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部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539672发布日期:2020-10-17 01:42阅读:74来源:国知局
发光部品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发光部品。



背景技术:

一般的生活用品或人身部品上,若有装饰性的需求时,大多使用表面涂彩来达成。而若要达到醒目的装饰,可能必须增加涂彩的面积或是佐以鲜艳的配色才能达成,然而,大面积的涂彩或是鲜艳的配色并不适于各种部品,例如高质感的精品类部品若设置大面积涂彩或鲜艳配色可能会降低原有部品的质感。由此可知,以表面涂彩的方式作为表面装饰的方式并无法适用于各种部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发光部品。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发光部品,其含:

一本体,具有一表面;以及

一发光模块,包含:

一发光元件,设置于该本体的该表面,该发光元件沿着一光射出方向射出光;及

一透光层,覆盖于该发光元件,该透光层具有多个贯穿孔,该多个贯穿孔位于该光射出方向的延伸范围内。

在一实施例中,多个贯穿孔排列成为一图形。

在一实施例中,本体具有一凹槽,该发光元件及该透光层容置于该凹槽。

在一实施例中,凹槽具有一深度,该发光元件具有一第一厚度,该透光层具有一第二厚度,该第一厚度与该第二厚度的总合相当于该深度。

在一实施例中,多个贯穿孔分别具有一孔径,该透光层具有一第二厚度,该孔径与该第二厚度的比值为0.4~0.6。

在一实施例中,更包含一电源,电性连接该发光元件。

在一实施例中,更包含一控制器及一触控部,该控制器电性连接该电源及该发光元件,该触控部设置于该表面。

在一实施例中,本体为方向盘。

在一实施例中,本体为椅套。

在一实施例中,本体为车内饰板。

在一实施例中,本体为座垫。

在一实施例中,本体为车衣。

在一实施例中,本体为车架。

在一实施例中,本体为安全帽。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为汽车方向盘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为汽车方向盘的一实施例的局部结构分解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为汽车方向盘的一实施例的俯视图;

图4为图3中圈选处4的局部放大图;

图5为图1实施例中沿5-5割面线绘制的剖视图;

图6为图5中圈选处6的局部放大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为汽车方向盘的另一实施例的俯视图;

图8为图7中圈选处8的局部放大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为汽车方向盘再一实施例的俯视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为车内饰板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

图11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为椅套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

图12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为座垫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

图13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为安全帽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

图14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为车架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

图15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为车衣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

其中,附图标记

10本体11中央装置盒

12连接臂13握把部

l发光模块20发光元件

30透光层31贯穿孔

40电源50触控模块

51控制器52触控部

f表面f1第一表面

f2第二表面c凹槽

h深度h1第一深度

h2第二深度t1第一厚度

t2第二厚度

具体实施方式

涉及本实用新型的详细说明及技术内容,现就配合附图说明如下:

请配合参阅图1至图4,图1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10为汽车方向盘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10为汽车方向盘的一实施例的局部结构分解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10为汽车方向盘的一实施例的俯视图;图4为图3中圈选处4的局部放大图。

参阅图1至图6,图5为图1实施例中沿5-5割面线绘制的剖视图;图6为图5中圈选处6的局部放大图。图1及图6实施例绘示的发光部品包含本体10及发光模块l。本体10具有表面f。发光模块l包含发光元件20及透光层30。发光元件20设置于本体10的表面f,且发光元件20沿着光射出方向射出光。透光层30覆盖于发光元件20,且透光层30具有多个贯穿孔31,各贯穿孔31位于光射出方向的延伸范围内。

藉此,设置于本体10上的发光模块l的发光元件20可以通过透光层30发光,使本体10的表面f具有发光的装饰效果。

在图1至图6的实施例中,发光部品的本体10为汽车方向盘,但本实用新型并不以此为限。具体而言,在此实施例中,本体10具有中央装置盒11、多个连接臂12及握把部13。中央装置盒11具有中空的装置空间。多个连接臂12设置于中央装置盒11的外周面,握把部13呈封闭的圆形并以内周缘连接各连接臂12。藉此使握把部13环绕于中央装置盒11的外周围。于此,发光模块l设置于本体10的握把部13的表面f。

一实施例中,发光模块l的发光元件20可以是电致发光薄膜(electroluminescence,el)。在此实施例中,发光元件20具有转换效率高、省电、重量轻、厚度薄、亮度高及均匀性佳的优点。

一实施例中,发光元件20是制作于可挠性基材上的可挠性电致发光薄膜。据此,发光元件20可以轻易地被设置于表面f为圆弧形状的握把部13或其它形状的本体10表面f上。

在本体10为汽车方向盘的实施例中,本体10的握把部13的表面f为皮革材质。因此,在此实施例中,透光层30的表面亦为皮革材质。藉此使本体10装设发光模块l后仍能维持其表面材质一致性。

参阅图2及图3,一实施例中,为提高装设发光模块l的便利性,本体10的表面f具有凹槽c,而发光模块l设置于凹槽c内。于此实施例中,发光模块l的一面外形完全符合于凹槽c的槽底外形,藉此便于组装。

