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容替换模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205748发布日期:2019-11-25 23:08阅读:218来源:国知局
智能电容替换模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电容技术领域,尤其涉及智能电容替换模块。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智能电容器型号繁多,故障率高,制造成本较大,且不能相互替换,维修更换不方便。若使用传统的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电容来替代,原无功补偿柜需要进行很大的改动,这样不仅浪费材料且工期较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本模块直接替换各种型号智能电容。通过将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电容的连接导线进行组合固定,方便安装,提高现场维修时的安装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智能电容替换模块,包括断路器qs、交流接触器km、热继电器fr和电容c,所述断路器qs的电闸分别与交流三相电源的u相、v相、w相连接,所述热继电器fr的两个热元件并联分流后一端与交流三相电源的u相连接,另一端与电容c相连;所述交流接触器km的一个主触头与一个辅助触头并联分流后一端与交流三相电源的v相连接,另一端与电容c相连;所述交流接触器km的二个主触头并联分流后一端与交流三相电源的w相连接,另一端与电容c相连。

上述方案中,所述电容c由电容c1、电容c2、电容c3组成,所述电容c1和电容c3的接点与热继电器fr连接,所述电容c1和电容c2的接点与交流接触器km的一个主触头与一个辅助触头并联后的一端相连,所述电容c2和电容c3的接点与交流接触器km并联的二个主触头一端连接,所述电容c1、电容c2、电容c3的连接方式为三角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当智能电容器遇到故障时,通过本智能电容替换模块,到现场后直接更换故障的部分或全部电容,这样既解决了使用传统的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电容来替代,原无功补偿柜需要进行很大的改动,不仅浪费材料且工期较长的问题,又节省了现场的改装时间。本智能电容替换模块具备主要的控制,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功能,与智能电容器相比价格大幅下降,且具有安装更换方便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智能电容替换模块电气连接原理一次连接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智能电容替换模块电气连接原理二次连接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智能电容替换模块,包括断路器qs、交流接触器km、热继电器fr和电容c,所述断路器qs的电闸分别与交流三相电源的u相、v相、w相连接,所述电容c由电容c1、电容c2、电容c3组成,所述电容c1与热继电器fr连接,所述电容c2与交流接触器km的一个主触头与一个辅助触头并联后的一端相连,所述电容c3与交流接触器km并联的二个主触头一端连接。所述电容c由电容c1、电容c2、电容c3组成,所述电容c1、电容c2、电容c3的连接方式为三角形结构。所述电容c1和电容c3的接点与热继电器fr连接,所述电容c1和电容c2的接点与交流接触器km的一个主触头与一个辅助触头并联后的一端相连,所述电容c2和电容c3的接点与交流接触器km并联的二个主触头一端连接。

通过以上接线方案,所有元件通过连接导线直接支撑,全部通过电容c固定脚固定,无需额外安装固定。因触头并联,允许通过的额定电流增加,这样接线的效果一是提高了交流接触器km容量的利用率,使之能够提高一个容量等级使用。二是提高了热继电器fr的容量的利用率,使之能够提高一个容量等级使用。这样虽然只有一相通过热继电器fr,实际热保护效果并未降低,如u相断线,看似失去热保护,实际其它二相电流降低倍,无需热保护。如遇电路谐波电流过大等特殊情况下,电容c整体发热条件允许两相工作的额定电流上升至额定电流的倍,如电流再增大就能在断路器qs的断开保护电流范围内了。

如图2所示,km为接触器线圈与热继电器控制触头fr串联后接无功功率自动补偿器。

现场有4只及以上智能电容器损坏时,损坏的电容直接拆除并将位置移至一起,这样便于控制线连接,新安装一台无功补偿自动控制器,换上本智能电容替换模块,将图2的二次线再与新安装的无功补偿自动控制器进行连接,调试后就能正常使用了。

利用本专利产品可以事先将断路器qs、交流接触器km、热继电器fr、电容c进行组合固定,到现场后直接更换故障的部分或全部电容,这样既解决了智能电容改装现场无空间安装的问题,又节省了现场的改装时间。本智能电容替换模块具备主要的控制,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功能,与智能电容相比价格大幅下降,且具有安装更换方便的特点。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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