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食物处理室和摄像头的家用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9091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家用器具(1),具有

—食物处理室(5),该食物处理室具有能够用门(6)来关闭的装载口(7),以及

—至少一个用于透过观察窗(3)对所述食物处理室(5)进行观察的摄像头(2),

其特征在于,

—所述家用器具(1)是微波器具,所述微波器具的食物处理室(5)能够用微波来加载;

—所述观察窗(3)具有一屏蔽板(15),该屏蔽板具有多个孔(16);

—所述摄像头(2)如此对准到所述屏蔽板(15)上,使得至少一个孔(16)处于所述摄像头(2)的视野(S)中,并且

—所述摄像头(2)被固定在所述屏蔽板(15)的多个孔(16)处。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2)被卡锁在所述屏蔽板(15)的多个孔(16)处。

3.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2)具有用于卡锁在所述孔(16)中的卡锁元件(20),所述卡锁元件中的至少一个卡锁元件(20)具有窄小的尖部(21)。

4.按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板(15)是平坦的板,并且所述摄像头(2)倾斜地对准到所述屏蔽板(15)上。

5.按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板(15)是平坦的板,并且所述摄像头(2)垂直地对准到所述屏蔽板(15)上。

6.按权利要求5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板(15)朝垂线倾斜。

7.按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板(15)是朝所述食物处理室(5)的方向拱起的板。

8.按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板(15)的孔(16)的边缘在横截面中被倒圆角。

9.按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2)和所述观察窗(3)布置在所述门(6)中。

10.按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2)的视轴(O)对准到所述屏蔽板(15)的一个点上,这个点是所述孔(16)的、处于所述摄像头(2)的视野中的集合的中心。

11.按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所述孔(16)的、处于所述摄像头(2)的视野(S)中的集合具有至少双重旋转对称性。

12.按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2)被固定在所述屏蔽板(15)的孔(16)的至少两条线(C1、C2;C3、C2)处,所述摄像头(2)的视野(S)位于所述至少两条线之间。

13.按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1),其特征在于,所述观察窗(3)具有透明的嵌板(13),该嵌板布置在所述屏蔽板(15)与所述食物处理室(5)之间并且相对于所述屏蔽板(15)间隔开地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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