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自行车电机的转子悬挂机构及助力自行车电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490984发布日期:2023-03-17 20:10阅读:64来源:国知局
助力自行车电机的转子悬挂机构及助力自行车电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助力自行车电机,尤其涉及一种电机的转子悬挂机构。


背景技术:

2.助力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现有的助力自行车的电机转子都是通过轴承直接套于人力驱动轴上,然而,在利用人力及电力的任一者作为驱动时,由于人力驱动轴或转子两者是通过轴承相互依附安装的,因此,当人力驱动轴在转动时,其产生的震动会直接传递到转子上,因此,转子会相对定子发生震动或偏摆,这种震动会在电力驱动时直接影响到定子与转子之间的运动,使得电力驱动的输出扭力不稳定,从而影响电机运行的稳定性。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行车电机的转子悬挂机构,其可避免转子直接设于所述人力驱动轴上,减少所述人力驱动轴在转动时对所述转子的影响,提高运行的稳定性。
4.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转子呈悬挂式设置,结构紧凑,运行稳定的助力自行车电机。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助力自行车电机的转子悬挂机构,设置于电机的外壳内,包括定子、转子及支架,所述外壳内设有安装座,所述定子固定于所述安装座上,所述安装座的中部开设有容置孔,所述转子设置于所述支架上且位于所述定子外侧,所述支架的中部延伸出中轴,所述中轴套接于所述容置孔内且与所述安装座之间设置轴承,以使所述支架可在所述安装座上围绕所述容置孔的中心轴转动。
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所述外壳内设置安装座,将定子设置于所述安装座上,又在所述安装座的中部设置容置孔,使转子设置于支架上,并在所述支架的中部设置中轴,将所述中轴利用轴承套接于所述容置孔内,因此,所述支架可以相对所述安装座转动,从而使得所述转子能围绕所述定子转动,使转子呈悬挂的形式与定子组合且与定子同时依附于安装座上。因而,在发生震动时,震动通过安装座同时传递到转子及定子,所述转子与定子之间仍能保持相对静止状态。这样可以避免转子直接安装于人力驱动轴上,从而可以减少在转动时所述人力驱动轴对所述转子的影响,提高运行的稳定性。并且,这样可以使得所述轴承能安装于所述容置孔内,对所述轴承更好地保护,并提高电机结构的紧凑性。
7.较佳地,所述外壳内部设有内腔,所述外壳的内部一端沿中心轴向所述内腔内部延伸出一筒体,所述筒体的外侧形成所述安装座,所述筒体的端面沿中心轴方向开设所述容置孔。通过设置所述筒体,其既可以作为安装所述定子的安装座,又可以提供套接所述支架的中轴的容置孔,从而使得所述定子及转子同时依附于同一基体上,因此,可以避免所述
定子及转子因震动来源不同而相互之间产生影响,从而可以提高运行的稳定性。
8.具体地,所述外壳包括侧壳及两端盖,两所述端盖固定地设置于所述侧壳的两端,所述侧壳的内侧设有向内延伸的所述安装座。通过将所述外壳分成侧壳及两端盖,这样不但可以方便地对外壳加工,而且可以在电机组装时能使其他零件方便地装入外壳内,极大地提高组装的便利性。
9.具体地,所述支架位于所述内腔体远离所述筒体的一侧,以方便所述中轴插入所述容置孔内。这样可以使得所述定子、所述支架及所述转子的结构更加紧凑合理。
10.具体地,所述支架位于所述内腔内且外侧朝向靠近所述筒体的方向延伸出转子座,所述转子安装于所述转子座上。
11.较佳地,所述轴承的数量为二,分别沿所述容置孔的中心轴方向排列布置。
12.一种助力自行车电机,包括外壳以及设置于所述外壳内的人力驱动轴、驱动盘、输出外套、第一离合器、第二离合器以及所述转子悬挂机构,所述人力驱动轴可转动地贯穿于所述外壳,所述定子、转子、驱动盘、输出外套、第一离合器及第二离合器同轴地套于所述人力驱动轴外;所述驱动盘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一离合器连接;所述人力驱动轴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二离合器连接;所述第一离合器及所述第二离合器与所述输出外套连接,当所述输出外套与所述第一离合器锁止时,所述输出外套与所述第二离合器相对转动;当所述输出外套与所述第二离合器锁止时,所述输出外套与所述第一离合器相对转动。
附图说明
13.图1是本实用新型助力自行车电机的结构图。
14.图2是本实用新型助力自行车电机的转子悬挂机构的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15.为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构造特征、所实现的效果,以下结合实施方式并配合附图详予说明。
