢焊接连接,两个横连接角钢的前端架设有一个安装角钢,且安装角钢与两个横连接角钢之间均焊接固定,所述安装角钢的前端横向开设有矩形滑道,所述安装角钢的前侧设置有多个绝缘子瓷葫芦,所述绝缘子瓷葫芦的中部均穿过一根调节螺杆,所述调节螺杆上位于绝缘子瓷葫芦的前端均套设有前固定螺帽,所述调节螺杆上位于绝缘子瓷葫芦的后端均套设有后固定螺帽,所述调节螺杆均穿过矩形滑道并延伸到安装角钢的后侧,且调节螺杆位于安装角钢的后侧均套设有后调节螺帽,所述后固定角钢和前固定角钢的下端均开设有安装圆孔。

优选的,所述后固定角钢和前固定角钢的长度、宽度以及厚度均相等。

优选的,所述调节螺杆的直径均小于矩形滑道的开设宽度至少5mm。

优选的,所述绝缘子瓷葫芦至少设置有四个,且绝缘子瓷葫芦的中心处均同在一条直线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该塔吊电缆固定装置在安装时,只需要将前后两个固定角钢之间的间隙卡在塔吊横杆上,在塔吊节上打孔配合安装圆孔,实用螺栓进行固定即可,安装和拆卸都非常的方便,节省人工和安装时间;而且该塔吊电缆固定装置上的绝缘子瓷葫芦可以进行移动调节,相邻的两个绝缘子瓷葫芦之间的间距可以根据电缆的直径来进行调节,调节非常的方便;而且该装置制作方便,可现场取材,实用性强,利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调节螺杆示意图。

图中:后固定角钢1、前固定角钢2、横连接角钢3、安装角钢4、矩形滑道5、调节螺杆6、后固定螺帽7、绝缘子瓷葫芦8、前固定螺帽9、安装圆孔10、后调节螺帽1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塔吊电缆固定装置,包括后固定角钢1,后固定角钢1设置有两个,两个后固定角钢1的前侧设置有两个前固定角钢2,前后对应的后固定角钢1和前固定角钢2之间均通过横连接角钢3焊接连接,后固定角钢1和前固定角钢2的长度、宽度以及厚度均相等,两个横连接角钢3的前端架设有一个安装角钢4,且安装角钢4与两个横连接角钢3之间均焊接固定,安装角钢4的前端横向开设有矩形滑道5,安装角钢4的前侧设置有多个绝缘子瓷葫芦8,绝缘子瓷葫芦8至少设置有四个,且绝缘子瓷葫芦8的中心处均同在一条直线上,绝缘子瓷葫芦8的中部均穿过一根调节螺杆6,调节螺杆6上位于绝缘子瓷葫芦8的前端均套设有前固定螺帽9,调节螺杆6上位于绝缘子瓷葫芦8的后端均套设有后固定螺帽7,调节螺杆6均穿过矩形滑道5并延伸到安装角钢4的后侧,且调节螺杆6位于安装角钢4的后侧均套设有后调节螺帽11,调节螺杆6的直径均小于矩形滑道5的开设宽度至少5mm,松掉后调节螺帽11时,调节螺杆6即可在矩形滑道5中滑动,可根据电缆的直径不同,滑动调节相邻两个绝缘子瓷葫芦8之间的距离,调节完成后,再次将后调节螺帽11紧固即可,后固定角钢1和前固定角钢2的下端均开设有安装圆孔10;该塔吊电缆固定装置在安装时,只需要将前后两个固定角钢之间的间隙卡在塔吊横杆上,在塔吊节上打孔配合安装圆孔10,实用螺栓进行固定即可,安装和拆卸都非常的方便,节省人工和安装时间;而且该塔吊电缆固定装置上的绝缘子瓷葫芦可以进行移动调节,相邻的两个绝缘子瓷葫芦之间的间距可以根据电缆的直径来进行调节,调节非常的方便。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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