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低压抽出式开关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50216发布日期:2019-05-24 20:54阅读:108来源:国知局
一种低压抽出式开关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低压抽出式开关设备。



背景技术: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是由开关柜制造厂家将多个低压开关和相关的控制、测量、保护等装置有机地连接,用结构部件完整地组装在一起的一种组合体,目前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在结构上存在的缺点是:操作繁琐;功能室多为封闭的不利于热量的散出,散热性能差;各功能室之间没有分隔开,在使用时容易出现危险,安全性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低压抽出式开关设备,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操作繁琐,散热性能差,安全性不高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低压抽出式开关设备,包括柜体,柜体包括水平母线室、功能单元室和电缆室,水平母线室设在柜体后部,功能单元室设柜体前部,电缆室设柜体下部,水平母线室与功能单元室之间设镀锌钢板,功能单元室与电缆室之间设高强度阻燃塑料,功能单元室设单元抽屉,单元抽屉与电缆室设转接件,两个单元抽屉之间设金属板,金属板设通风孔和进线口,抽屉单元设机械联锁装置,机械联锁装置内设操作手柄,电缆室底部设槽钢。

优选的,槽钢与电缆室底部焊接。

优选的,抽屉进出线根据电流大小采用同规格不同的接插件。每片接插件不大于200A。

优选的,1/2单元抽屉与电缆室的转接采用背板式结构ZJ-2型转接件,单元抽屉与电缆室的转接按电流分档采用相同尺寸棒式或管式结构ZJ-1型转接件,方便电缆进出。

优选的,水平母线室采用平置式排列方式,设在独立的母线隔离室内,采用专用的母线夹固定在型钢构件上。

优选的,抽屉单元高度模数为160mm,分为1/2单元、1单元、3/2单元、2单元、3单元五种,可以单一组装也可以混合组装。

优选的,1单元抽屉尺度为160mm高,560mm宽,410mm深。

优选的,抽屉单元设有分、合、试验、抽出位置标志。

与传统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产生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抽屉单元内的机械联锁装置,减少了操作步骤;单元抽屉之间设置的通风口可以很好的进行散热,并且每个单元相隔开,安全性增强,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便于使用和安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单元抽屉和电缆室连接剖面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操作手柄示意图。

图中:1、柜体;2、水平母线室;3、功能单元室;4、电缆室;5、镀锌钢板;6、高强度阻燃塑料;7、单元抽屉;8、转接件;9、金属板;10、通风孔;11、进线口;12、机械联锁装置;13、操作手柄;14、槽钢。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4所示,一种低压抽出式开关设备,包括柜体1,柜体1包括水平母线室2、功能单元室3和电缆室4,水平母线室2设在柜体1后部,功能单元室3设柜体1前部,电缆室4设柜体1下部,水平母线室2与功能单元室3之间设镀锌钢板5,功能单元室3与电缆室4之间设高强度阻燃塑料6,功能单元室3设单元抽屉7,单元抽屉7与电缆室4设转接件8,两个单元抽屉7之间设金属板9,金属板9设通风孔10和进线口11,抽屉单元7设机械联锁装置12,机械联锁装置内设操作手柄13,电缆室4底部设槽钢14。

本实施例中,槽钢14与电缆室4底部焊接。

本实施例中,单元抽屉7进出线根据电流大小采用同规格不同的接插件8。每片接插件8不大于200A。

本实施例中,1/2单元抽屉7与电缆室4的转接采用背板式结构ZJ-2型转接件8,单元抽屉7与电缆室4的转接按电流分档采用相同尺寸棒式或管式结构ZJ-1型转接件,方便电缆进出。

本实施例中,水平母线室2采用平置式排列方式,设在独立的母线隔离室内,采用专用的母线夹固定在型钢构件上。

本实施例中,抽屉单元7高度模数为160mm,分为1/2单元、1单元、3/2单元、2单元、3单元五种,可以单一组装也可以混合组装。

本实施例中,1单元抽屉7尺度为160mm高,560mm宽,410mm深。

本实施例中,抽屉单元7设有分、合、试验、抽出位置标志。包括工作位置15:主开关合闸,功能单元锁定,主开关合闸16:主开关断开,功能短语锁定,实验位置17:主开关分闸,辅助回路接通,功能单元锁定,隔离位置19:抽屉旋出30mm,主辅回路均隔离断开,抽屉锁定,抽出位置18:主回路和辅助回路均断开,抽屉任意抽出。操作手柄压下6mm后,方能从O位置旋到丨位置,如有必要,操作手柄可在主开关分闸,实验,隔离三个位置加挂锁,作为安全保护。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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