16.如图1及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助力自行车电机100包括外壳1以及设置于所述外壳1内的人力驱动轴2、转子悬挂机构、驱动盘5、输出外套6、第一离合器7及第二离合器8。所述转子悬挂机构包括定子3、转子4及支架41,所述人力驱动轴2可转动地贯穿于所述外壳1,所述定子3、转子4、驱动盘5、输出外套6、第一离合器7及第二离合器8与所述人力驱动轴2同轴地设置。所述定子3固定于所述外壳1内,所述转子4设置于所述支架41上,所述支架41通过轴承411呈转动地设置于所述外壳1内。所述转子4可转动地套于所述定子3外,所述转子4与所述驱动盘5的输入端连接,所述驱动盘5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一离合器7连接,所述驱动盘5为行星齿轮机构。所述人力驱动轴2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二离合器8连接;所述第一离合器7及所述第二离合器8与所述输出外套6连接。当所述输出外套6与所述第一离合器7锁止时,所述输出外套6与所述第二离合器8相对转动;当所述输出外套6与所述第二离合器8锁止时,所述输出外套6与所述第一离合器7相对转动。本技术中的第一离合器7及第二离合器8均是一种单向轴承,其在一个方向上可以自由转动,而在另一个方向上锁死的一种轴承。
17.如图1所示,所述外壳1的内部远离所述输出外套6的一端设有容置腔11,所述容置腔11呈密封防水结构,所述控制器120设置于所述容置腔11内。
18.再如图1及图2所示,所述外壳1内设有安装座12,所述定子3固定于所述安装座12上,所述安装座12的中部开设有容置孔121,所述转子4设置于所述支架41上且位于所述定子3外侧,所述支架41的中部延伸出中轴412,所述中轴412呈筒状结构,所述中轴412套接于所述容置孔121内且与所述安装座12之间设置轴承411,所述轴承411的数量为二,分别沿所述容置孔121的中心轴方向排列布置,设置所述轴承411可以使所述支架41可在所述安装座12上围绕所述容置孔121的中心轴转动。具体地,所述外壳1内部设有内腔13,所述外壳1的内部一端沿中心轴向所述内腔13内部延伸出一筒体14,所述筒体14的外侧形成所述安装座12,所述筒体14的端面沿中心轴方向开设所述容置孔121。所述支架41位于所述内腔13体远离所述筒体14的一侧,以方便所述中轴412插入所述容置孔121内。这样可以使得所述定子3、所述支架41及所述转子4的结构更加紧凑合理。通过设置所述筒体14,其既可以作为安装所述定子3的安装座12,又可以提供套接所述支架41的中轴412的容置孔121,从而使得所述定子3及转子4同时依附于同一基体上,因此,可以避免所述定子3及转子4因震动来源不同而相互之间产生影响,从而可以提高运行的稳定性。所述支架41位于所述内腔13内且外侧朝向靠近所述筒体14的方向延伸出转子座413,所述转子4安装于所述转子座413上。
19.所述外壳1包括侧壳1a及两端盖1b,两所述端盖1b固定地设置于所述侧壳1a的两端,所述侧壳1a的内侧设有向内延伸的所述安装座12。通过将所述外壳1分成侧壳1a及两端盖1b,这样不但可以方便地对外壳1加工,而且可以在电机组装时能使其他零件方便地装入外壳内,极大地提高组装的便利性。
20.结合上述附图,当使用电力驱动时,通过对所述定子3的线圈通电,进而使所述定子3与所述转子4之间产生力矩,从而驱动转子4转动,所述转子4的输出端带动驱动盘5转动。所述驱动盘5的输出端将扭力传输到所述第一离合器7上,这时所述第一离合器7锁止所述输出外套6,并带动所述输出外套6转动,并且,此时所述第二离合器8与所述人力驱动轴2呈相对的反转,所述第二离合器8释放所述输出外套6。因此,所述人力驱动轴2不转动,且所述输出外套6可以输出动力,以带动驱动轮盘转动而实现动力的输出。这时的动力装置是完全由电力输出动力的。
21.当使用人力驱动时,通过脚踏驱动曲柄转动,所述曲柄带动所述人力驱动轴2转动,所述人力驱动轴2将扭力传递到第二离合器8。这时,所述第二离合器8对所述输出外套6锁止,因此,所述轴套24带动所述输出外套6转动。并且,由于此时所述第一离合器7与所述输出外套6呈相对的反转,所述第一离合器7是释放所述输出外套6的,因此,所述驱动盘5的输出端不转动,所述输出外套6带动驱动轮盘转动而实现动力的输出。这时的动力装置是完全由脚踏人工输出动力。
2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所述外壳1内设置安装座12,将定子3设置于所述安装座12上,又在所述安装座12的中部设置容置孔121,使转子4设置于支架41上,并在所述支架41的中部设置中轴412,将所述中轴412利用轴承411套接于所述容置孔121内,因此,所述支架41可以相对所述安装座12转动,从而使得所述转子4能围绕所述定子3转动,使转子4呈悬挂的形式与定子3组合且与定子3同时依附于安装座12上。因而,在发生震动时,震动通过安装座12同时传递到转子4及定子3,所述转子4与定子3之间仍能保持相对静止状态。这样可以避免转子4直接安装于人力驱动轴2上,从而可以减少在转动时所述人力驱动轴2对所述转子4的影响,提高运行的稳定性。并且,这样可以使得所述轴承411能安装于所
述容置孔121内,对所述轴承411更好地保护,并提高电机结构的紧凑性。
23.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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