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遥控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12031发布日期:2019-11-12 23:29阅读:125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遥控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遥控器领域,特别是一种多功能遥控器。



背景技术:

当前遥控器应用广泛,遥控器被应用在各种设备及系统中。客户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对某些功能按键的位置不是很习惯,想要调整一下位置,这样更顺手。如果客户可以自己设置某些功能按键的位置,并更新遥控器的固件程序就很方便。但目前遥控器都没有此功能,一旦需要对无线遥控器的固件进行升级,只能更换整机。若通过更换物料来实现功能按键位置的更改,操作起来很麻烦,需要专用的工具和人员才能操作,普通用户无法实现,给用户和厂商都带来了很大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提出一种操作简单、更换方便的多功能遥控器。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遥控器,包括主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翻盖、翻盖板和硅胶片;该翻盖与主体为可拆卸连接,并设有若干通孔;该按硅胶片位于翻盖内侧,且其一侧设有若干按键,该按键嵌于通孔内;该翻盖板位于硅胶片另一侧,并设有若干与按键适配的让位孔。

优选的,所述主体包括前壳、后壳和电路板,所述翻盖与该前壳为可拆卸连接,所述翻盖板位于电路板和所述硅胶片之间。

优选的,所述翻盖一端与所述主体铰接,另一端与所述主体卡扣连接。

优选的,所述翻盖设有若干定位柱,所述硅胶片和所述翻盖板对应设有若干小孔。

优选的,所述翻盖板相对所述主体一侧设有若干筋条。

优选的,包括有至少两硅胶片。

优选的,所述翻盖设有扣条,所述翻盖板设有凹槽,通过扣条扣于凹槽实现固定。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可知,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遥控器基于硅胶片可更换的结构方式,在电路板内预设更换位置的几种固件程序,只要更换对应的硅胶片,进行简单设置就可以更改功能按键位置,无须专用的工具和电脑,普通用户也可以操作,可以实现用户对遥控器按键功能的可定制化。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背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侧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翻盖打开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翻盖分解图;

其中:10、主体,11、前壳,12、后壳,13、电池盖,14、电路板,20、翻盖,21、卡勾,22、通孔,23、定位柱,24、扣条,30、翻盖板,31、筋条,32、让位孔,33、凹槽,40、硅胶片,41、按键,42、小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参照图1至图6,一种多功能遥控器,包括主体10、翻盖20、翻盖板30和硅胶片40等。该主体10包括前壳11、后壳12、电路板14和电池盖13等,该前壳11和后壳12为固定连接,且设有容纳电路板14和电池的空间,该电路板14上设有多个触点。该电池盖13与后壳12为可拆卸连接,例如卡扣配合。该前壳11和后壳12也可为一体成型式。

翻盖20与前壳11为可拆卸连接,具体的,翻盖20一端与前壳11对应端铰接,另一端与前壳11卡扣连接。在翻盖20上设置卡勾21,前壳11对应设有卡槽,通过卡勾21扣入卡槽实现卡扣配合。翻盖20上还设有若干通孔22和定位柱23,该若干通孔22用于让位按键41。定位柱23数量为至少两个。

该硅胶片40位于翻盖20内侧,其一侧设有若干按键41,该若干按键41嵌于对应通孔22上,按键41大小与通孔22大小适配。硅胶片40上还是何有适配定位柱23的小孔42。每个按键41底部表面设有导电触点,用于与电路板14上的触点导电实现输入控制命令。

翻盖板30位于硅胶片40另一侧,其上设有若干让位孔32和小孔42,该让位孔32位置、大小和数量与按键41适配,该小孔42与定位柱23适配,该翻盖板30相对主体10一侧还设有若干筋条31,使得翻盖板30与主体10之间具有一定间隙。

本实用新型中,在翻盖20内侧壁设有若干扣条24,对应的,翻盖板外周设有若干凹槽33,通过扣条24卡入对应凹槽33上,实现将翻盖板30与翻盖20相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硅胶片40,数量为至少两个,硅胶片40的形状、大小等大体相同,区别在于,按键41中的导电触点位置不同。例如:当按压不同硅胶片40上的同一位置按键41时,其导电触点与电路板14上的不同触点接触,实现输入不同控制命令。电路板14内预设有若干个固件程序,每个硅胶片40对应一个固件程序。

本实用新型的遥控器,使用时,翻盖20合上,通过按压按键41输入控制命令。当需要更改按键41位置时,将翻盖20打开,通过翘片等采用工具将翻盖板30撬开,更换硅胶片40,再将翻盖板30扣上,而后设置对应的固件程序,合上翻盖20,即完成更改。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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