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控制设备的板载充电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7476070发布日期:2024-03-28 18:58阅读:12来源:国知局
远程控制设备的板载充电站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远程控制设备的板载充电站,诸如可以由与物料搬运车辆(materials handling vehicle)交互的操作者使用。


背景技术:

1、物料搬运车辆通常用于在仓库和配送中心拣货。此类车辆通常包括动力单元和负载搬运组件,负载搬运组件可以包括负载携带叉。车辆还具有用于控制车辆的操作和移动的控制结构。

2、在典型的拣货操作中,操作者从位于沿着仓库或配送中心的一个或多个过道提供的存储区域中的可用库存项目填写订单。操作者在要拣选的(一个或多个)物品的各个拣选位置之间驾驶车辆。操作者可以或者通过使用车辆上的控制结构或者经由与车辆相关联的无线远程控制设备(诸如在共同拥有的美国专利no.9,082,293中公开的远程控制设备,该专利的全部公开内容通过引用并入本文)来驾驶车辆。


技术实现思路

1、根据本发明的各个方面,一种系统包括物料搬运车辆和远程控制设备,其可以由与物料搬运车辆交互的操作者使用。远程控制设备包括包含无线发送器的无线通信系统以及可再充电电源。该系统还包括车辆处的接收器,用于接收来自无线发送器的传输;车辆处的控制器,可通信地耦合到接收器,该控制器响应从远程控制设备接收到传输;以及车辆处的充电站,该充电站用于为远程控制设备的可再充电电源充电。

2、可再充电电源可以是超级电容器。

3、该系统还可以包括配对系统,用于在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建立通信。

4、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可以在充电站处对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期间并发地建立。

5、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以及在充电站处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可以用单个动作来发起。单个动作可以包括使远程控制设备的部件与充电站的元件物理接触。

6、该系统还可以包括配对指示器,其确认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的建立。

7、在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建立通信所花费的时间段可以小于或等于配对时段。

8、如果在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建立之后超过第一预定时间量没有发生与车辆相关的活动,那么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可以被终止并且必须使用配对系统重新建立。如果在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建立之后小于第二预定时间量没有发生与车辆相关的活动,第二预定时间量等于或小于第一预定时间量,那么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可以被终止,但是可以通过使用远程控制设备执行确认方法来重新建立而无需使用配对系统。确认方法可以包括在远程控制设备上执行按钮序列。

9、通过在充电站处在五秒或更短、四秒或更短或三秒或更短的时间内对可再充电电源进行充电,可以实现可再充电电源的基本充满电状态。可再充电电源的基本充满电状态可以产生至少两小时或至少八小时的远程控制设备的使用时段。

10、充电站可以包括引导结构以将远程控制设备对准在用于为可再充电电源充电的适当朝向上。

11、该系统还可以包括在车辆处的用于指示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状态的指示器。当在充电站处对可再充电电源进行充电时和在远程控制设备的使用期间,指示器可以指示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状态。指示器可以包括一系列灯,每个灯表示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状态的水平。

12、远程控制设备可以包括用于将远程控制设备固定到操作者手的一根或多根手指的固定结构。

13、远程控制设备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充电触点,其接合充电站上的至少一个对应的充电元件。所述至少一个充电触点可以从远程控制设备的外表面凹进。远程控制设备或充电站中的至少一个可以包括检测所述至少一个充电触点是否与所述至少一个对应的充电元件正确接合用于为可再充电电源充电的存在触点,其中如果检测到正确接合,那么由充电站启用向可再充电电源的电力传送,而如果未检测到正确接合,那么充电站不启用向可再充电电源的电力传送。远程控制设备和充电站的布置可以被构造为使得在所述至少一个充电触点从所述至少一个对应的充电元件脱离之前,存在触点指示远程控制设备从充电站的移除,使得在所述至少一个充电触点从所述至少一个对应的充电元件脱离之前停止从充电站向可再充电电源的电力传送。

14、远程控制设备可以包括至少两个充电触点,所述充电触点被定位成接合充电站上的对应充电元件。

15、充电站可以在车辆的驾驶控件中实现,并且可以通过操作者握住驾驶控件来对可再充电电源进行充电。

16、如果感测到的温度被确定为高于预定的设定点温度,那么可再充电电源可以被放电至高温充电状态。感测到的温度可以是环境温度或可再充电电源的温度。

17、如果感测到的温度被确定为高于预定阈值温度,那么可再充电电源在充电站处可以被充电至低于100%充电水平的预定充电水平。

18、由远程控制设备发送的请求可以包括请求车辆跨地板表面前进的行驶请求。

19、充电站可以位于车辆的侧部或方向盘附近。

20、当远程控制设备的可再充电电源在充电站处被充电时,无线通信系统可以进入低电力模式。

21、当操作者定位在车辆上时,远程控制设备的一个或多个部件可以被关闭或向其供应的电力被减少。

22、如果可再充电电源的电压在被充电站充电之前低于电压阈值,那么充电站可以以第一功率电平对可再充电电源进行充电,而如果可再充电电源的电压在被充电站充电之前高于电压阈值,那么充电站可以以第二功率电平对可再充电电源进行充电。第一功率电平可以大于第二功率电平。无论可再充电电源的电压在被充电站充电之前是高于还是低于电压阈值,充电站都可以在大约相同的时间内将可再充电电源充电至基本充满电状态。