参阅图3、图4及图8,一实施例中,当本体10的表面f具有凹槽c时,本体10的表面f包含第一表面f1及第二表面f2,第二表面f2为凹槽c的槽底面,第一表面f1高于第二表面f2。进一步地,本体10的凹槽c具有深度h,且凹槽c的两端分别具有第一深度h1及第二深度h2,第一深度h1与第二深度h2不同。而透光层30贴附于本体10的表面f,藉此,通过凹槽c两端的深度不同,对应于深度不同位置的发光元件20的透光层30的贯穿孔31得以产生亮度不同的光效。

参阅图7及图8,图7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10为汽车方向盘的另一实施例的俯视图;图8为图7中圈选处8的局部放大图。在本体10的表面f具有凹槽c的另一实施例中,为避免本体10装设发光模块l后影响使用时握持于本体10的手感,于此,凹槽c整体具有相同的深度h,而发光元件20具有第一厚度t1,透光层30具有第二厚度t2。在此实施例中,凹槽c的深度h相当于第一厚度t1与第二厚度t2的总合。如此一来,当发光模块l设置于凹槽c内时,发光元件20邻接于凹槽c的槽底,透光层30的一面覆盖于发光元件20上,而透光层30的另一面能与本体10的表面f共平面。据此,发光模块l组设于本体10后不影响本体10的表面f平整,而有最佳的完整性。

一实施例中,发光模块l可以提供不同的发光装饰效果。于此,发光模块l的透光层30的多个贯穿孔31可以排列为图形、文字或图形与文字的组合。藉贯穿孔31排列的方式不同供发光元件20的光由特定位置射出以产生预定的光效。

一实施例中,由于透光层30的贯穿孔31的孔径与透光层30的厚度之间的比值会影响发光模块l产生的光效的可视范围。为确保发光模块l的发光效果符合需求,透光层30的贯穿孔31的孔径与透光层30的厚度之间的比值以0.4~0.6为佳。具体而言,透光层30的第二厚度t2可以是小于3~4mm,而贯穿孔31的孔径则小于2mm,于此状态下,发光模块l产生的光效果为较佳,但本实用新型并不以此为限。

参阅图1,一实施例中,发光模块l更包含电源40,电源40电性连接发光元件20。值得说明的是,当本体10为汽车方向盘时,发光模块l的电源40是独立于汽车电系的独立电源,藉此,在安装发光模块l时不须更动汽车的原厂电路,除了可以降低安装发光模块l的难度之外,也能确保汽车的原厂电路被保持,避免影响车辆的原厂保固状态。具体而言,电源40可以是可重复充电的电池,当发光元件20为电致发光薄膜时,发光元件20的耗电量极小,因此,电源40充电一次后的仍可长时间使用,方便性极高。

参阅图2及图9,图9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10为汽车方向盘再一实施例的俯视图。在本体10为汽车方向盘的实施例中,本体10的握把部13以中央装置盒11为中心可区分为相对的左侧及右侧,以及相对的上侧及下侧。一些实施例中,本体10可以设置单一发光模块l或多个发光模块l。当本体10的表面f设置多个发光模块l时,发光模块l可以同时设置于握把部13的左右两侧。或是同时设置于握把部13的上下两侧,本实用新型并不以此为限。

参阅图1,一实施例中,发光模块l更包含触控模块50,触控模块50包含控制器51及触控部52,控制器51电性连接电源40、触控部52及发光元件20。在此,触控部52可以是触控面板。在本体10为汽车方向盘的实施例中,控制器51可以设置于中央装置盒11内,而触控部52则可以设置于本体10的表面f以接受使用者的触控控制。值得说明的是,触控部52可以是点触控制、滑移控制或是特定的手势控制,本实用新型并不以此为限。在此实施例中,当使用者于触控部52进行触控操作时,触控部52产生触控讯号,控制器51接收触控讯号并据此控制电源40及发光元件20。

参阅图10,图10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10为车内饰板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在此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本体10也可以是车内饰板。具体而言,当本体10为车内饰板时,发光模块l可以但不限于设置于仪表板上。

参阅图11,图11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10为椅套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在此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本体10也可以是汽车座椅套。具体而言,当本体10为椅套时,发光模块l可以但不限于设置于头靠部或背部的位置。

参阅图12,图12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10为座垫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在此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本体10不限于设置于汽车部品上,也可以设置于机车部品上。于此实施例中,本体10也可以是机车座垫。具体而言,当本体10为机车座垫时,发光模块l可以但不限于设置于机车座垫的侧面位置。

参阅图13,图13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10为安全帽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在此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本体10也可以是安全帽。具体而言,当本体10为安全帽时,发光模块l可以但不限于设置于安全帽的后脑勺位置。

参阅图14,图14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10为车架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在此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本体10不限于设置于汽车部品或机车部品上,也可以设置于自行车部品上。于此实施例中,本体10也可以是自行车车架。具体而言,当本体10为自行车车架时,发光模块l可以但不限于设置于自行车车架的其中一杆体的表面位置。

参阅图15,图15为本实用新型发光部品的本体10为车衣的一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在此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本体10也可以是车衣。具体而言,当本体10为车衣时,发光模块l可以但不限于设置于车衣的前胸位置。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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