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板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28754阅读:1302来源:国知局
插板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印制线路板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插板架。



背景技术:

随着PCB(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制电路板)的发展,客户对PCB的外观要求越来越严格,大部分客户对外观要求为零缺陷,不允许阻焊外观有杂物的缺陷,并因此问题而导致退货。

目前行业内丝印后使用插板架多采用猪笼架,但猪笼架使用一段时间后插板槽内残留很多油墨渣无法很好清除干净,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板边与槽内残留的油墨摩擦脱落掉在未固化的油墨上形成杂物。若全部更换为新的猪笼架则会导致生产成本的急剧上升。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插板架。

具体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插板架,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插板组件,所述插板组件包括:支撑架,固定于所述支撑架上的插板件,所述插板件包括支撑框和安装于所述支撑框上的卡板,所述卡板为可拆卸安装;

两个相对设置的所述插板组件之间通过调节杆连接。

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卡板上设有若干个第一隔离槽。

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隔离槽的宽度为4-6mm。

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架的底部设有若干个隔离柱,每两个相邻的所述隔离柱形成第二隔离槽,所述第二隔离槽与所述第一隔离槽相对应。

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隔离柱的高度为40-60mm。

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卡板为一体成型,材质为铁氟龙。

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调节杆包括第一调节杆和套设于所述第一调节杆的第二调节杆。

上述插板架可以将卡板取下,材质为铁氟龙,便于清洗,清洗后的卡板可以使用烘箱烘干。以上结构可以避免残留油墨杂物,避免线路板外观缺陷。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例插板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插板件的俯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支撑架;101、隔离柱;102、第二隔离槽;20、插板件;201、支撑框;202、卡板;203、第一隔离槽;30、调节杆;301、第一调节杆;302、第二调节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安装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通”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通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参考图1,一种插板架,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插板组件,所述插板组件包括:支撑架10,固定于所述支撑架上的插板件20,所述插板件20包括支撑框201和安装于所述支撑框上的卡板202,所述卡板为可拆卸安装(可便于拆卸清洗);两个相对设置的所述插板组件之间通过调节杆30连接。

可以理解的,为了便于线路板的插放,所述卡板202上设有若干个第一隔离槽203,所述第一隔离槽的宽度为5mm。所述隔离槽的宽度可以根据线路板的板厚适当设置。

可以理解的,为了使线路板能够更稳妥地摆放,参考图2,所述支撑架10的底部设有若干个隔离柱101,每两个相邻的所述隔离柱101形成第二隔离槽102,所述第二隔离槽102与所述第一隔离槽101相对应设置。所述隔离柱的高度为50mm。

在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卡板为一体成型,材质为铁氟龙,该材质便于清洗、烘干,不易变形。

可以理解的,为了适应不同尺寸的线路板,插板组件间采用可调节距离的调节杆连接,所述调节杆30包括第一调节杆301和套设于所述第一调节杆301的第二调节杆302,通过调节第一调节杆和第二调节杆的相对位置可以调节插板组件之间的距离,以适应不同尺寸的线路板的插板需求。

上述结构的插板件,能够适应线路板生产的需求,且卡板可拆卸清洗,避免残留油墨杂物,进而避免线路板外观缺陷。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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