23、远程控制设备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可通信地耦合到无线通信系统的控件,其中控件的致动使得无线发送器将请求无线地传输到车辆。

24、根据本发明的其它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改装物料搬运车辆的套件,该车辆包括控制器,该控制器响应来自相关联的远程控制设备的传输,该远程控制设备包括无线通信系统,该无线通信系统包括无线发送器并由与车辆交互的操作者使用。该套件包括车辆处的充电站,该充电站被配置为电耦合到车辆的车辆电源,用于为远程控制设备的可再充电电源充电。

25、套件还可以包括配对系统,用于在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建立通信。

26、在充电站处对可再充电电源进行充电期间,可以并发地建立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

27、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以及在充电站处对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可以用单个动作来发起。单个动作可以包括使远程控制设备的部件与充电站的元件物理接触。

28、套件还可以包括配对指示器,其确认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的建立。

29、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建立通信所花费的时间段可以小于或等于配对时段。

30、通过在充电站处在五秒或更短、四秒或更短或三秒或更短的时间内对可再充电电源进行充电,可以实现可再充电电源的基本充满电状态。可再充电电源的基本充满电状态可以产生至少两小时或至少八小时的远程控制设备的使用时段。

31、充电站可以包括引导结构以将远程控制设备对准在用于为可再充电电源充电的适当朝向上。

32、套件还可以包括在车辆处的指示器,用于指示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状态。当在充电站处对可再充电电源进行充电时和在远程控制设备的使用期间,指示器可以指示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状态。指示器可以包括一系列灯,每个灯表示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状态的水平。

33、远程控制设备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充电触点,其接合充电站上的至少一个对应的充电元件。远程控制设备或充电站中的至少一个可以包括检测所述至少一个充电触点是否与所述至少一个对应的充电元件正确接合用于为可再充电电源充电的存在触点,其中如果检测到正确接合,那么由充电站启用向可再充电电源的电力传送,而如果未检测到正确接合,那么充电站不启用向可再充电电源的电力传送。远程控制设备和充电站的布置可以被构造为使得在所述至少一个充电触点从所述至少一个对应的充电元件脱离之前,存在触点指示远程控制设备从充电站的移除,使得在所述至少一个充电触点从所述至少一个对应的充电元件脱离之前停止从充电站向可再充电电源的电力传送。远程控制设备可以包括至少两个充电触点,所述充电触点被定位成接合充电站上的对应充电元件。

34、充电站可以在车辆的驾驶控件中实现,并且通过操作者握住驾驶控件来对可再充电电源进行充电。

35、如果感测到的温度被确定为高于预定阈值温度,那么可再充电电源在充电站处可以被充电至低于100%充电水平的预定充电水平。感测到的温度可以是环境温度。

36、充电站可以位于车辆的侧部。

37、根据本发明的其它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为远程控制设备充电的方法,该远程控制设备包括包含无线发送器的无线通信系统以及可再充电电源。该方法包括:发起远程控制设备的部件与充电站的元件之间的接触,充电站位于车辆处;感测远程控制设备部件与充电站元件之间的接触;在感测到接触后,从充电站向可再充电电源供电;中断远程控制设备部件与充电站元件之间的接触;感测远程控制设备部件与充电站元件之间的接触的中断;并且在感测到中断后,停止从充电站向可再充电电源供电。

38、可再充电电源可以是超级电容器。

39、该方法还可以包括,当远程控制设备部件与充电站元件接触时,在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建立通信。

40、在充电站处对可再充电电源进行充电期间,可以并发地建立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

41、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可以在配对期间发生,并且在充电站处将可再充电电源充电至基本充满电可以在充电期间发生,其中配对时段与充电时段可以重叠。配对时段可以小于或等于充电时段。

42、该方法还可以包括利用听觉或视觉队列中的至少一个来确认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的建立。

43、通过在充电站处在五秒或更短、四秒或更短或三秒或更短的时间内对可再充电电源进行充电,可以实现可再充电电源的基本充满电状态。

44、可再充电电源的基本充满电状态可以产生至少两小时或至少八小时的远程控制设备的使用时段。

45、该方法还可以包括在车辆处显示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状态。当对可再充电电源进行充电时和在远程控制设备的使用期间,可以在车辆处显示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状态。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状态可以经由一系列灯显示,每个灯表示可再充电电源的充电状态的水平。

46、发起远程控制设备的部件与充电站的元件之间的接触可以包括发起远程控制设备的至少一个充电触点与充电站上的至少一个对应的充电元件之间的接触。

47、如果在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建立之后超过第一预定时间量没有发生与车辆相关的活动,那么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可以被终止并且必须使用配对系统重新建立。如果在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建立后小于第二预定时间量没有发生与车辆相关的活动,第二预定时间量等于或小于第一预定时间量,那么远程控制设备和车辆之间的通信可以被终止,但是可以通过使用远程控制设备执行确认方法来重新建立。确认方法可以包括在远程控制设备上执行按钮序列。

48、充电站可以在车辆的驾驶控制中实现,并且可再充电电源可以通过操作者握住驾驶控件来进行充电。

49、该方法还可以包括如果感测到的温度被确定为高于预定的设定点温度,那么将可再充电电源放电至高温充电状态。感测到的温度可以是环境温度或可再充电电源的温度。

50、如果感测到的温度被确定为高于预定阈值温度,那么可再充电电源可以在充电站处被充电至低于100%充电水平的预定充电水平。

51、充电站可以位于车辆的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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